砂石廠內盜挖 警意外查到槍

2012年09月12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縣刑警大隊今天在卓蘭鎮查緝盜採砂石案,在廠內意外查獲滾輪式霰彈槍、改造手槍共3把,將現場26人帶回偵辦。

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配合縣府人員前往卓蘭鎮苗豐裡1處砂石廠取締非法盜採案件,發現工作人員未經地主同意,在廠區內盜挖砂石,然後載運至他處砂石場變賣牟利。

警方調查,砂石廠雖是合法登記,但未經申請許可開挖廠內砂石,現場遭盜挖範圍長、寬、深各約155、40及2.5公尺,估計盜挖砂石約1萬5500立方公尺。

警方指出,查緝人員在廠內意外查獲滾輪式霰彈槍1枝、改造貝瑞塔手槍2枝、霰彈13顆及制式子彈26顆;另外,在工作人員宿捨衣櫃內,也搜出大筆現金和重達近1公斤含有安非他命成分的不明藥丸,將進一步釐清持有人身分。

警方一口氣帶回分別擔任挖土機、曳引車司機、製單、收單及把風等26名工作人員調查。

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竊盜、土石採取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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