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8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不信任案都有詳細規定,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律進行。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今天開議,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召開黨團大會,決定對陳(沖)內閣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
陳(沖)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6條規定,有關不信任案的提出,都有詳細的規定,「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就按照法律進行」。
對於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希望內閣可以微幅調整,陳(沖)說,內閣成員都是政務官,政務官不是常任公務人員,因此都有定期調整的可能性;過去這段時間內閣也有些變化,比如前故宮博物院院長因為不想放棄學校教職,就會有些變動,這是政務官跟常任文官不同的地方。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今天開議,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召開黨團大會,決定對陳(沖)內閣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
陳(沖)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6條規定,有關不信任案的提出,都有詳細的規定,「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就按照法律進行」。
對於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希望內閣可以微幅調整,陳(沖)說,內閣成員都是政務官,政務官不是常任公務人員,因此都有定期調整的可能性;過去這段時間內閣也有些變化,比如前故宮博物院院長因為不想放棄學校教職,就會有些變動,這是政務官跟常任文官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