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從公民權利增減的視角考察社會進步

2012年10月27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10月28日訊】一個社會是進步還是倒退,衡量的標準有許多,那種單純以經濟的GDP 量為標準,已經為歷史證明是嚴重偏頗的,所帶來的危險與災難在一戰後的德國與日本的崛起上得到過充分驗證。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一戰結束後德國GDP增長一度高達37%,有十年平均GDP也達近20%,而日本當年也很高,可以說這是至今人類沒有超越的GDP增長速度,然而後來德國與日本給人類帶來的災難,大家應該記憶猶新,在此就無需贅述了。所以任何單純追求GDP增長,或以別的如單純「民生」口號而祭起的發展大旗,都值得人類特別警惕!

隨著人類的發展,尤其一二次世界大戰的慘痛教訓後,人類已經認識到普遍而科學的衡量社會進退標準是一個社會對公民人權的保護程度,即人權的增量情況。一個社會公民權利意識的不斷增長與權利得到保護機制的日益加強,標誌著這個社會的不斷進步,相反,如果一個社會公民權利意識在不斷減弱而社會提供權利保護的機制在日益萎縮,那麼這個社會就在倒退。就此而言,中國著名律師張思之先生所言的「人權才是一個國家最大的面子」,是對人權衡量社會進步標尺的另一種表述。

既然一個社會的人權狀況是衡量該社會進步與否的標準,那麼最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的中國社會發展是進步還是倒退,只要用人權的增量情況來衡量,就可以得到答案。從目前知識界對最近半個多世紀相互比較的研究來看:中國大陸前三十年人權是惡化的,在這三十年中,人權上沒有增量只有減量,因此整個社會可以說是倒退的;而後三十餘年人權雖然在某些領域仍然沒有增長,甚至在一些領域還有持續的倒退,但從總體而言人權是有增量的,因此社會可說有進步。當然,如果將最近中國半個多世紀的社會發展放到歷史更長的時間與世界更廣的空間來比較,那這半個多世紀人權比不上北洋軍閥時期,也比不上同為炎黃子孫的台灣、香港與澳門,更無法與世界其他文明國家相比。在此視野下,中國社會當然不應大言不慚宣稱「崛起」,也不該厚顔無恥標榜「模式」,只能說中國社會追趕現代文明世界的腳步還需加緊,與文明世界的距離還相當遙遠!

中國如何追趕上現代文明世界,或中國如何能擠身於現代文明之列?顯然中國需要校正對社會發展認識的標準。 雖然大國不一定是強國已經成為時下的基本共識,但強國不一定是好國和受人尊重及給人類帶來福祉的國家,這卻還遠沒有成為時下國人的普遍認識。從歷史來看,對一個國家的人民而言,大與否,或強與否,與該國民眾的幸福與否並不必然相關,更沒有因果邏輯聯繫,而一個國家人們生活幸福與否最終決定性的因素是該國民眾的權利得到保護的程度。如果一個國家的統治集團不能真切認識這個問題,那麼該國的發展就常常會誤入歧途,該國就可能與世界文明愈行愈遠,該國的強大就不僅無增於本國公民的福祉,而且可能成為侵害本國公民與危及世界和平的罪魁。對此,中華民族應該保持一份清醒的認識。

一個人權被忽視的國家發展是危險的,一個單純強調經濟增長的國家是不能算嚴格意義上的進步的。以此類推,一個地區的發展也是如此。如果一個地區的發展沒有帶來該地人民權利的相應增進,那麼該地區就不是在向人類文明邁進,而如果一個地區的發展伴隨著對人權的無視與侵害,那麼該地區就與人類文明背道而馳。

近年來中國社會中對重慶與廣東的發展方式有諸多爭議,然而隨著今年二月後王立軍、薄熙來事件的發生,這種屬優屬劣的爭議似乎有了歷史性的裁決。然而究竟重慶與廣東的發展方式優劣各在哪裡呢?它們中哪些應該汲取與哪些應該揚棄?要想真正弄清這些問題,必須引入人類共同普遍接受的人權標準, 那就是究竟是重慶還是廣東在發展上促進了當地人民人權的相應改善。

從現在已經看到的各種事實,可以認清重慶發展方式的本質是權力主導,即通過對國家公權力的強化,來介入、裁定當地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領域活動。作為重慶發展方式的典型代表——「唱紅打黑」,集中反映了權力從精神上來主導人民生活,從物資上來重新調整分配社會財富的一種努力。這種努力充分表現於權力包辦一切,權力主導一切的歷史回潮。從經濟上,重慶最近幾年表現了明顯的國進民退,以行政手段推動經濟發展;從民眾生活上,民眾在政府權力的鼓動下自覺或不自覺地普遍性參與唱紅歌、跳紅舞;從文化、媒體、輿論上,重慶提倡紅色文化,宣講革命故事,嚴控一切質疑政府的行為,將一些轉發對政府政策及體制提出異議的微博的人士勞教,甚至公開提出「雙起」論等。這一切指向都是強化權力,壓縮民間,以改善民生為口號來剝奪民權。

與重慶對應的是廣東這幾年的發展,從某種意義上,廣東在嘗試著以順應公民權利需求來謀求社會的穩步發展。廣東由於其沿海區位優勢,開放較早,素有領時代風潮的傳統,從經濟、文化到社會生活呈現相對多元趨勢。最近幾年中,廣東先後在社團登記上改註冊為備案,放開了許多原來強制性掛靠的條件,使社團發展有了相對大的空間;2011年廣東烏坎事件後,廣東地方政府採取順應民意的方針,將村委重新改選,並對村中帳目進行審查,為維護村民利益提供了一些條件,使基層選舉獲得了一些師範效應;廣東首腦公開提出「維權就是維穩」等口號,在一定程度順應了廣東公民權利意識覺醒,為公民維權提供著合法性支持;今年以來,廣東還爭取到了取消大量行政審批項目的率先試點權,將幾百項行政審批權下放或取消。這一切努力客觀上都是在順應民間成長,拓寬民間活動空間,削減行政權力,從一定程度上在不斷促進落實公民權利。廣東這種發展方式不管是出於主動而或被動,但其指向是以公民權利增長來求得社會長遠而平穩的自然發展。

通過公民權利增減情況,來比較重慶與廣東的發展方式,就會發現有如下幾方面的區別:

其一、從手段來說:重慶通過強化行政權力來推動經濟、文化、社會的發展。廣東通過部分順應民間自身權利訴求,削減行政權力,來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

其二、從目的來看:重慶重在民生改善,甚至到了為民生不擇手段,這樣在一定時期贏得老百姓感恩戴德,以期重塑統治的合法性。廣東意在順應民間訴求,指向放鬆對公民權利的束縛,以迎合歷史發展大勢,在既維護統治權又舒解民怨上,使權力得到合法性支持。

其三、從效果區別。重慶顯然出現擁護與反對強烈的兩極對抗化,一批被打的企業主及律師深感這種權力主導下發展的歷史性倒退,從而表現強烈的反對,而同時不可否認,重慶在強權高壓下社會治安,經濟的短期發展,民生的改善上,顯示了一種高效,從而也獲得了不少民眾的贊同、擁護。而廣東那種順應民間自生式發展,小步增長公民權利,雖然使經濟、社會、文化成長基礎得到一定程度夯實,但事實這是個靜水流深的過程,表面看來並不轟轟烈烈,因而支持與反對其實都遠沒有重慶那麼鮮明。

其四、從可持續發展性而論:重慶方式顯然是大起來落,依靠行政手段在某個時期可以獲得高速發展,但由於人事、資源與體制等等侷限,權力強力推動的發展不可能獲得持續的動力,它會隨時因人事變換,資源組合與政策變動而出現難以為繼甚至中道崩裂情況。這在人類歷史上是屢屢證明了的,而重慶今天面臨的困局,也正是這種發展的必然結果。而廣東方式在一定程度順應民間自然發展趨勢,使經濟、文化與社會能在市場、開放與多元中成長,不對行政權力存在過重的依賴,這樣人事、資源與政策變換對其衝擊力相對會弱一些,因而抗風險能力就強一些,可持續發展性就高一些。

其五、從歷史趨勢與前途來說:重慶的命運我想縱使當事人不出事,其發展必然也會走入死胡同,因為那種強化公權力而剝奪公民權利的發展,早晚會遭到歷史、社會與世界性的阻止,而在某個時期被欺騙的民眾也終將會清醒過來,發現一切都是個夢幻。這就像當年文革中全國有眾多民眾支持擁護階級鬥爭一樣,而後來清醒了,他們就成為堅定的抗爭者。重慶是典型的只講民生而不計手段的發展方式,而這種方式最終結局是公民權利被剝奪,民生最後也無保障,因而這種發展方式是背歷史而動,是沒有前途的。而廣東方式在一定程度順應著公民權利增長的要求,嘗試著走出純民生的發展,小步放鬆對公民權利的捆綁,似乎有走向改善民權的意向,因而有一定順應歷史發展的趨勢,具有相對光明的前途。

從公民權利增減的視角來考察重慶與廣東發展方式,應該說可以得到很多收益,也會釐清一些認識上的紛擾。在中國目前已經步入歷史性十字路口的關頭,從重慶的教訓與廣東的經驗上,可以汲取一些突破困局的精神資源,為衝出「回到毛澤東還是超越鄧小平」的歷史性糾葛提供可以選擇的路徑。同時,通過對重慶與廣東以權利為尺度的比較,可以使社會看清什麼是該警惕的,什麼是可以努力發掘的,中國今日歷史發展的方向究竟在哪裡,從而堅定以落實公民權利為指針的政治體制改革,努力實現還權於民,通過民權保障來最終為民生改善提供依託。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