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作休耕 受理申報

2013年01月03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4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今年已開始受理轉作休耕申報,有意辦理的農民1月底前到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為體恤農民,農糧署指出,自今年起調整轉作休耕申報期間,全台統一為每年1月2日至31日,一次可申辦當年兩個期作的耕作措施,節省農民往返奔波及資料申請的次數。

農糧署說,有意願將農地出租的農友,也可以在申報轉作休耕時一併填具「出租意願申請書」,由公所轉送農會的「農地銀行」協助媒合租賃,可享有一次申辦多重服務。

針對兩個期作連續休耕地主,農糧署表示,若無力或無意自行復耕,將輔導透過各地農會的「農地銀行」媒合出租,除租金收入外,資深農民將農地出租給大佃農,另可依規定領取老農津貼與離農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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