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改建違採購法 糾正國防部

2013年02月21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監察院說,國防部漠視政府採購法,沒有稽核舊制眷村改建工程,導致採購招標過程出現諸多違失,今天糾正國防部。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林鉅鋃、尹祚芊提案,糾正國防部。

糾正案指出,國防部所屬單位委託中華民國國軍軍眷住宅公用合作社(眷合社)代辦眷村改建工程敦化案、國運案、堅美案、懷德案及木柵案等5件,決標總金額新台幣14.6億元,都沒有辦理稽核,審計部抽查發現,有諸多地方不符政府採購法令規定。

糾正案表示,這些眷村改建案,有些工程初驗紀錄,列出缺失達211至925項,而且相同缺失一再發生,顯示國防部對舊制眷村改建委託眷合社代辦的管理,「完全處於失控脫法狀態」。

糾正案指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任由眷合社違反規定,擅自跟建築師簽訂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而且是逕行「直接委任」,或者邀少數特定廠商評定方式辦理,違反政府採購法公開公平競爭原則,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國防部沒有詳實審查房價結算資料,各眷村列管軍種單位也沒有依規定費率,與眷合社簽訂委託協議書,導致溢付建築師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徒增工程造價成本,影響軍方及承購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