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李宗瑞去年因性侵及偷拍逾30人,遭檢方起訴;另2名被害女子日前報案,檢方偵查後,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追加起訴李宗瑞。
李宗瑞被控迷姦夜店女子案,儘管他始終否認迷姦及偷拍,但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1月間根據光碟與被害人證述,認為他涉嫌性侵及偷拍逾30人,將他起訴並求刑30年,目前案件仍在台北地院審理。
北檢指出,有2名女子陸續在去年12月間及今年1月間,向檢方提起告訴,控告李宗瑞涉嫌趁她們酒醉之際,不但性侵,還偷拍性愛過程及裸體畫面。
檢方今天將這兩起案件偵結,發布新聞稿指出,李宗瑞與一名被害女子為多年好友,經常一同聚餐或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玩樂,但李宗瑞不以此為足,於民國100年7月凌晨許,假意護送酒醉的女方回家,卻是將女方帶回李家,性侵得逞。
檢方表示,李宗瑞在性侵的同時,未經女方同意,開啟預先架設的錄影設備錄影,並以手機拍攝女方裸體畫面與影片。
檢方表示,另名被害女子則指出,她在98年10月間,經友人介紹認識李宗瑞,雙方是普通朋友關係,偶爾在夜店或聚餐場合碰面,李宗瑞對她有好感,進而追求,但她不為所動。
檢方表示,被害人說,李宗瑞後來邀約友人及她到KTV唱歌,因李宗瑞頻頻對她灌酒,她後來不勝酒力,酒醉不省人事,李宗瑞竟然將她帶回家性侵並以手機拍攝性侵的照片共10張。
檢方依相關證據,依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祕密等罪起訴李宗瑞,案件將併案至台北地院審理。
李宗瑞被控迷姦夜店女子案,儘管他始終否認迷姦及偷拍,但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1月間根據光碟與被害人證述,認為他涉嫌性侵及偷拍逾30人,將他起訴並求刑30年,目前案件仍在台北地院審理。
北檢指出,有2名女子陸續在去年12月間及今年1月間,向檢方提起告訴,控告李宗瑞涉嫌趁她們酒醉之際,不但性侵,還偷拍性愛過程及裸體畫面。
檢方今天將這兩起案件偵結,發布新聞稿指出,李宗瑞與一名被害女子為多年好友,經常一同聚餐或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玩樂,但李宗瑞不以此為足,於民國100年7月凌晨許,假意護送酒醉的女方回家,卻是將女方帶回李家,性侵得逞。
檢方表示,李宗瑞在性侵的同時,未經女方同意,開啟預先架設的錄影設備錄影,並以手機拍攝女方裸體畫面與影片。
檢方表示,另名被害女子則指出,她在98年10月間,經友人介紹認識李宗瑞,雙方是普通朋友關係,偶爾在夜店或聚餐場合碰面,李宗瑞對她有好感,進而追求,但她不為所動。
檢方表示,被害人說,李宗瑞後來邀約友人及她到KTV唱歌,因李宗瑞頻頻對她灌酒,她後來不勝酒力,酒醉不省人事,李宗瑞竟然將她帶回家性侵並以手機拍攝性侵的照片共10張。
檢方依相關證據,依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祕密等罪起訴李宗瑞,案件將併案至台北地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