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薄案不排除涉違法打黑

2013年07月25日薄熙來大案
【新唐人2013年7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於25日上午在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薄被控三宗罪,包括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輿論質疑薄案的眾多重罪被刻意掩蓋。24日,重慶打黑期間被判入罪的打黑案辯護律師李莊向港媒透露,中共有關部委23日下午傳達了薄熙來案進展情的文件,中共中央文件與最後法律文書或有差異,但不排除薄涉違法打黑事實。

7月25日上午,中共喉舌《新華社》公告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案在山東省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薄熙來被指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併罰。

諷刺的是,自去年王薄事件爆發後,國內媒體已報導了薄熙來的貪污腐敗、淫亂、 濫用職權等罪行,海外媒體還大量報導了薄熙來參與政變、殺人、活摘器官、販賣屍體等罪行。

而近日海內外不少新聞網站都傳出消息說薄熙來將被控三宗罪,包括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涉案總金額近3,000萬元。中共有意輕判薄熙來案,替其掩蓋最大罪狀令輿論嘩然。

薄案違法打黑難否定

《明報》報導,7月中旬,李莊到香港參加書展時發表演講指出,薄熙來踐踏法治的罪惡,遠比貪腐要大,對薄熙來「反人類、反文明、反進步」的罪惡,不應寬恕。

他還指,薄在重慶打黑期間存在多項違法事實,包括以打黑的名義抓捕民營企業家、採用非法手段逼迫嫌疑人認罪等。

李莊表示,目前並不能確定這些違法行為一定不會被列入至薄的起訴書中,原因在於濫用職權罪包含多種內容。例如根據法律規定,造成一人以上死亡、兩人以上重傷,或造成企業停產6個月、企業破產、給國家社會帶來惡劣影響的,都應算作濫用職權,這些內容符合打黑中存在的違法事實。

李莊認為,薄濫用職權的罪名下最終將包含哪些事實,目前並不好說,「畢竟中央文件和法律文書還是有差異」。

同時,李莊還說,重慶財政局官方曾向他證實,重慶打黑中存在巨額財產去向不明的問題,即沒收的「不止百億」的財產最終並未完全歸屬財政局,其中一些錢款可能用作公安經費。

李莊曾是重慶認定的「黑老大」龔剛模的辯護律師。2009年,他因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等罪名被起訴,次年2月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1年底,刑滿出獄後的李莊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目前申訴案正由重慶一中院處理。

「輕判薄熙來是血債幫最大心願」

時事評論員章天亮指出,輕判薄熙來,是江澤民、曾慶紅、羅干、周永康等「血債幫」的最大心願。如果薄熙來僅僅是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周永康則可與薄熙來切割,周背後的羅、曾、江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更可長出一口氣了。

章天亮表示,若習、李選擇輕判薄熙來,放過「血債幫」,是在養虎遺患。這種危險,並不比2012年王立軍出逃時所揭示的危險更小。屆時血債幫也很可能象前蘇聯的亞納耶夫一樣,利用民怨發動另一場政變,將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李克強等一併拋出作為替罪羊,並讓薄熙來東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