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良臣:好一個人民社會優於公民社會!

2013年08月03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8月3日訊】 一

當下中國問題多多,在本人看來,首當其衝要解決的就是從中央政府高層到高等學府裡的高級知識分子要說人話,說真話,不要欺騙,也不要假裝。前段時間坊間流傳「七不准」,據說主要是針對高校老師來的,其實中國高校最應該「不准」的,是「不准欺騙,不准說假話」,否則,高校老師在課堂上講得再好聽,假裝得再動人,從高校走出去進入社會的那些學子也不可能是身心健全的人,中國社會也還是斷難好起來。沒聽說一個不說人話、不說真話的社會,一個謊言大國,也能穩定和諧,也能幸福快樂長久。

然而,這裡且不說被江某人稱讚如何「有智慧」的中央政府高層,只說中國高等學府裡的高級知識分子,其中有不少竟也是吃人飯,不說人話,自覺不自覺地在那配合所謂「主流意識」或叫「主流價值」合夥欺騙國民。

先說前幾天,已被證實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副教授的易延友,就著名歌唱家李雙江兒子李天一輪姦一案在微博上發言,說什麼「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引起廣大網民狂吐口水。誰都想不到像這樣一個大學副教授,且還是什麼法學院證據中心主任的高級知識分子,竟然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懂,用一句中國老百姓的話說,早年那些書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

對中國人而言,像在清華大學裡教書做教授(抑或副教授)的人,那得需要何等的知識學問。可不曾想,我們這位易副教授居然連最起碼的現代法律常識都沒弄明白。他不知道,一個人,不論其何種身份,大家在人格上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既如此,「強姦陪酒女」怎麼就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呢?儘管易副教授後來又將他微博的「關於最後一句」修訂為「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得到的仍然是被易副教授稱之為網民們「不理性」的語言攻擊。

是網民們攻擊錯了嗎?按說,罵,自然不對,但一定要把網民們為什麼會罵考慮進去,不然,說罵不對其實也「不對」。後來有人翻出資料:198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強姦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載明,「認定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時,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強行與作風不好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也應定強姦罪。」網友們據此認為,強姦成立與否,與受害人是否陪酒女沒有關係,或者說與身份沒有關係。

是啊。別說還是陪酒女,就是強姦一名賣淫女、強姦一名女罪犯,也同樣是強姦。一個法學教授連這點法律常識都不懂,也能待在中國著名高等學府,說起來當入今古奇觀。

提起平等,有人可能除了覺得好笑,還會說,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平等,也不可能平等。一個人如果要去與有些不平等相爭,無異於騎士堂•吉訶德大戰風車。然而,人類的進步恰恰就是從追求平等著手。本人不反對人們說我們更應該追求的是自由。可想一想,追求自由也還是為了更多地追求平等,也只有在追求到平等之後才能去追求更大的自由。

沒有自由,也就沒有平等;可沒有平等,何談自由。



可怕的是,類似易延友這種高級知識分子在清華大學這樣的知名高等學府中大有人在,並且像是比著看誰愚蠢,比著看誰能胡說八道。7月19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又發表了身份為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的《人民社會為何優於公民社會》。按說一篇短到1123字符的短文,說幾句真話,乃至有幾個精彩句子,都不是什麼難事(尤其對像胡鞍鋼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而言),然而,人們看到的全是胡說八道,作者所持的是一些本人有理由相信中國13億國民中絕大多數人都不肯接受的觀點。

這就讓人奇怪了,一個是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中心主任,一個是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且不論他們知識學問如何,單看他們的觀點和理念,怎麼就這麼差勁呢。

易延友副教授已經道過歉,雖然網民們仍批他道歉不夠誠懇,不過是應付,這裡也不想再去說他,只來看胡鞍鋼教授是如何差勁的。

胡鞍鋼有意將文章題目弄成一個設問句,文章內容其實就是要肯定「人民社會優於公民社會」。一個人要肯定什麼,一點問題也沒有,關鍵要講出肯定的理由。就像他胡鞍鋼教授,短文中哪怕只有一言半語能證明中國的「人民社會」優於西方公民社會也行。可是,讀完他千字文你會發現:一句也沒有。不僅如此,胡教授「一開口就錯」,並且是一錯到底。這裡為了不過多佔用讀者寶貴時間,只將他短文前半部分拿出來,看看他到底說了什麼,又是如何說的。

胡教授開篇第一句是「人民社會是中國的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咋讀起來,貌似「字字千金」,說得義正辭嚴。可現在且不說「人民社會」是好是歹,只說「人民社會」真個是「中國的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嗎?翻翻西方文明史,不覺得這樣說很無知嗎?

當然,胡教授會說,我說的是我們中國這種特色的「人民社會」。可中國這種特色的社會也還能叫「人民社會」嗎?在無數人家的房屋被強拆,自焚者一個又一個,地方政府製造出無數的冤假錯案,然後由此導致無數的人們一次又一次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京上訪的這種社會,不說還是一高知一教授了,只要還是一個人,多少還有一些良知,都不可能還會將這種社會稱之為「人民社會」!胡教授在人類哪一本經典中看到過這種「人民社會」嗎?

退一萬步,就算你所說的是「創新」吧,中國人民要這種稱作「創新」的「人民社會」幹什麼?難道他們就喜歡被強拆?就喜歡自焚?就喜歡受冤屈?就喜歡像流浪者一樣去京城上訪,然後甚至恐怖地被抓被虐待,關進黑監獄一樣的北京久敬莊?這如何能說得通?

胡教授緊接著第二句是「與西方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更具優越性」。這一回,真不知胡教授是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抑或兩者合二為一的又一個「創新」。可到底是西方公民社會優越,還是我們的人民社會優越,總不能單憑胡教授說了算,最好去問問那些向西方「過戶」的中國移民,然後再給國內的百姓每人發一張調查問卷,看看生活在胡教授所說的「人民社會」中的人們,對他所稱讚有加的這個「人民社會」到底是什麼態度。

一個教授如此昧著良知說話,不能不讓人感到驚訝;清華大學有這種不說人話的教授,也真讓我們這些普通百姓開了眼。

胡教授第二自然段引用毛澤東那句在文革中被無數人引用過的話:「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可是,今天的中國人民已經不會再相信這種自欺欺人的忽悠了。我們知道,真正推動人類歷史進步的是各個時代那些優秀人物。就像我們一提中華民族,遠古的,就只會提炎黃二帝,提堯舜,提大禹,從來不會提到哪個具體百姓。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人類文明史只能這樣記。不論東方文明史還是西方文明史,可以看到,隔不幾段或幾頁文字就會提到一個或幾個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人物,而不會提到具體的「人民」,這正說明,是這些提到的人物推動了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歷史。說不定,很可能幾十幾百年後,那時的人們就只知道當年有個教胡鞍鋼的大學教授因其胡說八道遭到眾人的口誅筆伐,而不會具體知道這些雖然批駁你但卻不如你知名的人們。

至於胡鞍鋼說:「同樣,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實現『中國夢』的最大動力。」也是由他延著其上文混亂邏輯一直錯下來而決定的。

可以說,只要「世界歷史」的進步並非由人民推動,那麼,假設真的有「中國夢」,能否實現這個「夢」,其關鍵的「動力」也絕不會來自中國那些普通百姓,而是來自一屆又一屆中央高層乃至頂層統治者的覺悟,甚至來自像胡鞍鋼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的良心發現,多說幾句人話,多說幾句真話,多講幾句普世價值,真正引領人民走上已經被世界歷史證明是正確的人類文明之路,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配合「七不准」說公民社會不好。

改變這個社會的絕不是人民,只能是高層乃至頂層統治者,只能是像胡鞍鋼這樣對中國社會起到一定影響作用的高級知識分子。你看,就沒有與胡鞍鋼教授觀點理念相反的哪一個普通中國人的文章也能發表在那人民日報海外版上。

胡教授短文第三自然段更是配合「主流意識」接著忽悠。胡鞍鋼說「人民社會本質上是社會主義社會,人民社會的主體是全體人民,其建設主體仍然是全體人民,建設目的最終還是為了全體人民。與西方的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所組成,這裡的『公』相對『私』而言,『人民』相對『市民』而言,『市民』注重的是私利,『人民』注重公利和公益,但是並不排斥私利、私益。正是有了整體性的公利和公益,才有了每個人的私利、私益。」

這段話中的前幾句全是廢話。不然,胡教授敢說西方公民社會的主體不是全體公民?胡教授敢說西方公民社會的建設主體不是全體公民?胡教授敢說西方公民社會的公民們「建設目的最終」不是為了全體公民?果真如胡教授所言,那麼請問,西方那些公民們是為了誰?難道是為了資本家?為了政府?抑或為了執政黨?還是像中國「人民社會」這樣為了各級官員?胡鞍鋼這種毫無實事求是之心,且毫無邏輯完全說不通的鬼話也敢說,我的胡教授,你也忒大膽了!你就不怕這種文章毀了清華毀了你教授的名譽,還是現在的清華以及你胡教授早已經沒有什麼名譽可言?

此外,胡鞍鋼在這段話中說與西方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是「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的原則組成」,而西方的市民社會注重的只是私利。

可事實上呢,就我所知,與胡鞍鋼教授所言恰恰相反。比如生前為上海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院長的鄧正來教授在上世紀末與一位美國當代著名社會學家J•C亞歷山大主編的一本書中就有人說道:「市民社會是這樣一種社會,在那裡法律既約束國家,也約束公民」,它保護公民免受一切公權力的專斷及非正義決定。在公民社會,「它意味著隨時準備節制個人或地區與集團的特殊利益,而將共同利益置於首位。」(見《國家與市民社會 一種社會理論的研究路徑第46頁,中央編譯出版社1999年版。下文再引本書文字,只注頁碼)你看,這與胡教授忽悠的是多麼地不同啊。

本人承認,表面上我們這種「人民社會」總是冠冕堂皇得很,可我們這種「人民社會」卻又總是說的一套,做的是另一套,這一點,相信生活在這種「人民社會」的中國大陸百姓感受最深。也就是說,事實上,這種社會的人民絕不比西方公民社會中的公民高尚到哪裡去,甚至非但看不出有任何高尚,相反,這種「人民社會」的人民比公民社會中的公民更注重私利,或說更自私自利。不僅如此,更荒唐的是,由於生活在虛假的「人民社會」中,久而久之,人民受到自私自利的潛移默化,大家原本都在利己,口頭上卻總是勸別人奉公。

倒是西方那些發達國家的公民社會的公民們實實在在地注重公利注重公益。別的不說,單拿中美兩國相比,到底是中國的志願者多還是美國的志願者多?美國的公益組織一年做了多少公益活動,中國的公益組織一年又做了多少公益活動?

讓本人特別憤懣的是,本人相信,所有這些,胡教授一定比中國普通百姓更清楚,然而他卻還要在媒體上發表文章欺騙自己的父老鄉親,真不知是何居心!



因此,現在只能懷疑胡教授是否真的搞明白了什麼叫人民社會,什麼又叫公民社會,是否搞清了現在是什麼時代。

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文明進步※,人類早已步入法治時代,就連我們這種極權國家,儘管天天在製造無數的冤假錯案,包括以國家名義對外發言人在內,也還是不得不在口頭上有所表示,說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說我們要依法治國。這就表明任何人、任何國家到了今天,還在那強調「人民社會」,要麼是糊塗蛋,要麼就是在自欺欺人。可讓人搞不懂的是,像胡鞍鋼這種文章,怎麼還能刊發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上,難道就不怕海外華人以及西方國家的人們恥笑?難道又不承認中國是法治社會,要依法治國了嗎?

我們知道,公民社會(也稱市民社會)是市場經濟社會的必然產物。只要實行的是市場經濟,就一定會產生公民社會。中國之所以還沒有見到公民社會,主要是因為除了中國事實上實行的還是極權制度外,中國的市場經濟離「完全」還有很大距離,這也是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至今沒有得到歐盟等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承認的緣故。這兩天,中國政府為了自救經濟不斷下滑,又宣佈放開銀行貸款利率,其實也就是不得不又往「完全市場經濟」的道路上挪動那麼一點點。中國社會絕不會因為我們搞的是所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只能是「人民社會」而不是公民社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中國大陸生造的一個經濟名詞,說「市場經濟」也可以是「社會主義」的,就像說天上地下也可以結合在一起一樣——你說怎麼可能呢?

而西方公民社會與通常意義上所說的人民社會(並非指胡鞍鋼所提倡的我們這種「人民社會」。中國是假人民社會,本人將作另文批駁)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民社會強調人民統治。既然是人民統治,那麼一切認為不是人民的人,就會受到打擊迫害,甚至讓他們失去生命。1949後生活在大陸的很多知識分子為何會從狼狽轉為溫順,就是害怕把自己打入不是人民的另冊。真正的知識分子,不怕一黨一派,也不怕政府,就害怕說他「反人民」,說他是「人民的敵人」。毛澤東及其領導的執政黨正是利用這一招也不知治服了多少知識分子。他可以不說你反黨反政府,但他可以說你反人民。因為他代表人民,甚至就是人民的化身,這樣,你反對他就是反人民。言及此,真是可悲可嘆,一言難盡!

更重要的是,中國從1949年後就說我們是人民社會,是人民統治,可事實上全世界都知道,中國大陸是誰在統治,又是如何統治的。特別是1949年後的前三十年,名曰人民民主共和國,也就是所謂「人民當家作主」,實際上卻是一黨專政,一人獨裁。可見,至少中國的「人民社會」有其名無其實。

而公民社會不同。在公民社會,一切人都是公民。不存在「反人民」一說。任何人都不會反人民。公民社會中,一個人即使觸犯法律,作為國家公民享有的許多合法權利同樣不能被剝奪,其中包括不應受到人格侮辱。

公民社會才是真正回歸中國人心中的「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國家必須尊重任何一個公民。大家是平等的,不受任何人統治。國家、社會和公民全由法律統治。一切由法律說了算。法官是公民社會最受人敬仰的特殊公民,因為他要依據法律和人的良知進行公正判決,絕不像我們這樣,判決某些案子,只會等批示等指示,或是先讓紀委「雙規」,甚至最後竟然是由黨委說了算。

然而不知為何,到了今天,胡鞍鋼這種教授竟好像還沒有睡醒一樣,竟在那宣揚他的所謂「人民社會」優於公民社會,真是荒謬透頂。



關於公民社會以及中國要不要建立和發展公民社會,近二十幾年,講得最多最有成效的是中央編譯局副局長,坊間流傳曾是胡錦濤智囊的俞可平教授。有那麼一個時間段,俞可平教授為中國建立公民社會可以說不遺餘力,在多篇著作以及多次接受記者採訪時都闡述了公民社會對中國而言是必然,就算現在搞的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的公民社會也一定會到來。在俞可平教授看來,中國建立和發展公民社會是大勢所趨,不能再拖延下去。

早在近二十一年前的1992 年,俞可平在接受北京青年報的記者採訪時就認為,市場經濟,需要培植市民社會:「市民社會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當商品經濟尤其是市場經濟發展起來後,市民社會從政治國家中顯形則成為必然。人為的拒斥只會造成市民社會一定程度的扭曲(使其更多地帶有宗法和祕密社會色彩),而不可能遏制市民社會以其必然性為自己開闢道路。」(見1992年11月24日《北京青年報》)

1993年12月在接受天津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市場經濟制度是對傳統社會主義模式的根本性突破,它對整個中國社會的影響不啻於一場革命。……市民社會的崛起或者說相對獨立於政治國家,是現代化的結果。……歷史上市民社會的崛起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見1993年12月8日《天津日報》)

十幾年後的2005年,在接受新華社主辦的香港大公報記者採訪時又說道:「公民社會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此外,民主政治也必然要求一個健全的公民社會。從某種意義上說,現代的公民社會是民主政治的基礎,民主不是政府替公民做主,而是讓公民自己參與政治生活。公民社會是公民進行政治參與的重要依託,公民社會通過各種民間團體,將分散的公民組織起來,實現公民有效而又有序的政治參與。……沒有公民社會,就不可能有善治,最多只有善政。」他認為「中國公民社會才剛剛開始發育,還很不成熟,其作用也十分有限,並且深深地帶有自己的特色。……若按照典型的西方標準,目前的中國幾乎沒有公民社會。」(見2005年3月14日《大公報》)

除了俞可平教授,還有上面已經提到而在今年一月去世的鄧正來教授,對公民社會也是特別關注,還在上世紀末,就與美國當代著名社會學家J•C亞歷山大教授「幾經商討、反覆選擇,終於編輯成了」一部有關市民社會的論文集《國家與市民社會 一種社會理論的研究路徑》。為什麼要建立市民社會,因為市民社會就是現代意義上的民主社會。對絕大多數中國人而言,這本書中的許多觀點和理念都是新奇而聞所未聞的。

比如在收入書中的那篇《市民社會的美德》一文中西方作者就認為:市民社會的政治活動不是圍繞著朋友與敵人兩極而組織的。另外,「一個群體的理想的實現通常會排除同一社會內其他群體的理想與信仰的實現。不同理想與信仰的倡導者之間可以自由競爭的社會自然會比不自由競爭的社會有更多的公開競爭。」(第45頁)在公民社會,「公民有責任宣示一個比政黨領袖的目標更遠大的目標。這就是尋求對一個目標的共識,這一目標將有益於整個社會,同時將為整個社會所追求。」(第48頁)為什麼有人那麼害怕提倡建立公民社會,是因為在一個社會,「一旦個人對社會的欲求被喚起,專制國家就很快會分崩離析。」(第113頁)而公民社會,是最能喚起個人欲求的。

如此說來,不論是有人不准講公民社會,還是胡鞍鋼教授配合說人民社會優於公民社會,都不過是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已,今天的中國人不可能任他們繼續忽悠下去。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