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控告受害人裝醉賣淫 律師稱二次傷害

2013年08月09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8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綜合報導)被媒體曝光的李天一母親夢鴿,8月6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酒吧經理介紹賣淫,被酒吧稱為喪心病狂後。8日,夢鴿在接受大陸媒體採訪時公開了控告信內容,稱受害人主動撫摸兒子下體挑逗促成性交易,酒吧負責人回應夢鴿實在沒招了。

據稱控告信分「介紹賣淫」、「敲詐勒索」兩部分。在控告信中,夢鴿指李天一等5人帶受害者楊女士到湖北大廈開房是一場「賣淫嫖娼」活動,稱楊女士是「用頭髮遮臉,裝醉」。在酒吧包間內,「受害者不時用手撫摸其中幾名未成人的下體,進行挑逗」。進入賓館房間後,由於未成年人喝酒過量,除王某外,年齡均在15-17歲之間,楊某某主動幫助他們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為。」


控告信還稱,酒吧經理張光耀要求楊女士陪好幾個人,在金鼎軒吃飯後,李天一離開,張光耀和楊女士想上李天一的車,結果被轟了下來。張光耀和楊女士又擠進魏某某的車,一路追隨到李某某家的地下車庫,最終,張光耀與大家達成口頭協議,楊女士的出台費為2000元。


控告信中還指控酒吧經理等人給李家發簡訊勒索錢財。

受害人律師回應

夢鴿的控告信經媒體曝光後,8日下午,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連發兩條微博予以回應。他稱,夢鴿有權對某個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無權將此次控告的內容向媒體披露。因為,她控告的內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違法或犯罪行為,又涉及楊女士的個人隱私。「如果她確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責任,那就沒有必要將控告內容公開;如果沒有這種把握,那她為什麼還要公開控告內容?」



受害人的律師回應夢鴿的控告信(微博截圖)



而且他還表示,「這無疑對楊女士造成了二次傷害,她很生氣,也很憤怒,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田參軍稱對於控告函中指認的細節,無論真假黑白,作為被害人的律師,他不方便回答,「相信有常識的人、有良知的人,應該可根據案件進程、信息,有一個基本的判斷。」

酒吧負責人的回應

也就在昨日,酒吧的一相關負責人回應夢鴿的控告信稱,酒吧經營多年,一直正規經營,如果存在賣淫嫖娼,自己和酒吧可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夢鴿也要承擔誣告責任。

並且表示,「她這是實在沒招數可使了!這完全是誣告,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來。」警方已經調去了酒吧錄像,錄像顯示楊女士是喝醉了,連拉帶拽被拖走的,公安系統也不會看不出來,他們相信警方的調查。

對於控告信中說的張光耀要給楊女士1000元錢的問題,他表示更是滑稽,酒吧沒有這筆經費,張光耀個人會給這個錢麼,誰在誣告相信大家是有判斷的。

該負責人還稱,事情發生後,楊女士很驚慌,很害怕,大家便從網上查「阿天兒」信息,才查出來他竟然是李雙江的兒子,擔心這個事情會給這個將軍之家帶來不良影響,才打電話發簡訊說和,爭取兩方有個和平解決,只是沒想到孩子做出這種事後,家長更瘋狂,「反而誣告酒吧」。

該負責人確認稱,楊女士是一公司行政祕書,半工半讀,有時候來酒吧喝酒,在酒吧能拼桌喝酒、交個朋友也正常,沒想到會被輪姦後又遭誣告。

關於李天一事件的新聞一直不斷,很多大陸網友對這件事一直不斷關注,對於夢鴿披露的控告信的內容,受害人律師的回應以及酒吧負責人的回應,民眾是怎麼看的這個問題呢?

河北省網友:難道鑒定一個人的真實年齡就那麼難嗎?

蘇州市網友: 我也是做父母的,兒子不管是嫖娼還是輪姦或強姦我首先感到我沒臉見人,而夢鴿總是理直氣壯解釋這兒子開脫,夢鴿啊不要說話了。你說來說去,你兒子做的總歸是不要臉的事。你並不光榮。這隻能證明你也是一個也不要臉有女人。

隨風雲而動:造成這個坑爹兒子走上這一步的罪魁禍首就是這種「父母」,天下父母要警示了!

南陽市網友:這個案件考驗中國司法,到底是公平判決,還是以權壓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是法律傾向權貴?國人拭目以待!!!

魯迅的投槍:夢鴿,真的是瘋了,救兒心切大家可以理解,但是大放厥詞、甚至罔顧事實、編造情節就不對了。畢竟你也還算是一個名人嘛!一切等待法律的判決,夢鴿,如有不服,可以繼續申訴啊。現在說多了,對你、對你老公和孩子都沒好處。

viphuang1234 :這麼明了的案件,為啥一開始警察竟然是定性為強姦?輪姦?難道有警察弄虛做假?夢鴿。你這個反案,也反得太猛了,如果你兒子無罪,那麼一開始定罪的警察,通報的就有罪了。我就不信了,這個楊小姐有這麼大的能力,能夠讓警察幫著做假案。他要是有這個本事,還用得著在夜場上班麼?反過來講,就是你李某某家在做假。18萬人看過的新聞,只有1.1萬人留言,呵蠻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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