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健保法 美強制公民義務 可由工會投保

2013年08月29日美國健保改革
【新唐人2013年08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王蕾綜合報導)8月27日,美國稅務局頒佈了新健保法中個人條款最後部分的規定。

新健保法中規定自2014年起,每位美國公民須購買最基本的健康保險,否則將被處以罰款。2014年罰金為年每人95元起,或個人收入的1%,取兩者中金額較高者;2015年罰款金額為每人325美元,或收入的2.0%;到2016年,處罰金額將增至每人695元,或收入的2.5%;2016年以後,處罰金額將隨每年的生活成本進行調整。

但新規定也指出,由所在工會或臨時職業介紹所提供健保的人不會被罰款。

新健保法個人條款中除涵蓋個人最基本的受保項目外,還規定了如何將配偶、子女或受撫養人納入保險範疇。

新健保法的個人條款將分階段實施,第一年主要是讓民眾意識到新法的存在,因此衝擊力不大。

新健保法中有關雇主投保的條款已經延至2015年實施,屆時,擁有50名以上全職員工的企業將必須為員工購買最基本健保,否則將會受到處罰。

奧巴馬健保法將為數百萬沒有健康保險的美國人提供醫療保障,不過共和黨始終對該法案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