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訊】 97.右派、現行反革命林昭
1957年「反右」運動之後,整個中國大陸都停止了思想,謊言與恐怖籠罩了每個角落,但正是從這時起,在北大未名湖畔,有位年輕女子義卻無返顧地踏上了反抗極權、爭取自由的精神之旅,並最終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她,就是北大學生林昭。
林昭,蘇州人,1954年以江蘇最高分考入北大新聞系,是北大公認的才女。1957年,林昭因言獲罪,被打成「右派」,判勞教三年。當時所有的右派都檢討了,惟獨林昭拒不檢討。別人對她說:「你把你的觀點講出來」,林昭說:「我有觀點就是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藹,不要這樣咬人。如果你們一定要這樣幹,那你們就幹去!像這樣的社會有什麼好的,當然不好嘛。」她就是赤裸裸地對當時的政治生活表示反對。
當時的北大新聞專業負責人羅列憐其體弱多病,經常咳血,冒險為之說情,結果林昭僥倖沒有發配到西北勞改,而是留在新聞專業資料室接受群眾「監督改造」。1958年,北大新聞專業合併到人民大學新聞系,林昭也隨之到人大新聞系資料室監督勞動。
1960年初,經人民大學校長吳玉章批准,林昭回上海養病。
是年,中國大地饑荒蔓延,餓殍遍野。在甘肅農村勞改的一批右派學生和個別有良知的地方官員希望喚醒社會良知。蘭州大學歷史系右派學生張春元提出創辦刊物,傳播思想。物理系研究生顧雁、徐誠表示贊成。他們與在上海的林昭取得聯繫,決定合作編輯一種雜誌,取名《星火》。張春元等人湊錢買了一部油印機,油印了首期《星火》,其中發表了林昭的一首長詩《普羅米修士受難的一日》。是時,他們四處搜集各地黨政負責人和民主黨派負責人名字,企圖將《當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寄給他們,呼籲他們正視惡劣的社會現實和人民的苦難,努力遏止中共的極左政策。1960年7月,《星火》主要領導人張春元被捕。1960年10月,林昭也因反革命罪名在蘇州被捕,囚於上海第一看守所。
1962年初,林昭以保外就醫出獄,回到蘇州喬司空巷15號家中修養。出獄那天,林昭抱著桌子腳不肯回家,對前來迎接的母親和妹妹說:「他們還要把我抓進來的,放我是多此一舉。」
1962年7月,林昭致信北大校長陸平,呼籲效仿蔡元培校長,主持公義,營救被迫害的學生。1962年9月,林昭在蘇州與右派分子黃政、朱泓等人商量並起草了「中國自由青年戰鬥同盟」的綱領和章程。是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與無國籍僑民阿諾聯繫,要求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等帶到海外發表。1962年12月23日,林昭再次被捕。
林昭在她稱為的紅色牢獄中一共度過了八年。這八年裡,在被剝奪了筆和紙的情況下,她用髮卡當筆,刺破自己的手指,書寫了20餘萬字文稿、詩歌,這在人類思想史上,乃至人類歷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
她寫道,「我經歷了地獄中最最恐怖最最血醒的地獄,我經歷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慘痛的死亡」。
「每當想起那慘烈的1957年,我就會痛徹心腹不由自主地痙攣起來。真的,甚至聽到、看到、提到那個年份都會,使我條件反射似地感到劇痛。這是一個染滿中國知識界和青年群之血淚的慘淡悲涼的年份。假如說在此之前處於暴政下的中國知識界還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氣的流露,那麼在此之後確實是幾乎被摧殘殆盡了。」
「每當我沉痛悲憤地想到,那些自稱為鎮壓機關或鎮壓工具的東西,正在怎樣地作惡,而人們特別是我們同時代的人——中國的青春一代在這條專政的大毒蛇的鎖鏈之下,怎樣的受難,想到這荒謬的情況的延續,是如何斷送民族的正氣和增長著人類的不安,更如何玷污著祖國名字而加劇時代的動盪,這個年青人還能不急躁嗎?」
「這怎麼不是血呢?陰險地利用我們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著我們善良、單純的心,與熱烈、激昂的氣質,欲以煽動加以驅使,而當我們比較成長了一些,開始警覺到現實的荒謬、殘酷,開始要求我們應有的民主權利時,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慘毒無已的迫害、折磨和鎮壓。怎麼不是血呢?我們的青春、愛情、友誼、學業、事業、抱負、理想、幸福、自由,我們之生活的一切,這人的一切幾乎被摧殘殆盡地葬送在這汙穢、罪惡、極權制度的恐怖統治之下,這怎麼不是血呢?
1964年12月,在獄中被關押了近四年的林昭接到了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按林昭的原話說:「夫自有政治起訴以來,未有如此之妙文也,」。林昭接過起訴書,對它進行了3739字的評注與批判。起訴書寫到:「林昭確定了實行私人設廠的經濟路線,妄圖搜羅各地右派份子,在我國實施資本主義復活。(林昭注曰:正確地說是:計畫集合昔年中國大陸民主抗暴運動的積極份子,在這古老而深厚的中世紀遺址上掀起強有力的,劃時代的文藝復興——人性解放運動!)」
1965年5月31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判處林昭徒刑20年。次日,林昭接到判決書後刺破手指,在判決書的背面寫下了《判決後的申明》:「昨天,你們,那所謂的偽法院,假借和盜用法律的名義非法判處我徒刑20年,這是一個極其骯髒極其可恥的判決。但它確實也夠使我引為判逆者無尚光榮的,它證明著作為一名自由戰士的林昭,吾至清操大節正氣。」「……這是一個可恥的判決,但我驕傲地聽取了它!這是敵人對於我個人戰鬥行為的一種估價,我為之由衷地感到戰鬥者的自豪!……我應該作得更多,以符合你們的估價!除此以外,這所謂的判決與我可謂毫無意義!我蔑視它!看著吧!歷史法庭的正式判決很快即將昭告於後世!你們這些極權統治者和詐偽的奸佞——歹徒、惡賴、竊國盜和殃民賊將不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訴的罪人!公義必勝!自由萬歲!林昭 主曆 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她以「主曆」二子可能是為了強調心中擁有上帝的愛與正義。
1965年,由上海提籃橋監獄所寫的林昭在服刑改造期間重新犯罪的主要罪行中這樣記載到:「林犯關押幾年來,一貫拒不接受教育,書寫了大量的反動血書,如《靈耦絮語》(約十八萬字)《基督還在世上》《不是練習——也是練習》《練習二》《練習三》《鮮花開放在悲壯的五月》《囚室哀志》《秋聲辭》《自諫》《血詩題衣》《血衣題跋》等數十萬字。雖經工作人員多方教育,並採取了單獨關押,專人負責管教,家屬規勸等一系列管教措施,但林犯死不悔改,公開揚言:永遠不放棄宗旨而改變立場。」另一份獄方為林昭加刑的報告稱:「關押期間(林昭)用髮夾、竹簽等物,成百上千次地戳破皮肉,用汙血書寫了幾十萬字內容極為反動、極為惡毒的信件、筆記和日記......公開污蔑社會主義制度是:’搶光每一個人作為人的全部一切的恐怖制度。’’是血腥的極權制度。’她把自己說成是:’反對暴政的自由戰士和年青反抗者。’對無產階級專政和各項政治運動進行了系統的極其惡毒的污蔑。」
1965年7月~12月,林昭第三次給《人民日報》寫信申訴案情並陳述政治思想,重點批評「階級鬥爭」學說(戲稱為樓梯上打架的理論)和集權統治,呼籲人權、民主、和平、正義,長達10萬字。
1966年5月6日,剛剛刑滿釋放仍在監督勞動的林昭摯友和同學張元勳偷偷來到上海,以男朋友身份偕同林昭母親許憲民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看望林昭。可能是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的看望。林昭說:「我隨時都會被殺,相信歷史總會有一天人們會說到今天的苦難!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難告訴未來的人們!」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的判決書,當即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當天被祕密處決。時不滿36歲,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1980年8月,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復查以精神病為由對林昭宣告無罪。
1980年12月11日,林昭生前老師和同學以及她的妹妹彭令范、舅舅許覺民等在北京為她舉行了追悼會,八十多人參加了追悼會。羅列致悼詞。
1981年,在官方審判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的政治氛圍中,新華社記者穆青等人寫作了報告文學《歷史的審判》,發表在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報》上。其中有一段文字這樣談到林昭:「在我們熟悉的朋友中就有這樣一位同志。這是一個勇敢純真的南國女性,名叫林昭。由於她不願意向風靡一時的現代迷信活動屈服,被關進了上海的監牢。但是,她堅持用記日記、寫血書等種種形式,表達自己對真理的堅強信念,心甘情願地戴著「頑固不化」的枷鎖,過早地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她就義的詳細經過至今無從查考,我們只知道這樣一個消息: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清晨,幾個‘有關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邁的母親,宣告林昭已於四月二十九日被槍決。由於‘反革命分子’耗費了一發子彈,她的家屬必須交納五分錢的子彈費。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聞!在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在現代資產階級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統治下,人們竟要為自己的死刑付費,這不能不說是又一個‘史無前例’的創造發明!」
1981年12月30日,上海高級人民法院複判林昭案件,宣佈林昭無罪,為林昭平反。
(未完待續)
1957年「反右」運動之後,整個中國大陸都停止了思想,謊言與恐怖籠罩了每個角落,但正是從這時起,在北大未名湖畔,有位年輕女子義卻無返顧地踏上了反抗極權、爭取自由的精神之旅,並最終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她,就是北大學生林昭。
林昭,蘇州人,1954年以江蘇最高分考入北大新聞系,是北大公認的才女。1957年,林昭因言獲罪,被打成「右派」,判勞教三年。當時所有的右派都檢討了,惟獨林昭拒不檢討。別人對她說:「你把你的觀點講出來」,林昭說:「我有觀點就是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藹,不要這樣咬人。如果你們一定要這樣幹,那你們就幹去!像這樣的社會有什麼好的,當然不好嘛。」她就是赤裸裸地對當時的政治生活表示反對。
當時的北大新聞專業負責人羅列憐其體弱多病,經常咳血,冒險為之說情,結果林昭僥倖沒有發配到西北勞改,而是留在新聞專業資料室接受群眾「監督改造」。1958年,北大新聞專業合併到人民大學新聞系,林昭也隨之到人大新聞系資料室監督勞動。
1960年初,經人民大學校長吳玉章批准,林昭回上海養病。
是年,中國大地饑荒蔓延,餓殍遍野。在甘肅農村勞改的一批右派學生和個別有良知的地方官員希望喚醒社會良知。蘭州大學歷史系右派學生張春元提出創辦刊物,傳播思想。物理系研究生顧雁、徐誠表示贊成。他們與在上海的林昭取得聯繫,決定合作編輯一種雜誌,取名《星火》。張春元等人湊錢買了一部油印機,油印了首期《星火》,其中發表了林昭的一首長詩《普羅米修士受難的一日》。是時,他們四處搜集各地黨政負責人和民主黨派負責人名字,企圖將《當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寄給他們,呼籲他們正視惡劣的社會現實和人民的苦難,努力遏止中共的極左政策。1960年7月,《星火》主要領導人張春元被捕。1960年10月,林昭也因反革命罪名在蘇州被捕,囚於上海第一看守所。
1962年初,林昭以保外就醫出獄,回到蘇州喬司空巷15號家中修養。出獄那天,林昭抱著桌子腳不肯回家,對前來迎接的母親和妹妹說:「他們還要把我抓進來的,放我是多此一舉。」
1962年7月,林昭致信北大校長陸平,呼籲效仿蔡元培校長,主持公義,營救被迫害的學生。1962年9月,林昭在蘇州與右派分子黃政、朱泓等人商量並起草了「中國自由青年戰鬥同盟」的綱領和章程。是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與無國籍僑民阿諾聯繫,要求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等帶到海外發表。1962年12月23日,林昭再次被捕。
林昭在她稱為的紅色牢獄中一共度過了八年。這八年裡,在被剝奪了筆和紙的情況下,她用髮卡當筆,刺破自己的手指,書寫了20餘萬字文稿、詩歌,這在人類思想史上,乃至人類歷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
她寫道,「我經歷了地獄中最最恐怖最最血醒的地獄,我經歷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慘痛的死亡」。
「每當想起那慘烈的1957年,我就會痛徹心腹不由自主地痙攣起來。真的,甚至聽到、看到、提到那個年份都會,使我條件反射似地感到劇痛。這是一個染滿中國知識界和青年群之血淚的慘淡悲涼的年份。假如說在此之前處於暴政下的中國知識界還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氣的流露,那麼在此之後確實是幾乎被摧殘殆盡了。」
「每當我沉痛悲憤地想到,那些自稱為鎮壓機關或鎮壓工具的東西,正在怎樣地作惡,而人們特別是我們同時代的人——中國的青春一代在這條專政的大毒蛇的鎖鏈之下,怎樣的受難,想到這荒謬的情況的延續,是如何斷送民族的正氣和增長著人類的不安,更如何玷污著祖國名字而加劇時代的動盪,這個年青人還能不急躁嗎?」
「這怎麼不是血呢?陰險地利用我們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著我們善良、單純的心,與熱烈、激昂的氣質,欲以煽動加以驅使,而當我們比較成長了一些,開始警覺到現實的荒謬、殘酷,開始要求我們應有的民主權利時,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慘毒無已的迫害、折磨和鎮壓。怎麼不是血呢?我們的青春、愛情、友誼、學業、事業、抱負、理想、幸福、自由,我們之生活的一切,這人的一切幾乎被摧殘殆盡地葬送在這汙穢、罪惡、極權制度的恐怖統治之下,這怎麼不是血呢?
1964年12月,在獄中被關押了近四年的林昭接到了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按林昭的原話說:「夫自有政治起訴以來,未有如此之妙文也,」。林昭接過起訴書,對它進行了3739字的評注與批判。起訴書寫到:「林昭確定了實行私人設廠的經濟路線,妄圖搜羅各地右派份子,在我國實施資本主義復活。(林昭注曰:正確地說是:計畫集合昔年中國大陸民主抗暴運動的積極份子,在這古老而深厚的中世紀遺址上掀起強有力的,劃時代的文藝復興——人性解放運動!)」
1965年5月31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判處林昭徒刑20年。次日,林昭接到判決書後刺破手指,在判決書的背面寫下了《判決後的申明》:「昨天,你們,那所謂的偽法院,假借和盜用法律的名義非法判處我徒刑20年,這是一個極其骯髒極其可恥的判決。但它確實也夠使我引為判逆者無尚光榮的,它證明著作為一名自由戰士的林昭,吾至清操大節正氣。」「……這是一個可恥的判決,但我驕傲地聽取了它!這是敵人對於我個人戰鬥行為的一種估價,我為之由衷地感到戰鬥者的自豪!……我應該作得更多,以符合你們的估價!除此以外,這所謂的判決與我可謂毫無意義!我蔑視它!看著吧!歷史法庭的正式判決很快即將昭告於後世!你們這些極權統治者和詐偽的奸佞——歹徒、惡賴、竊國盜和殃民賊將不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訴的罪人!公義必勝!自由萬歲!林昭 主曆 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她以「主曆」二子可能是為了強調心中擁有上帝的愛與正義。
1965年,由上海提籃橋監獄所寫的林昭在服刑改造期間重新犯罪的主要罪行中這樣記載到:「林犯關押幾年來,一貫拒不接受教育,書寫了大量的反動血書,如《靈耦絮語》(約十八萬字)《基督還在世上》《不是練習——也是練習》《練習二》《練習三》《鮮花開放在悲壯的五月》《囚室哀志》《秋聲辭》《自諫》《血詩題衣》《血衣題跋》等數十萬字。雖經工作人員多方教育,並採取了單獨關押,專人負責管教,家屬規勸等一系列管教措施,但林犯死不悔改,公開揚言:永遠不放棄宗旨而改變立場。」另一份獄方為林昭加刑的報告稱:「關押期間(林昭)用髮夾、竹簽等物,成百上千次地戳破皮肉,用汙血書寫了幾十萬字內容極為反動、極為惡毒的信件、筆記和日記......公開污蔑社會主義制度是:’搶光每一個人作為人的全部一切的恐怖制度。’’是血腥的極權制度。’她把自己說成是:’反對暴政的自由戰士和年青反抗者。’對無產階級專政和各項政治運動進行了系統的極其惡毒的污蔑。」
1965年7月~12月,林昭第三次給《人民日報》寫信申訴案情並陳述政治思想,重點批評「階級鬥爭」學說(戲稱為樓梯上打架的理論)和集權統治,呼籲人權、民主、和平、正義,長達10萬字。
1966年5月6日,剛剛刑滿釋放仍在監督勞動的林昭摯友和同學張元勳偷偷來到上海,以男朋友身份偕同林昭母親許憲民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看望林昭。可能是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的看望。林昭說:「我隨時都會被殺,相信歷史總會有一天人們會說到今天的苦難!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難告訴未來的人們!」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的判決書,當即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當天被祕密處決。時不滿36歲,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1980年8月,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復查以精神病為由對林昭宣告無罪。
1980年12月11日,林昭生前老師和同學以及她的妹妹彭令范、舅舅許覺民等在北京為她舉行了追悼會,八十多人參加了追悼會。羅列致悼詞。
1981年,在官方審判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的政治氛圍中,新華社記者穆青等人寫作了報告文學《歷史的審判》,發表在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報》上。其中有一段文字這樣談到林昭:「在我們熟悉的朋友中就有這樣一位同志。這是一個勇敢純真的南國女性,名叫林昭。由於她不願意向風靡一時的現代迷信活動屈服,被關進了上海的監牢。但是,她堅持用記日記、寫血書等種種形式,表達自己對真理的堅強信念,心甘情願地戴著「頑固不化」的枷鎖,過早地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她就義的詳細經過至今無從查考,我們只知道這樣一個消息: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清晨,幾個‘有關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邁的母親,宣告林昭已於四月二十九日被槍決。由於‘反革命分子’耗費了一發子彈,她的家屬必須交納五分錢的子彈費。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聞!在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在現代資產階級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統治下,人們竟要為自己的死刑付費,這不能不說是又一個‘史無前例’的創造發明!」
1981年12月30日,上海高級人民法院複判林昭案件,宣佈林昭無罪,為林昭平反。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