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讓幹票大的」 浙江公安遭網友質疑

2014年05月28日社會
【新唐人2014年5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5月26日晚,中共浙江省公安廳官方微博@浙江公安發出一條微博,寫道:「領導讓咱明早幹票大的」!大陸網友大量關注與轉發,有網友揶揄:不知道多大才叫大?

2014年4月曾有一篇討論中共治下官匪勾結,國家黑社會化的博文被廣泛轉載。

博文中說,社會黑的典型特徵就是官商勾結的「體制化」,貪官可以肆無忌憚與奸商狼狽為奸,有權有錢,作威作福,有一種無往不勝的錯覺,於是肆意踐踏人間的公平與正義!

文中舉例,一項針對50起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數據統計顯示:50名「黑老大」中23人涉足房地產行業,佔了總數近一半,黑社會涉足房地產,主要看中這個行業的高利潤。作者分析,黑社會能夠染指房地產,恰恰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默許,因為政府要想吃土地財政的飯,但手頭中必須拿到可以出讓的土地,恰恰是黑社會能補政府之不足,運用暴力幫助政府完成拆遷和征地。於是,一些地方當局就與黑惡勢力勾結在了一起,有利益的捆綁,自然成為利益共同體。

博文中還說,目前黑社會很是猖獗,從黑龍江喬四、吉林梁旭東、遼寧劉涌等人,到現在四川劉漢,可謂各領風騷20年。作者質疑中共公安大學武伯欣教授聲稱:大陸涉黑組織成員保守估計不下100萬人是信口拈來,估計數量偏低。

文中援引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的話說:「黑社會的出現,如果不是民主政體,多半是因為政府中人,尤其是維持秩序的警察,比黑社會還黑!」

劉漢涉黑犯罪集團被公訴後,四川公安廳發布:民警為黑勢提供保護傘一律開除!一時曾被網路嘲笑不止。

博文中說,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的警察,不是四川一地孤例,許多中共公安局的局長們也淪為涉黑組織的「保護傘」。

2010年7月,原中共重慶公安局副局長、司法局長文強因為縱容謝才萍、岳寧、王小軍、龔剛模等黑惡勢力並充當他們的「保護傘」。

2012年3月郴州陳曉青、許以國、戴林輝等為首的特大涉黑組織覆滅案中,永興縣4名官員,其中兩名副局長是「保護傘」。

2012年3月,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等十余項罪名的青島黑社會頭目聶磊被判死刑案中,30名「保護傘」落馬,主要是公安人員,包括青島市公安局原市北區分局局長於國銘、原李滄區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等10多名青島警界人員。

作者說,這方面案例舉不勝舉,他認為,所謂的黑,實質就是中共腐敗官員。

深圳警匪一家敲詐公民的案件

博主神話VD2013年3月在天涯社區論壇舉報了一件關於深圳警匪一家敲詐公民的案件。

博帖中說,2013年3月5日晚9點半左右,作者被龍華新區上塘派出所1170及1161號巡防員敲詐。

那天,作者讓朋友開車到民治紅山地鐵站附近一在建的公路(該路尚未建成、未通車,無路燈)學習駕駛(朋友是客車司機,有駕照),當時我朋友只是在車上告訴我車上的儀錶、離合、剎車等情況,車只是點火了,並沒有開動。

上塘派出所1170及1161號巡防員以無證駕駛為由要求扣車,並要處1000-3000元罰款。後巡防員說他們態度好,要求處1000元罰款,後降到800,再降到500,在作者給他們看錢包裡只有100元的情況下,後巡防員收了他們100元後放我們走了。也未開具任何收款證明。

作者說,當時他很明白,巡防員(包括治安民警)是沒有執法權,也沒有罰款權的。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才有權查處無證駕駛等行為,更況且當時他們車都沒有開動,根本談不上駕駛。但迫於壓力(不給錢怕巡防員打人,以前經常看到巡防員打人,有點怕吃眼前虧)才把錢包裡僅有的100元給了他。

離開後,作者馬上打110報警,後來一位自稱上塘派出所民警的人打電話給他,問了情況說:你無證開車沒抓你回派出所坐牢就是好的了,還報警,我先核實下。然後就掛電話了。從此再無回復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