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2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到2009年年底,全國不包括中央的地方財政供養人口為5392.6萬人。這些都是有公務員編制或者事業單位編制的體制內人員。除此之外,中國還存在大量的准財政供養人員,估計準財政供養人員總人數超過1000萬。中國財政供養人員主要由三部分組成:一是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二是各類事業單位人員;第三是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加上這部分准財政供養人口,到2014年年底,中國財政實際供養人數遠超過6400萬,超過了英國的人口總量。中國行政成本之高,遠超過世界各國的平均水平。(經濟參考報)
中國的「官民比」到底是多少?或者說究竟有多少人在「吃皇糧」?這個問題一直是有爭議的。比如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和國務院參事的任玉嶺就自己做了一個統計,得出的結論是「我們的官民比已達到26:1,比西漢時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即使是同改革開放初期的67:1和10年前的40:1相比,吃皇糧者所佔總人口的比重也是史無前例的」。然而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結論卻是「中國實際由國家財政供養的公務員和准公務員性質的人員超過7000萬人」,所以中國的官民比例實際應該高達1對18。
而去年《瞭望》新聞週刊發專家文章駁「中國26人養1名公務員」,專家稱,一種較普遍說法是中國官民比1:26,26個納稅人供養1名公務員。事實上,該說法將國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及離退休幹部納入公務員範疇,嚴格意義上說,截至2012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為708.9萬人,真正官民比為1:191。這一比例低於英國俄國等。英國為1:118,俄為1:84.1。
關於「官民比」有的有的說1:198,還有的說是1:18……這裡面有民間的,也有官方的說法。其實大家討論的事實基礎都是一樣的,區別只是在於統計口徑的大小而已。說官民比不高的,是把「官」限於黨政機關的公務員;說官民比高的,則是將由財政供養的「准公務員」也包括在內。支持後者的人認為:除了狹義的公務員外,事業單位、准公務員、國企管理人員、靠罰款和收費的非編制人員,還有離退休人員,難道不都由納稅人輸血供養麼?
官民比的不同版本,使人不知相信哪個版本為好?那就還是讓事實來說話吧。前兩年華商報一則新聞報導,原話是這樣說的:「昨日上午,禮泉縣黨員干部教育培訓中心一間嶄新的教室內,整齊地擺放著一排排的電腦。來自全縣94個鎮區及部門的426名黨員幹部,正在參加由縣上統一組織的綜合知識考試。作為全縣2萬多名黨員干部「大考」的首批考生,他們的這場考試被全程視頻直播。」這就為我們計算判斷「官民比」提供了典型實例。陝西省禮泉縣是一個中等縣,人口在45萬人左右。如果幹部有2萬人的話,那麼這個縣的「官民比」就是1:22.5。
中國的官民比究竟是多少,這些年之所以一直有爭議,在於民間的想把這個數字變大,官方想把這個數字變小。為什麼呢?因為數字體現的就是中國有多少人在吃「皇糧」,有多少人由納稅人供養著「為人民服務」。數字太大了,總讓人聯想到機構臃腫、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其實,老百姓質疑當代中國的財政供養人員比例數字之高,最關心的是當代中國各類「吃皇糧人員」到底幹了些什麼以及政府財政支出用在了什麼地方這兩個關鍵性問題。
有統計顯示,我國的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這不僅是政府機構臃腫、冗員過多的問題,還與「三公消費」居高不下有關。行政成本過高,不僅助長了奢侈浪費與腐敗行為,也擠壓了民生開支。官民比要降,過高的行政成本更要壓縮,不能把老百姓辛辛苦苦交的稅全變成茅台酒、天價茶葉與豪車。
「官民比」是一個表面的數字,更能說明問題的是行政成本。據統計,中國官員系統,負責人與辦事人員之比為1:0、84,而美國這一比例為1:1、17,日本為1:3、6。而且,他們的官員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務部門,平常大多處於社會基層,起公共服務的作用。而我國的官員大多以坐辦公室為主,慣於發號施令。大家知道,官多兵少,指揮官多於戰士,真正效率也就難於體現了。
現代政府理論認為,一個合理的政府規模是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保持政府有效運轉的必要條件。建設「有限政府」的關鍵,並不在於公務員規模含義上「大政府」還是「小政府」哪個更好些,而是在於這個政府是否「有效」、「有為」。過去政府管了許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這是黨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忙得不亦樂乎的原因,也是人們對官民比認識分歧巨大的根本所在。
一些鄉鎮好幾百個幹部,小汽車停了好幾排,一些地方政府祕書長有十幾個,每個祕書長都要給房子,配汽車,這些現象,不僅客觀存在而且異常普遍。副職多、祕書長多、蘿蔔招聘多、吃空餉者多,凡此種種,媒體隔三差五就能曝光一個案例,無不給人以強烈的「官多為患」印象。近些年,精簡機構雖然被多次提起,但改革的結果往往是機構的確少了,曾經的官員卻個個都在。一個關鍵原因還是冗餘官員無處安排。
爭論「官民比」的數字不能掩蓋真問題,更不能因此而延誤對真問題的求解。當民眾目睹政府機構廉潔高效,從自己供養的公職人員那裡能夠體驗到主人的感覺之際,關於「官民比」的糾結將自然消解。需要關注的不是所謂「官民比」的問題,真正需要關注的是用來「供養」公務員的公共財產的收入、支出、監管是否合法、有規、有序,是否高效,納稅人是否有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
--轉自作者博客(http://blog.tianya.cn/post-4385507-96388951-1.shtml)
中國的「官民比」到底是多少?或者說究竟有多少人在「吃皇糧」?這個問題一直是有爭議的。比如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和國務院參事的任玉嶺就自己做了一個統計,得出的結論是「我們的官民比已達到26:1,比西漢時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即使是同改革開放初期的67:1和10年前的40:1相比,吃皇糧者所佔總人口的比重也是史無前例的」。然而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結論卻是「中國實際由國家財政供養的公務員和准公務員性質的人員超過7000萬人」,所以中國的官民比例實際應該高達1對18。
而去年《瞭望》新聞週刊發專家文章駁「中國26人養1名公務員」,專家稱,一種較普遍說法是中國官民比1:26,26個納稅人供養1名公務員。事實上,該說法將國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及離退休幹部納入公務員範疇,嚴格意義上說,截至2012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為708.9萬人,真正官民比為1:191。這一比例低於英國俄國等。英國為1:118,俄為1:84.1。
關於「官民比」有的有的說1:198,還有的說是1:18……這裡面有民間的,也有官方的說法。其實大家討論的事實基礎都是一樣的,區別只是在於統計口徑的大小而已。說官民比不高的,是把「官」限於黨政機關的公務員;說官民比高的,則是將由財政供養的「准公務員」也包括在內。支持後者的人認為:除了狹義的公務員外,事業單位、准公務員、國企管理人員、靠罰款和收費的非編制人員,還有離退休人員,難道不都由納稅人輸血供養麼?
官民比的不同版本,使人不知相信哪個版本為好?那就還是讓事實來說話吧。前兩年華商報一則新聞報導,原話是這樣說的:「昨日上午,禮泉縣黨員干部教育培訓中心一間嶄新的教室內,整齊地擺放著一排排的電腦。來自全縣94個鎮區及部門的426名黨員幹部,正在參加由縣上統一組織的綜合知識考試。作為全縣2萬多名黨員干部「大考」的首批考生,他們的這場考試被全程視頻直播。」這就為我們計算判斷「官民比」提供了典型實例。陝西省禮泉縣是一個中等縣,人口在45萬人左右。如果幹部有2萬人的話,那麼這個縣的「官民比」就是1:22.5。
中國的官民比究竟是多少,這些年之所以一直有爭議,在於民間的想把這個數字變大,官方想把這個數字變小。為什麼呢?因為數字體現的就是中國有多少人在吃「皇糧」,有多少人由納稅人供養著「為人民服務」。數字太大了,總讓人聯想到機構臃腫、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其實,老百姓質疑當代中國的財政供養人員比例數字之高,最關心的是當代中國各類「吃皇糧人員」到底幹了些什麼以及政府財政支出用在了什麼地方這兩個關鍵性問題。
有統計顯示,我國的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這不僅是政府機構臃腫、冗員過多的問題,還與「三公消費」居高不下有關。行政成本過高,不僅助長了奢侈浪費與腐敗行為,也擠壓了民生開支。官民比要降,過高的行政成本更要壓縮,不能把老百姓辛辛苦苦交的稅全變成茅台酒、天價茶葉與豪車。
「官民比」是一個表面的數字,更能說明問題的是行政成本。據統計,中國官員系統,負責人與辦事人員之比為1:0、84,而美國這一比例為1:1、17,日本為1:3、6。而且,他們的官員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務部門,平常大多處於社會基層,起公共服務的作用。而我國的官員大多以坐辦公室為主,慣於發號施令。大家知道,官多兵少,指揮官多於戰士,真正效率也就難於體現了。
現代政府理論認為,一個合理的政府規模是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保持政府有效運轉的必要條件。建設「有限政府」的關鍵,並不在於公務員規模含義上「大政府」還是「小政府」哪個更好些,而是在於這個政府是否「有效」、「有為」。過去政府管了許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這是黨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忙得不亦樂乎的原因,也是人們對官民比認識分歧巨大的根本所在。
一些鄉鎮好幾百個幹部,小汽車停了好幾排,一些地方政府祕書長有十幾個,每個祕書長都要給房子,配汽車,這些現象,不僅客觀存在而且異常普遍。副職多、祕書長多、蘿蔔招聘多、吃空餉者多,凡此種種,媒體隔三差五就能曝光一個案例,無不給人以強烈的「官多為患」印象。近些年,精簡機構雖然被多次提起,但改革的結果往往是機構的確少了,曾經的官員卻個個都在。一個關鍵原因還是冗餘官員無處安排。
爭論「官民比」的數字不能掩蓋真問題,更不能因此而延誤對真問題的求解。當民眾目睹政府機構廉潔高效,從自己供養的公職人員那裡能夠體驗到主人的感覺之際,關於「官民比」的糾結將自然消解。需要關注的不是所謂「官民比」的問題,真正需要關注的是用來「供養」公務員的公共財產的收入、支出、監管是否合法、有規、有序,是否高效,納稅人是否有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
--轉自作者博客(http://blog.tianya.cn/post-4385507-9638895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