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11日訊】
漢朝人朱博,本來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後來,他任冀州刺史,巡視部屬時,突然,官吏和百姓幾百人,攔路自行投訴(不等待官府安排),官署有人滿之患。從事(官職名)請求說:『『您暫時留在這個縣,接見那些投訴的人,事情辦完了,再去上任。」他想要以此來觀察、試探朱博。朱博心裡明白,告訴侍從,趕緊繼續準備車馬。
他會見自行前來投訴的人,派遣從事,明確地告諭官吏、百姓:「想要投訴縣裡丞尉的,刺史不監察佩戴黃色綬帶(官俸二百石)的官員,各人自己到郡裡去投訴。想要投訴二千石的墨綬長吏的,等使者巡視部屬回來,到刺史的官署去投訴。百姓被官吏所冤枉,以及投訴強盜小偷訴訟之事的,要到各自所屬的部從事那裡,去投訴。各有政策規定,按政策去執行!」
朱博停車裁決,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解決了問題,自動欣然離去。吏民大驚,想不到朱博應變事情的能力,如此強。後來,朱博慢慢查問,果然是一個老從事,教唆百姓集會,朱博就殺了這個搞陰謀詭計、圖謀不軌的官吏。
朱博擔任左馮詡(京師統轄的官)時,長陵縣有個豪強,名叫尚方禁,年輕時曾私通別人的妻室,被處刑的痕跡,還留在臉上。功曹(官職名)因為接受了尚方禁的賄賂,就告訴朱博,請讓尚方禁擔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後,就以其他事由,召見尚方禁,見他臉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問他道:「這是什麼傷?」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無法隱瞞,就叩頭說明。朱博笑著說:「大丈夫一時犯錯,也是有的。現在,我想為你洗清這個恥辱,你願意為我效力嗎?」
尚方禁又喜又懼,回答說:「一定盡死報效大人。」 於是,朱博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這件事,看見該報告的事,就記下來。」 此後就視他為親信耳目。尚方禁每天早晚都會揭發一些盜賊及奸細,功效顯著,朱博就升他為連守縣令。
過了很久,朱博召見那個功曹,關起門來,責備他有關接受尚方禁賄賂的事,給他紙筆,讓他自己記錄自己接受的賄賂:「一文錢都不能隱匿,只要有一點欺瞞,就砍頭!」 這個功曹十分惶恐。老老實實記下受賄的事,一點都不敢遺漏。朱博了解實情後,就當場命令他改過自新,並拔刀削毀剛才的記錄,讓他回去就任原職。功曹後來行事謹慎,不敢犯半點錯誤。朱博於是也提拔了他。
南齊人王敬則,任吳興太守時,郡中經常發生很多搶奪、偷竊的事。一天,王敬則抓到一名小偷,召集他的親屬前來,當著他們的面,打了他數十鞭,又派他長時間,打掃街道。過了很久,又讓他檢舉以前的小偷,來頂替自己掃街,其他的小偷,害怕被他認出來,都逃走了,境內因而得到清靜。
馮夢龍評曰:羞辱到親屬,親屬也不能容忍他繼續當小偷。
只有小偷才知道誰是小偷。要他舉人出來,頂替自己打掃街道。遠比用捕快去抓小偷的效果,好得太多了!
張遼受曹操之命,領兵駐紮長社縣,臨出發時,軍隊中有人謀反,在夜裡縱火作亂,全軍都驚亂不已。
張遼對身邊的將領說:「不要輕舉妄動,這肯定不是全營造反,必定是叛變的人,想以此來擾人視聽而已!」
他向軍營中下達號令:「凡沒有參加叛亂者,安穩坐好,不要亂動!」 然後,張遼親自率領數十名親兵,站立於軍陣中。不久,果然捉到帶頭謀反的人,將他處死。
馮夢龍評曰:
漢朝周亞夫,率兵討伐七國之亂。一天晚上,軍營中發生夜驚。周亞夫安穩地躺在床上不起身,不久驚擾就自然平定了。
吳漢任大司馬時,曾經有賊寇,半夜攻擊他的軍營,軍中受到驚擾。吳漢也是臥床不起。軍中士卒,聽說大司馬都沒起床,也都各回自己的崗位。吳漢這才挑選精兵,半夜出擊,大破賊寇。
這些都是「以靜制動」的策略。然而,如果不是軍紀一向嚴明,即使想讓士兵不亂動,也做不到。
唐朝,李封任延陵縣令時,官吏或老百姓犯罪,不罰以杖刑,只命令他包著綠頭巾,來羞辱他。並依犯罪的輕重,決定戴綠頭巾日數的多寡,期限滿後,才拿下來。凡是包著綠頭巾出入的人,都認為這是很大的恥辱,大家互相勸勉,不敢再犯罪。賦稅也先於其他各縣完成。
直到李封辭去官職,李封不曾打過一個人。
唐朝裴晉公,任職中書省時,有一天,部下忽然告訴他:「印信丟失了!」裴公臉色不變,告誡他們不要聲張。當時他正在宴客,觀賞歌舞表演,外人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半夜酒飲得暢快時,部下又告訴他:印信找到了,裴公也不應聲,宴會盡歡而散。
有人問他是什麼緣故?裴公說:「手下的小官盜印,去書寫契券,寫完就會放回原處。追查得急了,就可能把印書扔在河裡,或投入火中,就再也回不來了。
馮夢龍評曰:
這不是故作安閒,以示鎮靜,實在是聰明透頂。所以說「智量」,智慧不足,度量也不大。
春秋時,鄭國大夫良霄,因專權,被駟帶、公孫段等諸大夫,群起誅殺而死。良霄後來變為厲鬼,全國人都極為恐懼。有人夢見良霄披甲而行,說道:「壬子那一天,我將殺駟帶(幫助子晰殺良霄的人),明年壬寅日,我又將殺公孫段(偏袒駟氏的人)。」 駟帶及公孫段,果然如期死亡,全國人更加恐懼。
於是,子產立公孫泄為官。(公孫泄是子孔的兒子,子孔先前被鄭所殺)又立良止(良霄的兒子)為大夫,來安撫良霄及子孔,厲鬼從此不再出現。
太叔問子產:「為何如此舉措?」
子產說:「受冤而死的鬼,要有所歸宿,才不會作祟。我立他們的後代為官,使他們感受到有所歸宿。」
馮夢龍評曰:
子產不但通達人間的事理,更妙的是還能通達鬼道(陰間之理)。鬼道由人來實行。真能全力為民,就可以使人和鬼神,都滿意!
梁孝王派人刺殺以前的丞相袁盎。漢景帝令田叔,去調查梁孝王,田叔把事情查清楚後,燒掉所有的資料,空著手,回來向漢景帝報告。景帝說:「梁孝王有殺袁盎嗎?」田叔回答:「有。」「供詞在哪裡?」田叔說:「燒了。」
景帝很生氣,田叔從容地說:「皇上不必查辦梁孝王的事。」「為什麼?」田叔說:「現在不殺梁孝王,漢朝的法律就無法施行;如果殺了梁孝王,皇太後會吃不好飯,睡不好覺,那時陛下就要擔憂了。」景帝因此認為田叔十分賢良,讓他做了魯國的丞相。
田叔任魯相後,有一百多個百姓,控訴魯王奪取他們的財物,田叔拿下為首的二十人,各鞭笞了二十下,其餘人各打了十下,很生氣地說:「王不是你們的君主嗎?為何敢說他的不是!」魯王聽說了這件事後,大感慚愧,拿出了府中所藏之錢,讓丞相給百姓賠償。丞相回答道:「大王,您自己找人賠償吧,不然的話,是大王做惡事而丞相做善事了啊。」
魯王還喜歡打獵,田叔常常隨行。魯王總是讓丞相離開館捨,回去休息。丞相出去以後,常常露天坐在魯王的苑圃外等候。魯王屢次派人請他進館休息,田叔始終不肯回去休息,說:「大王暴露於野外,我怎麼可以進館捨休息?」
魯王從此不出遊打獵。
馮夢龍評曰:
洛陽有人互相仇視,城中賢能的人,居間調解數十次,都不聽從。有人去請郭解,請他從中協調。郭解於是在夜中,去互相仇視的人家中勸諫,這些人都勉強聽從了郭解的意見。郭解對他們說:「我聽說洛陽的賢達之人,從中調解,你們都不聽從。今天諸位給我面子,聽從了我的勸告,可我又怎能從別的城邑中奪取賢達調停的事呢?」於是當夜就離去,臨走時囑咐說:「等我離去,再讓洛陽的賢士去居間調解一下。」這件事和田叔處理王府的錢相類似。
又,王祥侍奉繼母,非常孝順,但是繼母偏袒自己親生兒子王覽,而虐待王祥。王覽屢次勸諫母親,而母親都不聽,於是凡有虐待王祥的事,王覽就一同接受,患難與共。繼母後來深受感動,於是對王祥與王覽,同等愛護。這件事與田叔坐在野外,等待魯王相類似。
(均據明代馮夢龍《智囊》)
──轉自《正見網》有刪節
(責任編輯:張信燕)
一、朱博臨亂理緒,有條不紊
漢朝人朱博,本來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後來,他任冀州刺史,巡視部屬時,突然,官吏和百姓幾百人,攔路自行投訴(不等待官府安排),官署有人滿之患。從事(官職名)請求說:『『您暫時留在這個縣,接見那些投訴的人,事情辦完了,再去上任。」他想要以此來觀察、試探朱博。朱博心裡明白,告訴侍從,趕緊繼續準備車馬。
他會見自行前來投訴的人,派遣從事,明確地告諭官吏、百姓:「想要投訴縣裡丞尉的,刺史不監察佩戴黃色綬帶(官俸二百石)的官員,各人自己到郡裡去投訴。想要投訴二千石的墨綬長吏的,等使者巡視部屬回來,到刺史的官署去投訴。百姓被官吏所冤枉,以及投訴強盜小偷訴訟之事的,要到各自所屬的部從事那裡,去投訴。各有政策規定,按政策去執行!」
朱博停車裁決,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解決了問題,自動欣然離去。吏民大驚,想不到朱博應變事情的能力,如此強。後來,朱博慢慢查問,果然是一個老從事,教唆百姓集會,朱博就殺了這個搞陰謀詭計、圖謀不軌的官吏。
二、朱博以智教人、救人
朱博擔任左馮詡(京師統轄的官)時,長陵縣有個豪強,名叫尚方禁,年輕時曾私通別人的妻室,被處刑的痕跡,還留在臉上。功曹(官職名)因為接受了尚方禁的賄賂,就告訴朱博,請讓尚方禁擔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後,就以其他事由,召見尚方禁,見他臉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問他道:「這是什麼傷?」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無法隱瞞,就叩頭說明。朱博笑著說:「大丈夫一時犯錯,也是有的。現在,我想為你洗清這個恥辱,你願意為我效力嗎?」
尚方禁又喜又懼,回答說:「一定盡死報效大人。」 於是,朱博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這件事,看見該報告的事,就記下來。」 此後就視他為親信耳目。尚方禁每天早晚都會揭發一些盜賊及奸細,功效顯著,朱博就升他為連守縣令。
過了很久,朱博召見那個功曹,關起門來,責備他有關接受尚方禁賄賂的事,給他紙筆,讓他自己記錄自己接受的賄賂:「一文錢都不能隱匿,只要有一點欺瞞,就砍頭!」 這個功曹十分惶恐。老老實實記下受賄的事,一點都不敢遺漏。朱博了解實情後,就當場命令他改過自新,並拔刀削毀剛才的記錄,讓他回去就任原職。功曹後來行事謹慎,不敢犯半點錯誤。朱博於是也提拔了他。
三、王敬則智抓小偷
南齊人王敬則,任吳興太守時,郡中經常發生很多搶奪、偷竊的事。一天,王敬則抓到一名小偷,召集他的親屬前來,當著他們的面,打了他數十鞭,又派他長時間,打掃街道。過了很久,又讓他檢舉以前的小偷,來頂替自己掃街,其他的小偷,害怕被他認出來,都逃走了,境內因而得到清靜。
馮夢龍評曰:羞辱到親屬,親屬也不能容忍他繼續當小偷。
只有小偷才知道誰是小偷。要他舉人出來,頂替自己打掃街道。遠比用捕快去抓小偷的效果,好得太多了!
四、張遼「以靜制動」
張遼受曹操之命,領兵駐紮長社縣,臨出發時,軍隊中有人謀反,在夜裡縱火作亂,全軍都驚亂不已。
張遼對身邊的將領說:「不要輕舉妄動,這肯定不是全營造反,必定是叛變的人,想以此來擾人視聽而已!」
他向軍營中下達號令:「凡沒有參加叛亂者,安穩坐好,不要亂動!」 然後,張遼親自率領數十名親兵,站立於軍陣中。不久,果然捉到帶頭謀反的人,將他處死。
馮夢龍評曰:
漢朝周亞夫,率兵討伐七國之亂。一天晚上,軍營中發生夜驚。周亞夫安穩地躺在床上不起身,不久驚擾就自然平定了。
吳漢任大司馬時,曾經有賊寇,半夜攻擊他的軍營,軍中受到驚擾。吳漢也是臥床不起。軍中士卒,聽說大司馬都沒起床,也都各回自己的崗位。吳漢這才挑選精兵,半夜出擊,大破賊寇。
這些都是「以靜制動」的策略。然而,如果不是軍紀一向嚴明,即使想讓士兵不亂動,也做不到。
五、李封不曾打過一個人
唐朝,李封任延陵縣令時,官吏或老百姓犯罪,不罰以杖刑,只命令他包著綠頭巾,來羞辱他。並依犯罪的輕重,決定戴綠頭巾日數的多寡,期限滿後,才拿下來。凡是包著綠頭巾出入的人,都認為這是很大的恥辱,大家互相勸勉,不敢再犯罪。賦稅也先於其他各縣完成。
直到李封辭去官職,李封不曾打過一個人。
六、裴晉公,有「智量」
唐朝裴晉公,任職中書省時,有一天,部下忽然告訴他:「印信丟失了!」裴公臉色不變,告誡他們不要聲張。當時他正在宴客,觀賞歌舞表演,外人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半夜酒飲得暢快時,部下又告訴他:印信找到了,裴公也不應聲,宴會盡歡而散。
有人問他是什麼緣故?裴公說:「手下的小官盜印,去書寫契券,寫完就會放回原處。追查得急了,就可能把印書扔在河裡,或投入火中,就再也回不來了。
馮夢龍評曰:
這不是故作安閒,以示鎮靜,實在是聰明透頂。所以說「智量」,智慧不足,度量也不大。
七、子產使人和鬼神,都滿意!
春秋時,鄭國大夫良霄,因專權,被駟帶、公孫段等諸大夫,群起誅殺而死。良霄後來變為厲鬼,全國人都極為恐懼。有人夢見良霄披甲而行,說道:「壬子那一天,我將殺駟帶(幫助子晰殺良霄的人),明年壬寅日,我又將殺公孫段(偏袒駟氏的人)。」 駟帶及公孫段,果然如期死亡,全國人更加恐懼。
於是,子產立公孫泄為官。(公孫泄是子孔的兒子,子孔先前被鄭所殺)又立良止(良霄的兒子)為大夫,來安撫良霄及子孔,厲鬼從此不再出現。
太叔問子產:「為何如此舉措?」
子產說:「受冤而死的鬼,要有所歸宿,才不會作祟。我立他們的後代為官,使他們感受到有所歸宿。」
馮夢龍評曰:
子產不但通達人間的事理,更妙的是還能通達鬼道(陰間之理)。鬼道由人來實行。真能全力為民,就可以使人和鬼神,都滿意!
八、智勸!
梁孝王派人刺殺以前的丞相袁盎。漢景帝令田叔,去調查梁孝王,田叔把事情查清楚後,燒掉所有的資料,空著手,回來向漢景帝報告。景帝說:「梁孝王有殺袁盎嗎?」田叔回答:「有。」「供詞在哪裡?」田叔說:「燒了。」
景帝很生氣,田叔從容地說:「皇上不必查辦梁孝王的事。」「為什麼?」田叔說:「現在不殺梁孝王,漢朝的法律就無法施行;如果殺了梁孝王,皇太後會吃不好飯,睡不好覺,那時陛下就要擔憂了。」景帝因此認為田叔十分賢良,讓他做了魯國的丞相。
田叔任魯相後,有一百多個百姓,控訴魯王奪取他們的財物,田叔拿下為首的二十人,各鞭笞了二十下,其餘人各打了十下,很生氣地說:「王不是你們的君主嗎?為何敢說他的不是!」魯王聽說了這件事後,大感慚愧,拿出了府中所藏之錢,讓丞相給百姓賠償。丞相回答道:「大王,您自己找人賠償吧,不然的話,是大王做惡事而丞相做善事了啊。」
魯王還喜歡打獵,田叔常常隨行。魯王總是讓丞相離開館捨,回去休息。丞相出去以後,常常露天坐在魯王的苑圃外等候。魯王屢次派人請他進館休息,田叔始終不肯回去休息,說:「大王暴露於野外,我怎麼可以進館捨休息?」
魯王從此不出遊打獵。
馮夢龍評曰:
洛陽有人互相仇視,城中賢能的人,居間調解數十次,都不聽從。有人去請郭解,請他從中協調。郭解於是在夜中,去互相仇視的人家中勸諫,這些人都勉強聽從了郭解的意見。郭解對他們說:「我聽說洛陽的賢達之人,從中調解,你們都不聽從。今天諸位給我面子,聽從了我的勸告,可我又怎能從別的城邑中奪取賢達調停的事呢?」於是當夜就離去,臨走時囑咐說:「等我離去,再讓洛陽的賢士去居間調解一下。」這件事和田叔處理王府的錢相類似。
又,王祥侍奉繼母,非常孝順,但是繼母偏袒自己親生兒子王覽,而虐待王祥。王覽屢次勸諫母親,而母親都不聽,於是凡有虐待王祥的事,王覽就一同接受,患難與共。繼母後來深受感動,於是對王祥與王覽,同等愛護。這件事與田叔坐在野外,等待魯王相類似。
(均據明代馮夢龍《智囊》)
──轉自《正見網》有刪節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