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2月23日訊】華為總裁任正非日前接受媒體訪問,言之鑿鑿稱華為沒有後門,且「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要求任何一家公司安裝強制性『後門』」。但本台記者查閱到中共在2015年《反恐法》中明文規定,中國生產銷售的電信設備必須為政府預留「技術接口」並交出密碼。這顯示西方對中國電信設備的安全擔憂並非源自有色眼鏡。
中共的《反恐怖主義法》於2015年12月27日立法,2018年6月又公布一次修正案。
《反恐怖主義法》第十八條明文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對於如何保障該法律條款的實施,中共全國人大2014年11月公布的《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中有詳細的規定。草案第十五條要求:
「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電信和互聯網的設計、建設和運行中預設技術接口,將密碼方案報密碼主管部門審查。未預設技術接口,或者未報審密碼方案的,相關產品或者技術不得投入使用。已經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電信業務、互聯網服務的,應當將相關設備、境內用戶數據留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服務。」
該草案條款公布後,引來歐美國家政府、國會和商會的不斷譴責。批評者認為,這等於要求海內外電信業者無條件向中共公開所有資訊,包括洩露用戶隱私、允許政府監視監聽、自曝產品敏感信息和加密解密專利技術等,其衝擊不僅波及電信業界,而且及於所有電信用戶,關乎所有人的基本權利。
迫於國際壓力,中共把草案第十五條的規定大幅濃縮成正式法律的第十八條。
雖然正式法律條文的語氣有所緩和,表述較為含蓄,但是外界懷疑,中共只是對草案進行了文字表面的「模糊包裝」,實際上仍將祕密推行草案條款,以保證正式法律中有關電信業者為政府「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得以有效實施。
事實上,近年來中國電信企業生產的手機、電腦、路由器等電信設備,不斷曝出被預裝監控後門的醜聞。2017年7月,蘋果公司被迫將其中國iCloud服務的服務器遷到中國貴州。
目前,美國正在極力敦促盟友在未來5G網絡建設中禁用華為設備和技術。西方提起華為的安全威脅時,經常引述中共2017年《國家情報法》的規定,即中共情報工作機構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支持、協助和配合中共的情報工作,不管是在境內還是境外。
在對美國的輿論反擊中,華為經常要求對方提供有關華為替中共從事間諜活動的證據。對此,一名歐洲官員舉例說明這不需要證據,就好比如果高度懷疑一家飯店的衞生不過關,顧客自然有權決定不到這家飯店用餐。
(記者栗捷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