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漢武帝變古創制 煥然可述

2019年07月29日文化漫步
在軍事上反擊匈奴的同時,漢武帝也在政治制度上推行變革,為大一統進行著準備。唐代著名大臣虞世南曾評價道:「漢武承六世之業,海內殷富,又有高人之資,故能總攬英雄,駕御豪傑,內興禮樂,外開邊境,制度憲章,煥然可述。」究竟是怎樣的「制度憲章,煥然可述」?
四兩撥千斤的「推恩令」
楚漢相爭時期,劉邦為了獲得廣泛的支持,與項羽抗衡,分封了不少異性諸侯。西漢建立後,劉邦對這些異性諸侯心生猜忌,在一個個清除的同時,大封劉姓諸侯王,以此鞏固漢家天下。
然而,隨著劉姓諸侯王的勢力越來越大,對中央政權自然也構成了強大的威脅。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就是諸侯問題的一次大爆發。雖然叛亂被平息,但各諸侯國的勢力依然不可小覷。
漢武帝即位後,為了實現大一統的宏偉目標,必須加強中央集權,而如何不引發動盪,卻能削弱各諸侯的勢力的問題首當其衝。此時,漢武帝選拔出來的主父偃給漢武帝出了一個主意,即推行「推恩令」。
「推恩令」的主要內容是:諸侯王的王位除了由嫡長子繼承以外,還可以用「推恩」(也就是廣布恩惠,讓更多的人來享受特權)的形式給其他的兒子在本侯國內分封。諸侯王奏報後,漢武帝將親自確定封邑的名稱。
該詔令頒布後,梁王劉襄和城陽王劉延上書請求推恩,漢武帝下詔批准。其他諸侯王也相繼上書,請求朝廷允許推恩。《漢書》記載,公元前127年頒布「推恩令」後,河間王國先後分成了11個侯國,淄川王國分成了6個侯國,趙王國分為13個侯國。其它諸侯國也都分成了若干侯國。諸侯國的封地越來越小。
按照制度,新的侯國脫離了原來王國的限制,地域獨立,但受當地郡縣官吏的管轄。也就是說,「推恩令」的實行,使原來獨立的地方王國自動地將權力上交給了國家。此後,地方的王與侯僅僅享受物質上的特權,即享用自己封地的租稅,但是沒有了以前的政治特權。這樣,漢武帝以四兩撥千斤的辦法,很自然地解決了以往諸侯與中央政府對抗的問題。
此後,漢武帝還瓦解了諸侯王中勢力最大、威望最高的淮南王劉安的陰謀反叛,劉安自殺,與之有牽連的衡山王劉賜、江都王劉非亦自殺。漢武帝遂廢除了他們的封國,設立為郡,並派官吏管轄。
除此之外,為了進一步限制諸侯,漢武帝還頒布了附益法、阿黨法,即與諸侯們勾結,為他們謀求利益者都要受到嚴懲。如此,官員和士人都遠離了諸侯,使他們無法坐大。諸侯對中央政權的威脅逐漸消除。
設尚書削相權
漢朝惠帝、文帝、景帝時期的丞相,大多是跟隨劉邦打天下的功臣,因此受到禮遇。丞相位列三公之首,下設十二曹,有專門的辦事機構,負責管理文武百官,可以說權力非常大。
漢武帝即位,尤其在竇太後去世後,開始有意削減相權。他設立了中朝、尚書檯,選用儒生任職,直接向皇帝負責,處理重大要務。公元前124年,漢武帝還任用平民出身的儒生公孫弘做丞相,這樣就改變了以前通常由貴族來做丞相的慣例。
設置監察刺史
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監督,漢初承繼秦朝設立的御史監察制度。漢文帝時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巡視各地。公元前106年,漢武帝廢除了御史監察制度,將全國分成了13個監察區,每個區叫做部,每部派出一名刺史,中央的刺史叫做司隸校尉,其它12個州都叫「刺史」。
刺史在六個方面對地方進行監督,即「以六條問事」: 一是豪強占田超過了限制數量,而且恃強凌弱; 二是郡守不遵守詔書、法令,欺壓百姓,橫行地方,貪污腐敗; 三是郡守審判案件不體恤百姓,草菅人命,隨意賞罰,被百姓所嫉恨; 四是選拔任命官吏不公平,排斥賢能之人,任用小人做官; 五是郡守的子弟們仗勢欺人,郡守也為子弟向下屬求情,使下屬枉法辦事; 六是郡守不忠於皇帝,而是和地方的豪強們勾結,搞權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
刺史的作用主要是為了防止郡守和地方的豪強們相互勾結,對抗中央,重蹈原來同姓王犯上作亂的局面出現。同時,刺史也要負責向中央推薦認為較好的官吏,對於政績不好的還可以罷免。
刺史的地位在當時是相當高的,相當於欽差大臣,而且是長年的,在地方還有自己的辦公地點。就「刺史」名字本身來說,「刺」即是刺舉,也就是偵視不法,「史」是指皇帝派出的使者。
抑豪強
豪強橫行、諸侯強大和匈奴犯邊是阻礙漢武帝實現大一統目標的三大必須解決的問題。當初,董仲舒給漢武帝提的建議之一就是抑制豪強勢力。
豪強包括大地主、大商人以及依附他們的門客、遊俠(類似於黑社會)等。文景之治時,由於朝廷遵循黃老學說無為治國,導致「(法)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併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強勢集團越發肆無忌憚。
換言之,漢武帝之所以要打擊他們,就是因為他們依仗雄厚的經濟實力,與不法官吏勾結,兼併土地,欺壓百姓,妨礙中央政令的推行。對此,漢武帝採取的一個措施就是將家財在300萬以上的豪強都遷往茂陵,此外還重用嚴苛的官吏打擊豪強。
當時非常有名的遊俠郭解也是被遷徙的人之一,而建議遷徙他的是其同鄉楊季主的兒子楊縣掾(縣官屬吏)。史載,郭解年輕時為人陰險狠毒,殺了很多人,又不惜自己的性命為朋友報仇,後事發亡命,以搶劫、私鑄錢幣、盜掘墳墓為生;年紀大後,雖然表面上成為社會賢達、樂善好施,但本性並未真正改變。
郭解被下令遷徙後,他的侄子將楊縣掾的頭砍下。楊季主家人來京告狀,結果告狀人反在宮門被殺。漢武帝下令捉拿郭解,郭解一路逃跑,有很多人幫助他。軹縣有個儒生陪同來查案的使者聊天,有一個郭解的門客盛讚郭解,儒生回應:「郭解專以奸犯公法,何謂賢?」這個門客聽到這話,就將儒生殺死,割了他的舌頭。
郭解和其門客如此濫施權力、暴力,最終自食其果。郭解被判大逆不道之罪而誅。
在漢武帝的嚴厲打擊下,豪強勢力走向衰弱。
無疑,無論是「推恩令」還是設置刺史,包括收相權、抑制豪強,都是漢武帝變古創制之舉,而這些舉措為其實現其宏偉的大一統理想同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