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現身法院 分析:避免引渡可能性只有1%

2020年01月18日大陸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18日訊】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日前現身溫哥華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席引渡聆訊前的預審程序。孟晚舟引渡案預定1月20日在加拿大開庭,美媒分析,孟晚舟避免引渡到美國的可能性僅有1%。
當地時間1月17,孟晚舟現身卑詩省最高法院,她穿着橙色大褸,左腳踝上帶着全球定位系統GPS跟蹤器,目前正接受全天24小時監視。孟晚舟表情嚴肅,沒有回應在場記者的提問。
孟晚舟引渡案預定1月20日在加拿大開庭,屆時法庭將就這一案件是否符合在美國和加拿大同屬犯罪這一「雙重犯罪」引渡標準進行審理。
彭博社17日的報導說,孟晚舟避免被引渡到美國的可能性僅為1%。
根據法庭安排,對孟晚舟的庭審會在1月到11月期間分4次進行,涉及孟晚舟被控罪名的三個方面,包括是否雙重犯罪、加方逮捕的程序問題,以及美方指控罪名的部分。預計20日的首次庭審將進行5天。
美國之音報導,加拿大司法部表明,孟晚舟是因涉嫌銀行欺詐而非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接受引渡聆訊。
加拿大司法部遞交給法庭的文件中表示,孟晚舟被指控誤導匯豐銀行,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已經構成銀行欺詐,在加拿大和美國都屬於違法,符合加拿大引渡條款中的「雙重犯罪」原則,應當將她引渡到美國。
加拿大律師賴建平稍早前對自由亞洲表示,加拿大司法部的論述應可獲法庭認可:「如果對銀行撒謊丶隱瞞真相或捏造事實構成了對銀行的欺詐,那就是一種犯罪行為。加拿大有這樣的法律,美國也有這樣的法律,孟晚舟所在的華為公司恰恰違反了這樣一個法律。」
他指出,美國檢方同樣是指控孟晚舟涉嫌向銀行撤謊,掩蓋華為旗下星通科技與伊朗做生意的關係,把該銀行置於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的風險中。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詐的事實很明顯。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當局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了孟晚舟。孟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2019年1月28日下午,美國司法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正式起訴中共通訊巨頭華為公司、孟晚舟及華為下屬的2家子公司,共涉欺詐銀行、盜取商業機密等23項罪名,並正式要求加拿大向美國引渡孟晚舟。
新聞發布會陣容強大,司法部代理部長惠特克(Matthew Whitaker)、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裡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Kirstjen Nielsen)、商業部長羅斯(Wilbur Ross)悉數到場,足見美國政府對待華為案的重視程度。
在23項罪名中,有13項來自一個紐約大陪審團的指控,包括孟晚舟與3家華為子公司欺詐銀行、密謀洗錢、妨礙司法公正、違反《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違背美國制裁令與伊朗開展業務等。
另外10項指控則來自西雅圖的一個陪審團,是針對華為的2家子公司Skycom Technologies和Huawei Device USA Inc提起的,它們被控竊取T-Mobile公司位於華盛頓州實驗室的名為「Tappy」的機器人技術,該技術是用來測試智能手機的。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部起訴書中有一排小字很容易被忽視但卻別有洞天:「該訴訟案還涉及華為其他尚未被逮捕的人員,但美國目前還未公布他們的姓名。」
孟晚舟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被捕後加中關係迅速惡化,中方立即抓捕了2名加拿大人進行報復。
中方不斷向加拿大施壓,試圖阻撓孟晚舟被引渡,由此引發一系列外交糾紛。親共的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John McCallum)也因發表不當言論而被解職。
中共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曾表示,釋放孟晚舟是加中關係改善的前提。但加拿大政府表示不會干預這一案件的司法程序,並強烈要求中方釋放被捕的加拿大公民。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