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淺談廣東茂名「公民信息泄露案」

2021年03月12日時政評論
廣東青年牛騰宇前不久被廣東茂名茂南市法院以「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經營」三大罪名判刑14年,並處罰金13萬元。
案件當事人牛騰宇年僅20歲。牛騰宇成長於一個單親家庭,從小與並不富裕的姥爺、姥姥生活在一起, 一家四口相處融洽,其樂融融。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他從小就懂得孝敬老人,刻苦學習,勤儉持家。在家裡幫助姥姥、姥爺洗腳、剪指甲,幫助母親捶背、揉肩都是經常的事……,他一直希望自己能夠早日有能力擔當起家庭的重任,讓母親和姥爺、姥姥過上好日子,為此不斷努力學習計算機編程。
沒想到的是,牛騰宇這樣一個懂事好學的青年卻因為習近平女兒習明澤的個人信息被泄露,而在2019年8月22日,被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局抓捕,並在關押超過16個月後被法院判處14年重刑。一個「個人信息泄露案」,按照中共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被獲取或非法提供的公民戶籍、身分證號及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數量,達到5000才算是情節嚴重的犯罪……。從牛騰宇的《判決書》中有關所謂「犯罪事實」內容的描述,不難看出,法院認定的事實與案件事實本身完全不符,純粹屬於枉法裁判……:不僅案件的描述與事實不符,而且使用法律存在明顯不當。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事人卻又被重判14年,這到底是地方當局奉中共中央最高層命令行事的結果,還是地方惡吏為了討好領導而不惜移花接木、嫁禍於人的主動作惡?
2019年8月22日,茂名公安上門抓捕牛騰宇時,完全沒有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向當事人以及當時在家的牛騰宇的母親出示證件,公安隨身所帶的錄像設備也故意避開當時對牛騰宇進行毆打,以及在牛騰宇房間,對他進行長時間踢打審訊、逼迫他交出電腦密碼的場面。當時牛騰宇的媽媽被控制在客廳裡,可是能夠清晰地聽到中共爪牙們踢打牛騰宇的聲音。並且因為當時經過搜查和現場逼供,也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拘留牛騰宇,因此他們不斷地打電話,向他們的領導請示「是否帶走牛騰宇?」。面對牛騰宇媽媽對他們諸多違法行為的質問,公安竟然說: 「我們是公安部的,不怕你告……。」
根據目前看到的信息及在場家人對抓捕現場的描述,不難看出公安們的有恃無恐是由於高層的明確授意。此案之所以重判牛騰宇,主要也是因為中共高層的明確要求。當然在此過程中,地方爪牙抓住機會邀功請賞獻媚也很明顯……。
試想,哪個地方的公安在得不到高層明確支持下,敢於說「我是公安部的」?這讓我想起了2010年我出獄後,中共對我和家人進行非法拘禁、瘋狂迫害時,沂南縣國保頭子仗勢欺人地聲稱: 「我們直通中央。」 2011年2月18日下午,七、八十名中共打手長達數小時的入室毆打搶劫後,惡賊張健對被他們打傷在地的我的妻子說: 「不是我們想這樣乾的,是上級領導叫我們這樣乾的。這個不說,你們也明白……。」
共產黨是中國一切罪惡的總根源,共產專制體制是共產黨寄生的溫床、作惡的工具。因此,要想中國步入民主、憲政法治的文明社會,上述兩者都必須剷除。否則,國無寧日,人民難安。如牛騰宇這樣蒙冤遭重刑、重罰厄運的人還會有增無減,有冤難伸。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自由亞洲/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