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
您們好!
7月9日,我在香港大紀元發表了致您們的第一封公開信《七問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雖然提出的問題很尖銳,但是,回答這些問題,不需要什麼高深的理論,僅憑常識,就能判斷誰是誰非。
上述公開信中,我談到:在被中共非法監禁的五年裡,我依法寫了一系列檢舉、控告前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的信,不僅多次向江澤民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而且多次提出由最高法院依法判處江澤民死刑絲毫不為過。
出乎中共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意料之外的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都沒有對我向江澤民提出巨額索賠要求說一個「不」字,都沒有認定我「誣陷」、「敲詐勒索」江澤民。
這裡,再跟各位談一談為什麼我敢在中共監獄裡跟江澤民「叫板」。我想,我至少點到了江澤民的三個「死穴」:
第一,江澤民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的重罪。
中共刑法第102條規定:「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13條規定:「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攻擊法輪功的一條重要理由是:「法輪功賣國」。據我所知,法輪功沒有出賣中國一寸領土。為了弄清「到底誰賣國」這個大是大非問題,我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研究。
2008年7月1日,我寫了《江澤民是「分裂中國」的千古罪人》,仔細考察了江澤民出賣中國領土、危害國家安全、分裂中國的嚴重犯罪問題。
比如,1999年12月9日,江澤民跟俄羅斯總統葉利欽(Boris Yeltsin)在北京簽署《關於中俄國界限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完全承認腐敗無能的晚清政府與沙俄簽訂的一系列等不平等條約,將沙俄侵占的中國東北一百多萬平方公裡領土無條件送給俄羅斯,包括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六十多萬平方公裡,烏蘇裡江以東四十多萬平方公裡。
又比如,2002年,江澤民決定跟俄羅斯「大體平分」1929年蘇共中央總書記史太林(Joseph Stalin)下令出兵占領的中國的黑瞎子島,將黑瞎子島的一半(約164平方公裡)無條件送給俄羅斯。
上述一百多萬平方公裡的領土,相當於多少個香港?各位香港立法會議員自己可以算一算。
江澤民的上述賣國行為,導致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中國跟韓國、日本、菲律賓、越南、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汶萊、印度等周邊國家都存在領土或領海爭端,至今沒有一個得到妥善解決。為什麼?江澤民賣國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誰都不買中共的帳!
寫完《江澤民是「分裂中國」的千古罪人》之後,我將此文以掛號信方式,寄給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等。
我被關押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期間,就江澤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問題,寫了不少檢舉信、控告信,上交李東警官。
如上所述,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對這些信都沒有說一個「不」字。
尤其是,在《江澤民是「分裂中國」的千古罪人》一文的結尾處,我痛斥江澤民是一個「禍國殃民」的「政治騙子、政治流氓、政治混混、政治臭蟲、政治垃圾、政治敗類」。對此,徐麗文法官、賈連春法官,都沒吭一聲。
第二,江澤民故意放走了賴昌星。
在中共監獄裡,我檢舉了隱藏在中共最高層、向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洩露絕密文件問題。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是1949年10月1日中共奪取政權以來發生的涉案金額最大,涉案中共黨、政、軍官員人數最多,在國內外影響極壞的大案要案之一。經查:這個犯罪團夥走私貨物價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元。
1999年4月的一天,時任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收到一份從中央辦公廳信訪局轉來的舉報信,厚達74頁,信後附有走私的單據,隨信列出的涉案人員涉及黨、政、軍廳(局)級以上官員16人,包括時任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總參二部部長姬勝德、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和廈門市委、市政府幾位高官,舉報的走私案值高達五百多億元人民幣。
1999年4月20日,時任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在海關總署提交的報告上批示,以海關為主,組織力量查辦賴昌星案,公檢法參加,涉及內部人員職務犯罪的,由中紀委牽頭徹查。
由於此案屬於大案要案,而且涉及中央軍委總參謀部高官,查辦此案不是羅干一個人能決定了的。羅干的批示必須得到時任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的批准。也就是說,在羅干的批示上,肯定有江澤民批示的意見,至少是圈閱,表示同意。
中央4.20專案組組長是時任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長何勇,副組長是監察部副部長干以勝、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然而,就在中央領導的批示下發傳達前6天,也就是何勇、干以勝、牟新生看到中央領導批示的前6天,賴昌星就得到了他將被查處的消息。
中央領導的批示,毫無疑問,是絕密文件。將中央領導的批示洩露給賴昌星,毫無疑問,是洩露絕密文件。這起重大洩密案至少導致三個嚴重後果:第一,促成賴昌星大量銷毀走私證據;第二,促成賴昌星迅速轉移走私資產;第三,促成賴昌星「安排」七十多名走私骨幹到國(境)外「避風」。
從1999年4月20日羅干做出批示,到1999年8月10日賴昌星逃往加拿大,中共內部一直有人給賴昌星通風報信。
賴昌星在第一時間得知中央領導的批示後,不是立即逃往國外,而是先後拿著3,000萬元到北京「打點」關係。1999年6月20日,中央4.20專案組進駐福州。幾乎與此同時,賴昌星從從容容地安排七十多名走私骨幹到國(境)外「避風」,他本人也去了香港。
中央4.20專案組不得不做出大隊人馬撤離福州的決定,同時派人暗中監控。兩個月後,賴昌星從香港潛回廈門。1999年8月10日晚12時30分,200名特警分成5個組,同時撲向賴昌星可能落腳的5個地點,結果,全都撲了個空,賴昌星在特警的眼皮底下,順利逃到香港,然後,從香港飛往加拿大。
在賴昌星逃亡加拿大之前,作為當時的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完全可以及時抓捕賴昌星,並將向賴昌星洩露絕密文件者繩之以法。但是,當時,江澤民根本不想抓賴昌星,甚至在情報部門監聽到賴昌星企圖「暗殺」4.20專案組副組長牟新生之後,也沒有對賴昌星採取行動,而是聽任他從廈門到北京,從北京到廈門,從廈門到香港,從香港到廈門,再從廈門到香港,直到最後飛往加拿大。
2001年2月24日,加拿大作家盛雪在溫哥華採訪賴昌星時,問道:「你跟他(指江澤民)的祕書很熟嗎?他有幾個祕書?」賴昌星回答說:「五個。我熟悉三個。一個賈廷安(江澤民辦公室主任),是替他搞文件的。一個小A,年輕的,長得很帥,是警衛。另外還有一個小B,是看家的。這三個我都很熟。不然當初我怎麼知道他們要動李紀周了。我跟李紀周說,他都不相信。別人聽不到的,我能聽到。」
中央領導的批示是不是江澤民的祕書洩露給賴昌星的?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就在7.20當天,全國成千上萬法輪功學員被抓捕。
以我本人為例,7.20當天,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對我進行了傳喚,對我的住所和在中紀委大院內的辦公室進行了搜查。當晚,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武警總隊、中紀委監察部派人組成專案組,對我進行「隔離審查」。我被「隔離審查」4個半月、135天,每天24小時,我都處在武警的嚴密監控下,甚至我上廁所、洗澡都有武警在旁邊看著。
審查結果是什麼呢?第一,我沒有1分錢的經濟問題;第二,我沒有本職工作上的問題;第三,我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問題。我唯一的問題是,在法輪功問題上向江澤民講了真話。
對於我這樣沒有任何違法亂紀行為且各方面表現很好的法輪功學員,江澤民的做法是,毫不留情地迫害,包括抓捕、抄家、監控等;對於被舉報走私五百多億元人民幣的賴昌星,江澤民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不抓,最後,聽任他遠走高飛。
對比江澤民對待王友群和對待賴昌星的截然相反的做法,完全可以說,是江澤民故意放走了賴昌星。
第三,江澤民明知迫害法輪功是錯的還堅持迫害。
1995年9月27日,江澤民在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召集人會議上說:「我在這裡還要強調一個問題。我們的高級幹部,首先是省委書記、省長和部長,中央委員和中央政治局委員,一定要講政治。我這裡所說的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在政治問題上,一定要頭腦清醒。」
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5月8日,以掛號信方式,寄給江澤民。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當天,就因為寫了上述向江澤民講真話的信,我被「隔離審查」。之後,被開除黨籍、辭退回家。
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第8個年頭,2007年1月22日,我重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同年1月24日,以掛號信方式,寄給江澤民,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
2007年3月1日,我到郵局對上述3封信的投遞情況進行了查詢,結果是:寄給江澤民、羅干的信,分別在1月26日、27日「憑國家信訪局傳達室收信章妥投」,寄給韓軍的信,1月27日「憑德外辦事處章妥投」。
江澤民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決策人,羅干是當時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中共最高層的代理人,韓軍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基層的官員。
然而,江澤民、羅干、韓軍收到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之後,全都變得「不講政治」了,他們的「政治方向」全都迷糊了,「政治立場」、「政治觀點」全都喪失了,「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全都變成零了,長時間一聲不吭。
為什麼?答案很簡單:他們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的。
我不僅將上述信寄給了江澤民、羅干、韓軍,而且還寄給了從中央到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最高層到最基層的許多官員或學者,共計77人。其中包括胡錦濤等8位中共政治局常委,當時的中央委員、陝西省委書記趙樂際,當時的監察部長李至倫,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等。
2007年12月21日,我在北京新街口郵局,將此信寄給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官楊金方,掛號憑證號碼是:XA07756899411,發票號碼是:08655794。
跟江澤民一樣,上至胡錦濤等8位中共政治局常委,下至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官楊金方,收到我的信之後,全都長時間一聲不吭。
為什麼?答案很簡單:他們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的。
或許有人會問:中共不是在2008年7月11日把你抓進看守所了嗎?是的。但是,這是在我給江澤民寄上述信一年零五個月、534天之後。
如上所述,我在被非法監禁的五年裡,在檢舉信、控告信中,多次向江澤民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中共的公、檢、法,從下到上,沒有一位官員對此說一個「不」字。這也充分證明: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
在中共監獄裡,我之所以敢向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元凶江澤民「叫板」,不是因為我個人有什麼特別的能耐,而是因為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的全部智慧、勇氣和力量,都來自法輪功。
以上我談到的江澤民的三個嚴重罪行,都是客觀事實,同樣不需要高深的理論,僅憑常識就能判斷誰是誰非。
有詩雲:「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在十年文革中,毛澤東的妻子江青,一人之下,億萬人之上,紅得發紫,上竄下跳,呼風喚雨,狂妄得不可一世。結果怎麼樣?毛澤東死後不到1個月,就被毛澤東親自指定的接班人華國鋒下令抓捕,後被當成「反革命集團」主犯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最後上吊自殺。毛澤東因江青之故,成為「反革命家屬」。
中國人講的「蒼天」,就是「神」。香港大多數人都是信神敬神的。
最後,我衷心希望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認真看一看我寫給您們的公開信,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到底誰是誰非,然後,為了您們本人,也為了您們的家人,有一個光明美好的未來,在善與惡之間,做出正確抉擇。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