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天價維穩費」說明了什麼?

2021年07月22日時政評論
最近出獄的遼寧訪民劉麗,在其案卷材料中,看到當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於劉麗穩控費用情況說明》。其中寫道,2009年至2020年共花掉穩控費208萬餘元。相關的費用支出明細,與實際情況相差很大,存在嚴重問題。
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八一紅菱街道訪民劉麗,為工傷的父親劉樹義的勞工權益上訪了十多年,問題至今沒有解決,劉麗卻不斷遭到迫害,並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7個月,今年7月4日,劉麗刑滿出獄。
當初,劉麗被羈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時,妹妹劉怡向法官要求當她的代理人。劉怡在閱卷時,看到這份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於劉麗穩控費用情況說明》,立即拍照存底。
近日,這份涉「天價維穩費」的「情況說明」在網上曝光後,帖子很快被網管刪除。劉怡在微博轉發後,有關部門不斷給她打電話,要找她「談話」。估計是要對劉怡「維穩」了。
那麼,這個「天價維穩費」說明了什麼呢?我以為,至少說明四點:
一、中共把人民當敵人
去年5月,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說,中國有6億人月收入僅1,000元。對於這6億中國人民來說,208萬元是一筆天文數字的錢。
中共聲稱,在劉麗和她父親身上花了208萬元。但是,劉麗的妹妹劉怡說:「我爸的案件12年了,到現在沒有解決,在地區都不給你解決,就這樣,來來回回的,最後說不歸他們管。」
中共花了208萬元維穩費,卻什麼問題也沒有解決。那麼,這麼多錢都花到哪裡去了?上述「情況說明」稱,「其中用於劉麗及劉麗父親劉樹義的醫療費、幫扶救助費大約32萬人民幣,占到整個費用的百分之十五,其它都是財政撥款的維穩費用。」
關於32萬元後面還要談到,這裡先不講。扣除32萬元,還有176萬元。176萬元花在哪裡了?全部用於「維穩」了。如何「維穩」?就是不許劉麗申冤,不許劉麗上訪,抓劉麗,遣返劉麗,對劉麗實施刑事拘留等。
近些年來,「天價維穩費」一直是受國內外廣泛關注的話題。
2019年,廣東《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官方發行的俗稱「圖解『國家帳本』」的數據發現,2019年的公共安全支出預算占全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5.9%。如果按這個比例以及235,244億元的基數計算,中國的公共安全支出的預算高達13,879億元,比軍費還高,2019年中國軍費開支是11,900億元。而所謂的「公共安全支出」,主要是維穩費。
軍費主要用於抵禦外敵的,維穩費主要是用來對付老百姓的。維穩費比軍費還高,說明中共實際上是把老百姓當敵人對待的。
劉麗是一個最普通的老百姓,就因為替父伸冤,最後被判刑、關進監獄。中共將被判刑的人歸類為「敵我矛盾」。中共「維穩」劉麗的結果是,劉麗提出的問題沒解決,劉麗卻被打成中共的「敵人」。
中共所謂的「維穩」,不是正視矛盾,用科學的方法分析矛盾,妥善解決矛盾,而是千方百計掩蓋矛盾,不斷積累矛盾,最後激化矛盾。在這種思路下,積累的問題愈來愈多,涉及的領域愈來愈廣,維穩的範圍越來越大,維穩的成本越來越高。
如此惡性循環的結果是:敵人越來越多,維穩費沒有最高,只有更高!
二、中共把人民當傻子
上面提到208萬元中,32萬元被說成是「用於劉麗及劉麗父親劉樹義的醫療費、幫扶救助費」。
但是,劉麗和她的妹妹劉怡指出:「其中扶貧救助款,街道和村裡的合起來23萬多元,劉家1分錢沒收到。」這23萬元到哪裡去了?
劉怡在上述「情況說明」中還發現,她父親2019年10月30日在北京同仁醫院的治療費用49,870元。然而,劉樹義2018年11月6日就去世了。怎麼會有這筆費用?這筆費用是誰列出來的?最後進了誰的腰包?
上述「情況說明」中列出的費用中,還有劉麗到北戴河之後中共花的維穩費。但是,劉麗從來沒有去過北戴河,哪來到北戴河「維穩」劉麗的費用?這筆錢是誰列出來的?最後進了誰的腰包?
別的都不說,僅上述三筆帳,都是糊塗帳。但是,它卻是經過了遼寧瀋陽蘇家屯區八一紅菱街道辦事處官員、公安局的預審警官、檢察院的檢察官、法院的法官,至少四個中共機關的官員審查、把關。這些官員全部,無一例外,都在瞪著眼睛說瞎話。
這是嚴重的失職瀆職,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欺上騙下,玩弄法律,利用職權,踐踏人權,把老百姓當傻子。
劉麗姐妹到八一街道辦事處找一位負責信訪的原副書記反映情況,要求將208萬維穩費的信息公開。原副書記說,這個做不到,即使查出來了,也不會給你們看。
在涉及人、財、物等與中國人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上,中共一向的做法是暗箱操作,對老百姓能蒙就蒙,能騙就騙,能糊弄就糊弄,能忽悠就忽悠。
這208萬維穩費,中共不可能對外公開。對於各級政府官員所在地區、部門乃至全國的維穩費,中共也不可能公開。
三、「天價維穩費」養了許多不幹正事的人
中共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也就是說,憲法規定了公民有上訪的權力。從中央到地方都有信訪部門。國務院下面有國家信訪局,各省、地、縣等都設有信訪局。
如果按照憲法規定,老百姓依法申訴、檢舉、控告後,有關國家機關按照憲法的規定「查清事實,負責處理」,問題也就解決了。
但是,中國的現實是,上至中共最高層領導人下至最基層官員,雖口口聲聲說「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但是,沒有一個官員真正把憲法白紙黑字的規定當一回事。老百姓反映的問題,長時間無人理睬,或者理睬了也敷衍了事,導致老百姓不得不長年累月反覆上訪。
對此,中共不是從根源上解決老百姓為何長年累月上訪問題,而是派出大量人員進行截訪、息訪、維穩,通過各種手段限制或剝奪老百姓的申訴權、檢舉權、控告權。
每年的中共「兩會」期間,或其它重要會議、重要活動期間,全國各地都派出很多官員,從當地一直到北京,層層截訪,由此浪費的人力、物力、財力,難以計數。
四、「天價維穩費」的根子在中共
中共一直講:「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句話的意思是,中共政權是靠「槍桿子」奪取的,中共政權也是靠「槍桿子」維持的。
中國有句老話:「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為什麼?兵手裡有槍,有槍的人,就會憑藉槍來橫的。
上訪是幹什麼?伸冤,講道理。但是,中共手裡有槍,沒那個閒功夫聽一個最底層的老百姓講道理。於是,上訪—無人理睬—繼續上訪—截訪—再上訪—再無人理睬—再截訪,如此惡性循環不斷,導致「中共國」出現一支數量龐大的「上訪大軍」和同樣數量龐大的「截訪大軍」。
說到底,「中共國」不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國。「中共國」的官,不是由中國人民選舉產生,沒有得到中國人民的授權,因而是不合法的。雖然不合法,但是,「老子」手裡有槍,「老子」打江山,「兒子」坐江山,而且要世世代代坐下去。
中共是代表「槍桿子」的國,是代表「強權」、「極權」的國。在一個以「槍桿子」為依托的強權、極權國家,有權有錢就有理;無錢無權,再有理也沒理;老百姓要伸冤、要公平、要正義,比登天還難。
強權、極權如何維持?就靠高壓與欺騙。高壓靠「打手」,欺騙靠「寫手」。中共當政72年,高壓與欺騙並行72年,靠納稅人的血汗錢,養了無數「打手」與「寫手」,「維穩費」不是「天價」都不可能。
結語
時至2021年,中國大陸發生許多惡性殺人案件。比如,6月7日,上海復旦大學數學學院海歸博士姜文華,將學院黨委書記王書珍割喉殺死;7月5日,上海市政設計院一名海歸人員將所長割喉殺死。
正常國家,通常會採取一切辦法,儘量化解矛盾;「中共國」不是正常國家,而是「上級壓下級,一級壓一級,一直壓到種田的;下級騙上級,一級騙一級,一直騙到總書記」,持續72年的高壓和欺騙,已經將社會矛盾積累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
「天價維穩費」,納稅人已承擔不起;高壓與欺騙,納稅人已忍無可忍。且看中共還能折騰多久?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