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的運動中,其罪惡體制內的單位都被脅迫參與了迫害,那走在最前面迫害善良的機關叫什麼名?製造冤案次數最多的是哪一個單位?直接和間接參與虐殺善良的執法執行部門是誰?人們可能會異口同聲的說:是中共派出所。對,就是中共豢養的這個暴政殺器,一直在行凶作惡,禍害一方,無法無天,已經成為中共迫害善良,殺人越貨的打手、劊子手。
中共的派出所,是中共公安機關派駐在基層的專職執法機關,也是中共盤踞在基層的專政暴力機器,遍及大陸的鄉鎮、大型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它駐紮在地方基層,人事、裝備、辦案經費、辦案方案等卻由上一級公安機關調配指揮,目前,中共的派出所所長同時兼任地方政府行政副職或助理,雙重職務,辦案裝備實現了科技化現代化。這顯示派出所在地方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一個派出所雖然只有所長或副所長、指導員、刑事及戶籍警員和大部分協警共一二十多人,卻擁有立案偵查、抓捕疑犯、關押拘留、移交司法、押犯入獄等等權力,幾乎行使公安機關的一切執法權力,獨霸一方,派出所在名義上是維護一方治安,確保地方平安,但在中共的獨裁專制下,那些公權力缺乏監督,往往變成邪惡勢力的特權,特別是在政治流氓集團的侵淫縱容下,直接變成了它們的流氓霸權,於是,處在基層的派出所,隨之變成了那些犯罪集團最得力的暴力打手。所以,自詡「為民執法,文明執法」的派出所,在中共歷次運動中,表現出來的卻是欺壓民眾、虐殺百姓的野蠻而凶殘的真正面目。
一九九九年,中共發動全面迫害法輪功運動時,大陸已經處在所謂開放時期,當局甚至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政令,許多民眾以為中共或許多少講點法律了,公安派出所或許變了,應該真正回到法治軌道,依法辦案了,不會再去殺害民眾了,但是人們錯了,運動中,派出所確實變了,變的陰暗狡詐,不再公開殺害民眾,卻在暗中虐殺善良,只是殺人的形式變了,行凶殺人的本質沒有變,充當中共劊子手的凶殘面目沒有變,甘當中共的暴政殺器沒有變。作惡過程中,派出所雖然對善良者干盡了打砸搶嚇逼的惡行,也只是派出所附帶的一慣的惡性惡行,它真正的目的是虐殺善良人的生命。
迫害中,各地派出所參與了直接殺人和間接殺人的兩種罪行,直接殺人指派出所在非法抓人和逼供過程中直接虐殺生命,包括活摘器官,它可以在派出所、看守所、當事人家中、當地或外地,可以在任何地點時間將人殺害,甚至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將人殺害,行凶殺人時,都是以各種酷刑相向善良人,如長時間的暴打、電擊、鐵椅子、約束衣、打毒針、灌食、十字架、手銬腳鐐、熬鷹、針刺、坐小板凳、坐飛機、倒栽蔥、冷凍、燒烤、暴曬、不准大小便等等。
間接殺人是指派出所將非法抓捕或反覆抓捕的善良移交檢法機關構陷投獄,由獄警實施虐殺,派出所在公檢法司犯罪共體分工中,提供了被虐殺的人質,處在殺人鏈條犯罪的始點,沒有派出所綁架提供的人質,就不存在獄警的殺人機會。不倫是直接和間接殺人,殺人者殺人後,都在製造共同脫罪毀證的辦法,那就是強行給冤死者鑑定為「自殺」和「病死」,然後逼迫家人快速火化,企圖造成死無對證。二十多年了,這已經成為中共派出所殺害善良的一種血腥模式。
行凶殺人,作案者當然是心虛懼怕制裁,一般都是選擇逃之夭夭,但中共派出所畢竟是具足偵查與反偵察能力的機關,所以行凶後,表現出來的是個非常嫻熟老練的職業殺手的做法,除了胡亂做個假鑑定欺騙家人外,還常常封鎖作案現場,威脅家人,掩蓋真相消息,不許家人請律師起訴,不許上訪討公道,不許接觸法輪功學員,不許向社會講命案真相,並且以開除公職要挾冤死者親朋;對內部人員訂立攻守同盟,統一口徑,禁止向外界透露消息,或者把凶手調離工作單位,或者給協警一點封口費將其辭退等。
由於中共公檢法司辦案都是黑箱操作,在一般人的思維中一直造成一個誤解,只要抓人的派出所胡說案件已經交給上級對口業務部門了,就認為案件與派出所沒有關聯了,事實恰恰相反。對於刑事案件的辦理,派出所是這樣安排的,專人專職專案,由指導員或負責刑事案件的警員抓人成卷後,確定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直接送進拘留所直到期限釋放,刑事拘留的送進看守所關押,並報告公安國保,國保定性定案後,轉交檢法機關,進入所謂的法律程序,在檢察院決定是否逮捕和公訴,法院調查和審判階段,律師介入會見閱卷等時,派出所必須與他們保持緊密聯繫,提供案卷、現場證據、補充所謂證據等,包括家人會見,都得持有派出所的手續和意見,即使案件非法判決後,派出所還要和610及法警一同將當事人投進勞教所或監獄,反覆迫害,直到將善良人摧殘致死。每一樁冤案命案都是派出所在連續製造,怎麼與之沒有關聯呢?
為了擺脫殺人凶手的凶殘形象,派出所還時常裝扮偽善的一面,如利用所謂回訪的機會,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買點麵米等,說什麼「來看望你」、「給辦個低保」、「送點年貨」、「在家學煉,別出去說」,「給你除名」、「簽字以後就不找你事了」、「上邊叫我們幹的」、「我們是剛剛調來的,以前的事與我們無關」、「我們不干涉個人信仰」等等,其實這是派出所的奸計,他們在說好話的同時,仍然幹著壞事,給拍照錄像錄音,賊眼到處瞅看,探聽當事人的態度,有的還偷偷在家給安放了竊聽器,而一旦到了所謂敏感日或得到什麼線索,派出所惡徒便會突然蜂擁而入搶劫抓人,再次表演他們直接或間接殺人的把戲,真是好話說盡,惡事做絕。
「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這是中共派出所抓捕好人,陷害善良的所謂法律依據,但這條法律在當今法學理論上證明是一條惡法,惡法非法,是無效的,根本就不是什麼法律依據,就中共體制內所謂的法律來驗證,這條法律直接嚴重牴觸憲法,更何況中共執法者答不出來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那條法律、無法證明造成了什麼社會危害?所以這條法律完全是中共陷害善良的欲加之罪,恰恰證明是中共派出所及同案犯在真正破壞法律程序,破壞法律實施,破壞人類法治。但中共派出所一開始抓人就在沿用這條惡法,司法機關也一直沿用至今。
一邊以執法者的名義踐踏法律,抓捕好人,殺害善良,一邊披著法律的外衣惡法相向,強加之罪,陷害善良,古今中外,還有比中共派出所更暴政的執法機關嗎?還有比中共更流氓的流氓霸權嗎?迫害中,各地派出所在政法委、610、國保的操控縱容培植下,已經打造成監控網絡化、網格化、網監化為一體的大數據網特機制,時刻監控監視刺探著民眾的活動信息,並歷練成了抄家綁架、酷刑洗腦、勞教判刑、反覆加害、祕密虐殺為一體的惡性循環罪惡體系,隨時將抗爭的民眾抓捕殺害。
二十多年來,中共利用派出所這個暴政殺器,直接間接殺害了不計其數的善良和社會正義人士,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數的傷痛和苦難,導致當今中國道德無度淪喪,法律失衡無道,暴政大行其道,人民怨聲載道。
法律失道,但天理公道;暴政再暴,難逃惡報。全國範圍的大量惡報不斷出現後,尤其是發生在中共公安系統包括派出所內的惡報,震懾了警察,警示了協警,往日裡他們那種「政府擔責,政治正確」為支撐的犯罪心理,徹底崩潰了。惡報促使他們回頭警醒,了解真相,遠離中共,惡報必將促使中共派出所中斷惡行,最終導致中共瓦解分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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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