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調查報告 曝中共倚賴西方技術設備活摘器官

2022年06月09日國際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6月10日訊】一項調查指出,中共依靠西方醫療技術與設備強摘人體器官牟利。

中共醫務人員論文證實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2022年4月4日,一篇刊登在《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nal of Transplantation)的研究報告指出,通過分析中國醫務人員發表的器官移植中文論文,找到了中共活體摘除器官的直接證據:有71篇論文證明,中共的外科醫生摘除心臟和肺是導致被摘除器官的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這是中共活摘器官的又一例證。而且是參與者的自述。
早在兩年前的2019年6月17日,英國獨立人民法庭(China Tribunal,又稱中國法庭)的終審判決指出,中共一直殘害無辜,強摘活體器官。法輪功修煉者是強摘器官的主要受害者。曾在海牙國際法庭對南斯拉夫前總統斯洛博丹‧米洛捨維奇的戰爭罪審判中擔任首席檢察官的傑弗裡‧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任該法庭主席。
判決中說,中國安全部門和軍隊與醫院移植外科醫生合作,將良心犯用作活體器官庫,並按需求殺死他們。中共的此種惡行至今依然猖獗。
2020年11月18日,尼斯爵士在波蘭首都華沙舉行促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的邊會視頻會議上表示,判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準確」的,基於「大量證據」。
一些西方專業人士擔心,西方在多大程度上捲入了這種罪惡?

中共利用西方的醫療設備進行器官移植

器官販運每年讓中共謀取10億美元的暴利。
一篇《中國器官摘除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的文章揭示,至少有28家西方醫療和製藥公司在中國的器官移植利益鏈中獲利。
《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殺:更新版》一文寫道,中國每年的器官移植數量在6萬~10萬例之間,而不是中共稱的每年1萬例。器官供體的主要來源包括法輪功修煉者、維吾爾人、西藏人和基督徒。
中共按需謀殺這些被關押的良心犯,在器官移植市場上牟利。
西方醫療和製藥公司向中國醫療機構提供移植手術所需的醫療設備、免疫抑制劑和轉運器官的設備,一些研究機構和公司在中國試驗移植藥物。
從《中國器官摘除經濟學》的統計報表可以看出,這些西方公司的中國業務增長迅速,持續時間長達十到二十年。
該文寫道,瑞典商業和投資委員會認為,中國的醫療設備有92%來自外國公司。中國除了使用西方進口設備之外別無選擇——因為中國在醫療設備方面不能自給自足,甚至在2019年還依賴進口設備保存器官。
「終結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ETAC)執行董事蘇西‧休斯(Susie Hughes)在媒體HealthEuropa發表的文章中呼籲:「這些公司處於非常強大的地位,因為沒有它們,中國的移植行業將舉步維艱。它們(這些公司)必須立即撤離中國,以幫助拯救因器官而被殺害的無辜生命。」

中共利用西方培訓醫務人員

倫敦大奧蒙德街醫院移植團隊的馬丁‧艾略特(Martin Elliott)教授一直從事與器官移植有關的工作,他對《每日電訊》說:「你經常被邀請到中國去,可能是做演講、教學或者做手術。(但)你只能看到允許你看的有限的東西。」直到在2016年被邀請成為獨立人民法庭的成員後,艾略特才了解中共強摘器官的存在。
他擔心西方在跟中國交往時,可能會涉入其中。
在英國倫敦醫院工作的艾略特說:「很多中國醫生來這裡(接受培訓),包括去美國和澳大利亞,你不知道他們回去將如何使用所學的技術。」
2013年,英國醫療局與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IHECC)簽署《中英醫療健康夥伴協議》,協議內容包括英方幫助中方升級醫院基礎設施、提供醫療藥品和設備,培訓醫務人員。英國最好的四所醫科大學牛津、劍橋、帝國和倫敦大學參與培訓中國醫務人員。該協議執行到2019年5月後撤銷。
2021年,中英衛生部長發表《英中衛生對話聯合聲明》,強調雙方將繼續合作,包括在醫學教育和培訓方面的合作。
人權律師事務所Global Rights Compliance(GRC)於2022年4月27日發布的一份法律諮詢報告特別關注中國問題。報告指,儘管中國(共)摘取器官犯罪的證據越來越多,特別是在獨立人民法庭做出終審判決之後。世界各地仍有許多醫療機構、醫生和學者積極與中國在移植醫學、研究、培訓和資助方面進行合作,或考慮未來的合作。
報告說:「與中國機構建立和/或維持關係會承擔參與國際犯罪的最高風險。」
報告引述獨立人民法庭的判決,中共廣泛、系統強摘法輪功修煉者器官,加上它所犯下的其它罪行,中共已構成危害人類罪。
報告呼籲醫療機構、專業人員,應受到明確的人權盡職調查政策和程序的約束,以避免助長侵犯人權和參與國際犯罪。

用法律遏制中共強摘器官

2022年5月12日,英國通過《健康和護理法案》(Health and Care Act),其中一條禁止英國公民和居民在境外參與器官買賣。任何為器官供應付費、試圖找到願意提供器官的人或在境外發起或談判任何此類商業安排的行為均被視為刑事犯罪。同樣的法律出現在加拿大、比利時、意大利、以色列、挪威、西班牙、台灣。
2022年5月5日,歐洲通過了《關於中國持續進行器官摘取的決議》,其中一條呼籲成員國相關機構評估和重新審視與中國機構在移植醫學、研究和培訓方面的合作條款。
2021年春,美國出台《2021年停止活摘器官法》,其中規定禁止向負責人體器官販運的實體出口器官移植手術設備。法案要求那些向外科醫生提供器官移植培訓的美國機構提供年度報告,這些外科醫生屬於涉及強摘器官的外國實體。
該法案指出,近幾十年來,法輪功修煉者是遭到強摘人體器官殘酷迫害的主體,其他潛在的受害者還可能包括關在中共集中營的維吾爾人、其它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
眾議院議員克裡斯‧史密斯(Chris Smith)在引入這項法案時說,「摘取器官是一種極其野蠻和不人道的行為,在我們的世界上沒有立足之地。」「我們必須採取更多措施來制止……一些政府——尤其是中國共產黨政權——殺害無辜人民並出售他們器官以謀取利益的可怕虐待行為。」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陳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