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您好!
我是旅居美國的中國公民。
因為修煉法輪功,因為信仰「真、善、忍」,因為堅持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日起,我開始遭到迫害。
2008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0日,我被非法判刑5年。
在中國,我就法輪功問題講真話的主要形式是寄掛號信。信封上,有我的真名、真姓、真地址。
到美國前,我將辦理護照、簽證的情況,以寄掛號信的方式,向您,向我的老領導,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以及時任中紀委辦公廳主任劉明波、時任中紀委辦公廳辦公室主任陳浩等,講得一清二楚。
比如,2014年7月10日,我出獄一周年之際,寫了一封致您的信,7月13日,在北京東四郵局,寄給時任中央辦公廳主任栗戰書轉習近平收,掛號憑證號碼是:XA36402199511。信中談了我辦理護照等情況。
2015年1月22日,我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護照,從北京機場離境,搭乘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飛機,飛抵紐約。
剛到美國,就有朋友勸我立即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但我沒有這樣做,我想再等一等。得知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的最後期限是一年之後,我決定,不到最後一刻,不到萬不得已,我還是想把依法維護我的人權和公民權的寶貴機會留給您。
那時候,在紐約,我與您聯繫的官方渠道,就是中共駐紐約總領事章啟月。
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1月14日,我給章啟月寄了7封特快專遞。我在寫給章啟月的每一封信後面,都附了一封致您的信,請章啟月收到後,立即轉遞您。在這些信中,我將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用偽造的證據給我定罪等問題講得一清二楚。
這7封特快專遞的郵件編號分別是:(1)EK836849201US;(2)EL046968820US;(3)950551105735355430346;(4)EL124953769US;(5)EL124957329US;(6)EL150383606US;(7)EL126199564US。
經查詢美國郵政服務網www.ups.com,這7封特快專遞全部妥投。
但是,直到2016年1月22日前,我沒有收到章啟月的任何回音。我不得不在我到美國一年期滿前兩天,將我的政治庇護申請寄給美國移民局。
一週後,我收到美國移民局的回信,獲得了合法留居美國的權利。
我做事是非常注重保留證據的。我把我給章啟月寫信、寄信的情況,全部記錄在案,其中包括這些信是哪一天寫的,寫給誰的,哪一天寄的,寄給了誰,郵件編號是多少,查詢結果如何等。
2016年1月15日,我編輯了一本《關於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王友群寄章啟月總領事七封特快專遞相關證據》。
至今,我到美國已進入第9個年頭。
關於我的人權和公民權受到嚴重侵犯問題,我在大紀元上多次發表致您的公開信,比如:
2022年10月5日,我在大紀元發表《致習近平主席的一封公開信》。
信的開頭,我引用了憲法第41條的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然後,我寫道:「現依據憲法第41條的規定,就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對我非法判刑五年向您提出控告。」
信的最後,我請求您依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法官及相關官員進行查處。
參見:https://www.epochtimes.com/b5/22/10/3/n13838197.htm
2023年4月3日,我在大紀元發表《致習近平主席的一封公開信》
參見:https://www.epochtimes.com/b5/23/4/2/n13963950.htm
2023年5月13日,我在大紀元發表《前中紀委官員致習近平的公開信》
參見:https://www.epochtimes.com/b5/23/5/13/n13995804.htm
以上這些公開信,中共駐紐約總領事館和中共駐華盛頓大使館專門負責蒐集法輪功信息的官員肯定都看到了。
按照工作流程,他們應該向外交部匯報,外交部應該向您匯報。
但是,他們是否向外交部作了匯報,外交部是否向您作了匯報,我不得而知。
我所知道的是,至今沒有一位中共官員對我依法控告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等說一個「不」字!
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的宣傳工具、專政機器,包括一些駐外使領館,給法輪功造了無數的謠,潑了無數的髒水,製造了無數的謊言,極盡攻擊、謾罵、抹黑之能事。
1962年,毛澤東打倒您的父親,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務院祕書長習仲勳時,是這麼幹的;1966年,毛澤東打倒中共第二號人物,時任國家主席劉少奇時,是這麼幹的;1976年,毛澤東打倒主持中共黨、國家、軍隊日常工作的鄧小平時,也是這麼幹的。
但是,我,作為一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做人做事必須講道理。
無論在監獄外,還是在監獄裡,我始終抱這樣一個基本理念做事:對於客觀存在的問題,我反沒有反映,是我的責任;我反映了,有關領導管不管,是有關領導的責任。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前,我是這麼做的;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我是這麼做的;被非法關進監獄後,我是這麼做的;到美國後,我還是這麼做的。
從1999年5月7日我寫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到2023年6月3日的今天我給您寫這封公開信,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我一直力求合情、合理、合法,讓全世界有良知和常識的人能夠理解。
這裡,我再次請求您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查處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用偽造的證據給我定罪問題。
2023年6月3日於美國紐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