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1月29日訊】台灣新一屆國會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2月1日登場。要如何選出?是否能夠罷免?帶你快速了解。
立法院龍頭之爭,2月1號即將揭曉,該由誰來選?根據憲法規定,是由113席立委互選產出,就像選班長一樣,每個人都可以被提名,每個人也都可以投票。選上的條件是,需要有3分之1的立委出席,並得到過半票數,如果第一次投票沒人過半,就以票數多的前兩名重新投票,得票數多者當選。
立法院長 游錫?(2023.7):「好,沒有異議,決定均照案通過。」
立法院長主要職權,包括是所有院會及委員會的會議主席、在表決遇到同票時,就會由院長決定,另外,院長也可主動召集黨團協商。
立法院長 游錫?(2023.12):「第九條大家看一下就是說,有協商、有協商,是不是照協商內容通過。」
另外,隨著國際情勢改變,美歐重量級政要近年都拜訪台灣立法院,並發表重要演說;2023年立法院「國際事務處」掛牌,專責「國會外交」,立法院長也成為接待貴賓的主人翁。
至於立法院長能不能被罷免?答案是因立委類別而異。如果是區域立委當上立法院長,可以被罷免,但如果是不分區立委當選,就不得罷免。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後,都是由不分區立委當任立法院長。
新唐人亞太電視黃亮戩、詹詠茹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