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版稱,「緊盯權力」「加強政治監督」;「根本任務」是維護習核心。原來的反腐內容被大量刪除,之前要查處的「以權謀私」「獨斷專行」「形式主義」等都消失了,完全變味。中共政局混亂之際,「黨中央」擔心保不住權威,急忙拋出了內鬥的又一招。
最新《條例》透露了黨魁的擔憂
2月21日,中共公布了最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條例》在1月31日的中共政治局會議上通過,2月8日下發,過年後正式公開。過年前,「黨中央」就對各級官員發出了警告,嚴防過年期間官員們私下串聯、議論,特別是防止對「黨中央」的質疑。新《條例》第二條稱,「巡視工作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政治監督」;「根本任務是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習近平2012年上台後,修改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版,2015年正式發布了第一版。當時的版本稱「加強黨內監督」,並未強調是上級對下級的監督;因為監督應該有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還應該有平級的互相監督。雖然這在中共內部不可能,但之前還含糊其辭,現在徹底公開了。
2024年新修訂的《條例》,專門強調上級對下級的「政治監督」,維護習核心是「根本任務」。
三中全會前的這次《條例》修訂,目的是堵住各級官員的嘴,不允許對「黨中央」有微詞,不然就會成為被「鬥爭」的對象。有了這個新《條例》,即便現在亂局未解,大概三中全會也可以開了,不會開成又一次大檢討的「遵義會議」,「黨中央」和黨魁也不會被追責。
被追責這是中共黨魁目前最擔憂的事。新《條例》稱,「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黨中央」舉起了新的「利劍」,看誰還敢造次?
中共紀委的職能已轉變
2015年版的《條例》第三條稱: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新《條例》第三條改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
原來的反腐和「保先」內容被刪掉,現在完全突出習近平。新《條例》凸顯中共紀委的職能已徹底轉變,淪為黨魁壓制各級官員的個人工具。
2015年的《條例》第十五條稱: 巡視組……著力發現以下問題: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以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等問題。
2017年修訂時,這一條修改為:巡視組……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
2017年增加了內容,但總體思路未改;2024年則大變。
2024年的新《條例》第十八條稱:巡視工作應當緊盯權力和責任加強政治監督,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重點檢查下列情況:
(一)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況……。
如今中紀委的巡視工作,首要是看各級官員是否對習近平忠心。以往要重點巡視的問題,包括「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等基本被刪除了。
官員們只要能帶頭向習近平表忠心,哪怕「陽奉陰違」似乎也可以接受了。習陣營人馬全面上位後,內部的「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很快再現,但只要大家都忠於習近平,似乎也都不算問題了。
「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都不算事了?
1月8日,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講話稱,「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對反腐敗鬥爭的新情況新動向要有清醒認識,對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要有清醒認識」;要求「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按照這一說法,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應該有所體現,但反腐卻被進一步弱化了。
2015年的《條例》第十五條稱: 巡視組……著力發現以下問題:
(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
2017年修訂時,這一條沒有變;2024年則大變為: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情況,領導幹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加強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自律的情況。
新《條例》只保留了反腐敗的說法,但刪去了「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這些具體的腐敗現象,不再是巡視的主要內容;「正確政績觀」等詞語被摻進後,反腐被明顯弱化,不再是中紀委的主要任務。
習近平1月8日說「反腐敗鬥爭的新情況新動向」和「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以及「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但都沒有出現在新《條例》中。1月31日的政治局會議討論時,恐怕也沒人對此提出異議。習家軍不能自己查自己,反腐現在只是說說;或者抓幾個退休官員、糊弄一下,他們自然都不算習家軍。
「違規用人」和「獨斷專行」消失了
2015年的《條例》第十五條稱: 巡視組……著力發現以下問題:(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2017年修訂時,這一條修改為:
(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2017年的變化不大,2024年則大變為: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情況。
習家軍全面上位過程中,「違規用人、任人唯親」比比皆是,也很快出現了秦剛、李尚福上任不久卻被消失、免職的怪事。至於這些人是否「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如今也不重要了,類似內容在新《條例》中都消失了。除非習近平下令,習家軍不能隨便再抓自己人。
「獨斷專行」的說法,也在新《條例》中被刪除了。如今若再提「獨斷專行」,眾人恐怕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中共黨魁,這個標籤顯然不能再保留。
如今的「巡視工作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政治監督」;「根本任務」是維護習近平的核心地位和權威。任何質疑、挑戰中共黨魁的詞彙都不能再用,「獨斷專行」被刪掉,政治局成員們應該誰也不敢有異議。
「形式主義」如今不存在了?
2015年的《條例》第十五條稱: 巡視組……著力發現以下問題:(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
2017年修訂時,這一條修改為:
(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
2017年的變化不大,2024年則大變為:
(四)落實巡視監督以及審計、財會、統計等其他監督發現問題整改的情況。
中共從來不在乎老百姓,中共官員的主要精力也從未在本職工作上,更不會自律。諸如查處「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還有「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些內容,本來就是裝點門面的,如今乾脆刪除了,也算還原了中共官員的本來面目。
習近平連任、習家軍全面上位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當然也要刪除,否則就等於貶低自己人。「黨中央」面對政治、經濟、軍隊、外交的一系列亂局,仍然只會喊口號,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但不能自己對號入座。
習近平提拔的眾多官員們資歷、經驗、能力明顯欠缺,工作上大多只會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或者乾脆躺平,紀委的巡視工作同樣不能再聚焦這些問題,否則就全露餡了。
新增的監督審計、財會、統計等問題,可能只是說說,審計、財會需要很強的專業知識,中紀委恐難以勝任。統計問題或許會抓一兩個替罪羊,但中共不可能承認統計全面造假,不然就等於自打嘴巴。
2015年的《條例》共42條,2017年沒有大改;2024年的新《條例》增加到了53條,但原來的不少關鍵內容卻被刪除了。原來的《條例》由中央紀委會同組織部負責解釋,現在僅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新《條例》成為中共黨魁應付內鬥的個人工具,已經完全變味,所謂的「自我革命」更成了一句空話。
2月19日,習近平主持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討論土地管理、綠色轉型、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支持全面創新等內容,實際並非涉及真正的改革,而是「黨中央」在繼續抓權。中共仍要走回改革開放之前的死路,試圖掌管一切,最終一切都管不好、也管不了。
「黨中央」怕丟權,所以才要不斷抓權;「黨中央」怕被質疑、怕失去權威,所以才要監督各級官員,不許任何人亂說話;甚至在新《條例》中刪除了一系列黨內問題的描述。「黨中央」已經怕得如驚弓之鳥,但這樣的做法難以阻擋2024年更多的亂象來臨,紅朝眼看保不住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