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燕郊爆燃事件發生後,央視記者在當地採訪遇阻,引發熱議。
3月13日晚,中國記協官微發文《正當採訪是記者的權利》,對記者採訪遇阻表達抗議。
近十多年來,記者採訪遇阻在中國其實已是常態,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勢。就我所知,中國記協就此表達抗議的事之前還從來沒有過,這次是破天荒第一次。
中國記協一向自稱是記者的娘家,維護記者的合法權利是其基本的職能,這種時候理應站出來發聲。比之於以前的默不作聲,這次總算做了一件份內的事。
但當我認真看完《正當採訪是記者的權利》一文後,我的一個強烈感覺是,中國記協發出這樣的文章,簡直就是中國新聞界的悲哀與恥辱!
為何這麼說?
先看文章的具體內容。
文中一連提出了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記者應該進行採訪嗎?
文章認為應該。「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民眾都在期盼了解更多信息。記者用專業的鏡頭記錄災情實況、救援經過,可以最大程度回應民眾關切,制止謠言傳播。」第二個問題是:記者是添亂嗎?
文章認為不是。「記者如實報導現場情況,冷靜專業客觀進行報導,遵守新聞倫理規範,能最大程度緩解公眾焦慮、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第三個問題是:一紙通稿真能代替現場報導嗎?
文章認為不能。「若沒有媒體記者,公眾會怎樣尋找答案?一是看官方發布的通稿,二是看互聯網上廣泛流傳的各種信息。但官方通稿不會面面俱到,互聯網傳信息易滋生謠言,媒體對信息的補充顯得尤為重要。」文中對三個問題的回答,沒有一條不是新聞界最最基本的常識。
記者的本職工作就是採訪,不讓記者採訪,等於變相取消了這個職業。這是不是常識?
記者採訪不是為了添亂,而是為了及時報導新聞的真相。真相不明,謠言滿天飛,社會才會亂。所以,添亂的不是記者,恰恰是阻擾記者採訪的人。這是不是常識?
官方通稿是官方通稿,不能取代記者的報導。如果官方通稿能取代記者的報導,還要記者和媒體幹什麼?這是不是常識?
所謂常識,就是無需證明和強調的公理,在正常的社會環境中,這樣的公理顯然是大家都應該知道的。可現在居然要由中國記協出面發文予以闡明和強調,這說明什麼?說明在河北當局看來,燕郊爆炸事件發生後,記者不應該前來採訪,採訪就是給政府添亂,記者只要採用政府的通稿就可以了。其實,這也不僅是河北當局的看法,而是中國從上到下各級政府的共同觀點。可見有關常識在現實中已經被顛覆到了何等地步。換個角度講,這說明中國新聞界的處境當下已經淪落到何等反常的程度。
再看文章的題目——《正當採訪是記者的權利》。
在 「採訪」之前冠之以「正當」二字,言下之意就是說採訪分正當和非正當兩類,正當採訪才是記者的權利,非正當的則不是。
這樣的說法,恐怕翻遍中外新聞史也找不到,簡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說採訪分正當和非正當兩類,那麼什麼是正當的採訪,什麼是非正當的採訪?又由誰來界定採訪的正當和非正當?是不是說必須由官方對採訪做出正當與非正當的界定之後,被界定為正當的採訪才可進行,被界定為非正當的則不允許進行。在這種情況下,還可能有新聞自由嗎?還可能有真正的媒體、記者和新聞嗎?
如果我沒說錯的話,發布《正當採訪是記者的權利》一文,中國記協的本意是想維護央視記者的採訪權利,結果無意中卻暴露了在中共的言論箝制下,記者已無採訪重大事故、突發新聞的權利,新聞自由已蕩然無存的真相。試問,這不是中國新聞界的悲哀與恥辱是什麼?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