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情婦反目舉報 中共貪官好色落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01日訊】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百年真相》。
我們曾在節目中談到,第三任中共黨魁向忠發因好色喪命的事。1931年6月22日,向忠發貪一夜之歡,被上海法租界巡捕抓捕。僅僅兩天後,向忠發被「就地槍決」。向忠發死了,中共官員好色淫亂的傳統卻延綿不絕。時至今日,又有一批中共貪官因為貪迷美色,一失足成千古恨。
今天這期節目,我們就根據海內外媒體的公開報導,來講講中共八個好色黨官遭厄運案例。

劉志華被判死緩

2009年1月21日,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因受賄696萬餘元,被河北省高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劉志華落馬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好色。劉志華有多位情人,其中有個叫張怡可的,因獻身劉卻牟利不成,反被人敲詐,因此張非常痛恨劉志華。
2006年5月劉志華去香港出差,張怡可纏著陪同前往。到香港後,在高級酒店裡兩人淫亂。被張事先在客房內安裝的錄像設備,錄下整個過程。
隨後,張把這盤長達60分鐘的錄像寄給中共高層領導,直接導致劉志華落馬。

溫夢傑被執行死刑

2007年9月11日,原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處長、北京金信思創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溫夢傑,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執行死刑。溫夢傑被控貪污、受賄1500萬元。
溫夢傑1994年被農行北京分行聘為科技處工程師,1997年任處長,兼農行北京分行金信思創科技公司總經理。
溫夢傑有兩個情婦,她們互相以姐妹相稱。他從情婦董薇的公司獲得255萬元的回扣,從情婦孫玉華處索賄近280萬元。
後來,董薇逼溫夢傑離婚,找孫玉華商量。孫提出,如果溫不答應,就將她們倆的事跟溫的妻子攤牌。
溫為保住家庭、官位,花100元買了個假離婚證,穩住兩情婦。
兩年後,溫夢傑用3200萬元贓款為妻子供養房產的事走漏風聲。兩情婦大怒,聯手向北京市反貪局舉報了溫夢傑。溫最終喪命。

劉鐵男被判無期徒刑

2014年12月10日,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因受賄3558萬餘元,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整個過程,曾被著名網絡作家「霧滿攔江」總結為連續劇。第一季:羅昌平實名舉報劉鐵男涉嫌巨額騙貸。第二季:國家能源局稱對劉的舉報屬污衊造謠。第三季:劉情婦從日本打越洋電話提供關鍵信息。第四季: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調查。第五季:劉鐵男因威脅情婦等三方面問題落馬……
2012年12月6日上午11時許,在新浪微博上被認證為「財經媒體人」的羅昌平連發3條微博,舉報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學歷造假,與商人倪日濤結成官商同盟,向銀行騙貸。劉與情婦徐某反目後,女方多次受到死亡威脅。
劉與情婦徐某在日本相識,劉是經濟參贊,徐某讀博士並兼職翻譯,劉介紹徐某到倪日濤的公司工作。
徐某覺得造假騙貸風險太大,希望劉鐵男阻止此事。結果劉反而站在倪一邊,倪則威脅要殺死徐某,徐某與劉鐵男反目。徐某打越洋電話給羅昌平,揭露劉鐵軍與倪日濤官商勾結的巨額騙貸。
在羅昌平實名舉報5個月後,2013年5月11日,中紀委將劉鐵男帶走調查。

王守業被判無期徒刑

2006年12月14日,原海軍副司令王守業,因貪污、挪用公款1.6億元,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中共少將張金昌在2015年第1期《炎黃春秋》上的一篇文章中說,王把玩弄女性當成最大的「精神享受」。
張金昌少將說,王守業的情婦曾找自己,談了王對情婦「始亂終棄」的一些細節:
王騙情婦說,等他和老婆離婚後一定娶她。情婦信以為真,兩人一混就是六七年。時間長了,情婦發現王在外面有許多女人。後來,兩人經常吵架。王還動手打情婦,甚至動用黑社會,威脅情婦和情婦家人的生命安全。
這個情婦後來分別給海軍黨委常委的所有成員,海軍保衛部、紀檢部負責人,中央軍委總政治部主任、總政紀檢部部長,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都寫了信。最終扳倒王守業。

龐家鈺被判刑12年

2008年6月28日,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因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甘肅省蘭州市中級法院判刑12年。
龐家鈺1988年10月起,歷任陝西省寶雞市政府祕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1月任陝西省政協副主席。
龐家鈺落馬,是多人聯名舉報的結果,其中包括他的11名情婦。
2007年9月7日《南方日報》發表《11名情婦聯手告倒陝西政協副主席》一文,披露了龐家鈺的情婦們告發他的內幕。
其中一名情婦是龐家鈺的下屬李思明的妻子曾倩。龐家鈺霸占曾後,提拔李思民當一家公司的總經理。後來公司因非法經營導致9000萬元國債無法收回,大批市民到北京上訪。李思民被抓捕。龐家鈺對曾說,只要李思民把責任都扛了,他會通過關係讓法院對李判三年緩刑三年,結果,李思明卻被判死刑。
於是,曾聯手龐家鈺的另外10名情婦舉報龐家鈺。這成為龐家鈺落馬的重要原因之一。

陳亞春被判刑12年

2012年8月28日,原廣東省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因犯受賄罪,被廣東省肇慶市中級法院判刑12年。
陳亞春落馬也是因為好色。2010年10月初,網上出現一名女記者的舉報信。信的開頭寫道:「我是一位受害的女性,現舉報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這個大騙子、大流氓、大貪污犯。」
女記者稱,7年前陳亞春在中央黨校學習時,騙她到西苑飯店,把她灌醉酒後,對她下手。她寫道:
「我當時27歲……實在沒想到,一個正在中共中央黨校接受黨的反腐敗教育的高官,一個如同我父親般的長輩,竟會採用這種辦法對我下手!」
女記者要告陳強姦。陳又是下跪,又是各種花言巧語哄騙。陳說要跟她結婚,承諾為她在茂名開設公司,她也就順從了陳。
7年後,女記者辭掉北京的工作,南下廣東準備跟陳結婚。到了茂名,她才得知陳早已結婚生子,根本沒有離婚,為她開設公司的事也成了泡影。
女記者在信的最後寫道:「我有陳亞春同張金旺、李學森行賄受賄時的談話錄音,以及他和我的性愛視頻等資料證明我所說的事實,我捨得一身剮,也一定要讓陳亞春這個敗類得到應有的處罰!」
紅顏一怒,陳淪為階下囚。

衣俊卿被免副部級官職

2013年1月17日,新華社報導,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
中央編譯局局長是副部級官員。衣俊卿成為中共十八大後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的第一個省部級高官。
2012年12月,臨時在中央編譯局工作的山西師範學院女博士常豔,在網上發表長達12萬字的文章《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披露了她跟比她大20歲的時任中央編譯局長衣俊卿17次開房的經歷。
常豔原本想通過衣,從山西調到中央編譯局工作,卻沒能如願。一氣之下,一篇長文將衣俊卿的真面目曝光。
衣俊卿原本打算在中共十八大後,能從副部級升到正部級。因情婦「造反」,升官夢斷。

童外元被罷免副市長職務

2007年8月2日,雲南省個舊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罷免個舊市副市長童外元的職務。
童外元被罷官,是因情婦阿燕的舉報。
阿燕在向有關部門投訴無門的情況下,聯繫到了遠在瀋陽的「中國民間舉報網」創辦人姜煥文,訴說了自己的遭遇。
姜煥文核實事實後,2007年7月11日,陪同阿燕到雲南省紅河自治州紀委、組織部等部門一一遞交了舉報信。兩人還將舉報信送到雲南省紀委、監察廳舉報中心和中紀委。
2007年7月15日,姜煥文在他的網站全文發表了阿燕(化名杜醒悟)給各級紀委的舉報信。
3700多字的舉報信說,當副市長的童外元不僅與多名女子有婚外情,還導致舉報人數次做人工流產,甚至還因情婦在副市長辦公室爭風吃醋,當眾毆打情婦。
此信發表後,在國內引起轟動。當年8月,童外元被罷免。

萬惡淫為首

諺語有雲:酒是穿腸的毒藥,色是刮骨的鋼刀。
上述八個情婦「撂倒」貪官的案例表明:「色」,不僅是刮骨的鋼刀,有時甚至是要命的鋼刀。但願這些案例能警醒好色者。
好了,今天的節目就到這兒,謝謝您的收看,我們下期再見。
《百年真相》節目組製作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