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通过特权法查雷曼债卷

2008年11月13日港澳
[新唐人记者潘在殊在香港报导]香港立法会星期三经过约八小时的辩论,以大比数通过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雷曼迷你债卷事件。

口号:银行不仁,蒙骗市民﹔彻查真相,引用权力特权法。

超过300名购买雷曼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开会前在立法会外请愿抗议,希望议员尊重民意通过引用特权法,调查雷曼事件真相,彰显公义。

辩论动议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对通过特权法能否最适切协助雷曼投资者表示质疑。代表银行界的李国宝在立法会发言中表示,如立法会通过特权法,将会树立一个先例,损害本港金融中心的地位。

其他的议员则普遍对通过条例表示支持,泛民主派议员则纷纷批评港府和银行界意图逃避调查,推卸责任。

职工盟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为甚么这些毒债倦会流入市面,为甚么银行会用误导的手法,去销售哪些毒债倦,苦主要的不是大家的同情,苦主要的是讨回公道。

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全部的事是那些贪得无餍、依附权贵的政府搞做出来的,雷曼苦主受的苦不是他们应该承受的,雷曼苦主受的苦是官商勾结金权政治做的,今天一定要查清楚这些的问题,要打烂这个黑箱,将这些骗人的债卷丢掉,打烂它。

经过约八小时的辩论后,条例分别在地区直选和功能组别的分组投票中取得过半数获得通过,出席的会议的56名议员47人投赞成票,4票反对,4票弃权,港府当局对条例获得通过表示失望,但承诺会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