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创举 芬兰法律规定人人应享宽频上网

2009年10月15日科技
【新唐人2009年10月15日讯】(中央社台北15日电)据报导,芬兰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个立法规定民众应该享有宽频上网权利的国家,从明年7月开始,电讯公司提供给民众的上网速度,不得低于每秒1百万位元(1Megabits per second)。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等媒体报导,对芬兰520万上网的民众来说,这还只是第一步。

芬兰交通部的立法顾问维柯能(Laura Vilkkonen)说,政府的目标是在2015年把频宽提高100倍,达到每秒1亿位元(100Mbps)。

维柯能说:“我们认为,这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就像银行和水电的服务一样,你需要能够上网。”

她说,芬兰已经是世界网路最普及的国家之一,全国约有95%的民众能够上网,而这项新的法律是要让乡村地区民众也享有上网的权利。在此之前,地理因素让偏远地区的民众无法方便上网。

联合国在推动把上网权定位为人权的努力,而法国最高法院在6月间裁定,上网是人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芬兰以立法方式规定上网的速度,算是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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