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9日讯】 中午时分随着下课铃响起,小学生们在老师引领下排队回家。最先走出校门的是一年级学生,队伍自然地被他们佩戴的领巾颜色分成了两类:一半孩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另一部分孩子则戴着绿领巾。(10月18日《华商网-华商报》)
以上新闻发生在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带红领巾的不言自明,那是已经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小学生。而那些佩戴绿领巾的,按照该校老师的解释,就是因为“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绿领巾的含义,就是告诉他加油努力,下次争取戴上红领巾。”
要说中国人没有创新精神,国人大多还能认同,因为中国的科技水平确实堪忧,科技、学术造假程度,倒是其他国家无法企及。可来自于权力机关、公共服务部门令人匪夷所思的“创新”,却是接连不断,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组织机构公然给小学生带上“绿领巾”,人为地将懵懂的小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恐怕只有中国才有。如此对孩子人格的刻意贬低,你让他们怎么能爱这个集体,怎么爱这个国家?毋庸置疑会给他们天真纯洁的心灵留下永久的伤害。
按说,老师是学过心理学的,只要“换位思考”一下,也知道那些带绿领巾的孩子和家长会因此受到伤害;即使这些老师都是草头班子出身,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总会将心比心:如果自家的孩子因为“学习表现稍差”,或者被别人以子虚乌有的标准判定为“思想品德表现稍差”,自己和孩子的感受又将怎样?
而该校之所以敢于发明一违反人性的“绿领巾”,应该和当前变态的教育大环境及当地的法制环境息息相关。
就目前中国的基础教育而言,不是为了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而只会用“填鸭式”的方法去培养生产流水线上的部件,孩子的书包越来越沉就是铁证。也不是为了培养孩子独立的人格,而只需他们人云亦云,以至于将成人之间仍需讨论、尚无定论的意识形态问题,大量向未成年人灌输,一旦他们长大人后,和他们父辈一样猛然发现孔子是至圣先师不应该遭到恶批;刘少奇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剩馀价值理论虽说只是资本主义制度有,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也依然存在时,除了徬徨,就只有对教科书不信任,进而对社会诚信怀疑,对教育的痛恨了。
这所学校的决策者,恐怕是把意识形态教育放在了比塑造学生完整人格更为重要的地位,而以这种有辱人格的方式推进,学生要么想方设法甚至以贿赂老师的方式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要么就得承受戴绿领巾的耻辱。
其实,那些几岁大的孩子,对中国少年先锋队能有多深的认识?体现的还不都是学校和老师的意志?而在一个法治国家,我们本该淡化意识形态,尽量避免孩子在稀里糊涂中参与政治,可该校却不惜用歧视学生人格的方式,打着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旗号,以“红领巾”为对照物,擅自增加项目,这不但再次证明了当前教育的变态,也有损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形象,还反映出当地法制环境恶化的弊端。
说起陕西省的法制环境,我要顺带说一说该省各地不断上演的“公开处理大会”。
近期,微博上正在流传去年11月份安康市汉滨区公开处理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村民的图文,谴责当地政府严重侵犯当事人人权的行为。而人们还不知道,在陕西省,这样的公处大会是十分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安排中小学生现场观摩。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如此明显违反法律的事情,陕西省高院官方网站还以《我省各级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为题,作为正面新闻进行报导。真是不知羞耻啊。
一个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律就是这样的认知水平,老百姓还能指望他们秉公判案?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以上新闻发生在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带红领巾的不言自明,那是已经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小学生。而那些佩戴绿领巾的,按照该校老师的解释,就是因为“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绿领巾的含义,就是告诉他加油努力,下次争取戴上红领巾。”
要说中国人没有创新精神,国人大多还能认同,因为中国的科技水平确实堪忧,科技、学术造假程度,倒是其他国家无法企及。可来自于权力机关、公共服务部门令人匪夷所思的“创新”,却是接连不断,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组织机构公然给小学生带上“绿领巾”,人为地将懵懂的小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恐怕只有中国才有。如此对孩子人格的刻意贬低,你让他们怎么能爱这个集体,怎么爱这个国家?毋庸置疑会给他们天真纯洁的心灵留下永久的伤害。
按说,老师是学过心理学的,只要“换位思考”一下,也知道那些带绿领巾的孩子和家长会因此受到伤害;即使这些老师都是草头班子出身,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总会将心比心:如果自家的孩子因为“学习表现稍差”,或者被别人以子虚乌有的标准判定为“思想品德表现稍差”,自己和孩子的感受又将怎样?
而该校之所以敢于发明一违反人性的“绿领巾”,应该和当前变态的教育大环境及当地的法制环境息息相关。
就目前中国的基础教育而言,不是为了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而只会用“填鸭式”的方法去培养生产流水线上的部件,孩子的书包越来越沉就是铁证。也不是为了培养孩子独立的人格,而只需他们人云亦云,以至于将成人之间仍需讨论、尚无定论的意识形态问题,大量向未成年人灌输,一旦他们长大人后,和他们父辈一样猛然发现孔子是至圣先师不应该遭到恶批;刘少奇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剩馀价值理论虽说只是资本主义制度有,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也依然存在时,除了徬徨,就只有对教科书不信任,进而对社会诚信怀疑,对教育的痛恨了。
这所学校的决策者,恐怕是把意识形态教育放在了比塑造学生完整人格更为重要的地位,而以这种有辱人格的方式推进,学生要么想方设法甚至以贿赂老师的方式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要么就得承受戴绿领巾的耻辱。
其实,那些几岁大的孩子,对中国少年先锋队能有多深的认识?体现的还不都是学校和老师的意志?而在一个法治国家,我们本该淡化意识形态,尽量避免孩子在稀里糊涂中参与政治,可该校却不惜用歧视学生人格的方式,打着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旗号,以“红领巾”为对照物,擅自增加项目,这不但再次证明了当前教育的变态,也有损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形象,还反映出当地法制环境恶化的弊端。
说起陕西省的法制环境,我要顺带说一说该省各地不断上演的“公开处理大会”。
近期,微博上正在流传去年11月份安康市汉滨区公开处理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村民的图文,谴责当地政府严重侵犯当事人人权的行为。而人们还不知道,在陕西省,这样的公处大会是十分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安排中小学生现场观摩。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如此明显违反法律的事情,陕西省高院官方网站还以《我省各级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为题,作为正面新闻进行报导。真是不知羞耻啊。
一个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律就是这样的认知水平,老百姓还能指望他们秉公判案?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