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瑾:当“献爱心”成为一阵风的时候

2012年10月26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10月23日,合肥市老年公寓前后有4拨爱心人士来给老人们献爱心。重阳前后,献爱心活动突然井喷,这家养老院有位老人甚至一天被志愿者们洗了7次脚。这让不少老人受不了。(《安徽养老院爱心“井喷” 老人一天被洗7次脚》10月24日《江淮晨报》)

看了这新闻,我不禁想起了曾经读过的《水浒传》里的一个镜头:董超、薛霸在押解林冲去沧州的路上,于一客店给林冲洗脚的事。虽然董超、薛霸替林冲洗脚,是出于恶意,而志愿者替老人洗脚,是出于献爱心,其出发点是迥然不同的,但其结果却是相同的,都是使被洗脚者心情不爽,有一种痛苦感。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何以献爱心的做好事,不但收不到良好的效果,反而令人反感了呢?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
  
杨胜霞说,除了重阳节,每年秋季开学前,养老院还会迎来扎堆式爱心活动,主要是学生,“可能是他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这些活动如同一阵旋风,突然出现在老人面前随后突然消失。(《被洗7次脚 老人说受不了》2012-10-25《长江日报》) 
  
答案很简单,看了上面的报导,我们知道问题就出在志愿者们的献爱心,是一阵风式的活动,是学生们的规定动作,“是他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学生完成他们的规定动作,是学校要求的社会实践内容,这样的爱心,怎能不是一阵风式的呢?又怎能考虑到受助者的心情感受呢?这样一阵风式的献爱心,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献爱心吗?不,绝不!这样的“献爱心”,只能是加上引号的献爱心,而不是真正的献爱心。
    
这也算是一大中国特色了吧。在中国,搞什么活动都喜欢搞成一阵风式的运动,不管这是大的政治运动,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无不都是如此。这样搞一阵风式的运动,对于坏运动(如大跃进、文革等),是好的,是百姓感到庆幸的,因为这样的坏运动越早结束越好,谁也不想被坏运动吞噬掉自己的性命。但对于好举动(如献爱心等),如此搞一阵风式的运动,却是大大有害的,其结果是好事也变成了坏事。

在农村,我就经历过一次改厕进家的卫生运动。我们这儿的农村,家家户户一直是没有抽水马桶的,那是城市的玩意儿。在农村,只有露天的粪缸,最多是给粪缸搭上茅草棚,以利观瞻。这本是好事啊,百姓是欢迎的。可在实行中,却发生了令我惊讶的一幕。村干部为了加快改厕进家的进度,竟然让邻村的人来我村砸粪缸,而我村的人则去邻村砸粪缸,也就是说让村民们相互交换着砸粪缸。我真佩服村干部们的高超智慧,如果让村民自己砸掉自家的粪缸,肯定有点舍不得,至少会犹豫一会儿,会让消灭露天粪缸的速度缓慢一些。如此一来,砸的都不是自己的,砸的都是别人的,因此上他们砸得挺爽快,砸得挺坚决,砸得挺神速。而我面对如此之快地被砸的自家粪缸,有一丝说不出的难受滋味。粪缸,也算是一段历史的见证物吧,有必要如此绝情地毁灭之吗?留下一些,当作文物,给以后的孩子们看看,不是很好么?在那一刻,我终于理解了文革的全民疯狂——文革,就是用这种我村砸粪缸的方式进行的,打的都是别人,哪里还会考虑到打人对还是不对的问题,哪里还会考虑到被打者痛苦不痛苦的问题。
  
一阵风式的改厕进家的卫生运动,本是好事,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结果,是好事大打折扣。慢一点,不是很好么?农村人用上抽水马桶,那是迟早的事,何必如此急于求成呢?
  
回到本文的内容上来,有谁吃得消一天被洗7次脚呢?“这一天,矛奶奶的头被梳了2次,被剪了2次指甲,被洗了2次脚,被掏了2次耳朵……养老院好几位老人都享受了同样的待遇。……老乐福和平老年公寓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公寓负责人杨胜霞坦承,连续几天都是如此,老人就有点招架不住,后来的人想剪指甲,都没有指甲可以剪了。……老人的一声叹息,道出了很多居住在养老院老人的失落。“原本就是关爱我们老人的活动,可是我却感到不开心。”合肥市老年公寓的一位老奶奶摇着头告诉记者。” (《被洗7次脚 老人说受不了》2012-10-25《长江日报》)
 
何止是“不开心”啊,简直是痛苦不堪。爱心,只能是出于自愿,才有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心。一旦“献爱心”成为了规定动作,成为了学生不得不完成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那么其性质的变异,已经是注定的了。除了一阵风式的在短时间内完成外,学生们还有更好的选择么?是的,和我们的分数教育(应试教育)一样,我们的学生是毫无选择权的,他们都是被动的受害者,而不是主动的积极参与者。只有当我们将教育的选择权,归还给我们的孩子们时——孩子有选择教育的内容权,孩子有选择教育的时间权,孩子有选择教育的老师权——我们的教育才是走上正轨之时,才是献爱心不是一阵风式的假献爱心之时。

2012-10-25

于笑笑居速朽斋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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