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卖淫标准 公安部和广东高院吵起来了

2013年06月28日评论
【新唐人2013年06月28日讯】赵培:今天第三个色情事件还是中共的。中共有一个很坏的习惯总是喜欢制定标准逼迫百姓遵守。6月27日,大陆媒体报导,广东高院说,提供手淫服务不属于卖淫。公安部站出来说,开玩笑了,我2001年就认定提供手淫服务就是性交易。双方为了卖淫的定义吵吵起来了。

中共的衙门是在针对百姓的执法方面可以用“狠”来形容。那么官员接收性贿赂的标准是甚么?为甚么没有呢?!

铁道部长刘志军接收商人的性贿赂,大陆媒体说刘志军睡了《红楼梦》剧组的十二金钗,这个在法庭上连体都不提。重庆雷政富接受性贿赂怎么就变成谈恋爱,“耍朋友”了?

政府最大的任务不是控制百姓,而是控制官员。清朝的妓院对商人、百姓来讲是合法的,但是《大清律》规定,文武官员嫖娼、吃花酒的要打六十大棍,拉皮条的打三十大棍。中共连个相关法律都没有,这才是上下五千年最黑暗的时期,官员可以为所欲为。

6月27日这三个情色新闻都是中国大陆的乱象。李天一案是中共权贵对法律的强奸﹔大学美色招生是教育产业化的恶果﹔卖淫标准说明中共整治百姓不整治官员。中国大陆现在的道德下滑就是中共执政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