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每年数百亿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2013年09月06日评论
【新唐人2013年9月6日讯】 9月3日,在全国14名女律师向国家审计署申请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的资讯公开之后,浙江律师吴有水再次向财政部申请公开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年、2011年两个年度的地方各级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及资金管理情况、地方各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机构的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性质、人员和经费支出等资讯的公开。

吴有水表示,公开上述资讯的目的,一是可以比较全国社会抚养费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来征收的变化情况,二来也可以与之前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申请的相关资讯公开进行比对。

今年7月11日,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截至昨晚,31个省份全部给予了回复,其中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合计超过165亿元。但关于社会抚养费的支出及审计情况,没有一个省份给予正面回应。

根据吴有水收到的各省份人口计生委或财政部门的回复显示:福建收了20 .7686亿元、广西收了8 .6321亿元、海南2498万元、河南15.9856亿元、吉林6771万元、辽宁9100.19万元、四川24 .5014亿元、重庆16.5亿元、云南2.2046亿元、湖北7.9817亿元、湖南13.5386亿元、内蒙古1 .6067亿元、宁夏1253万元、上海3645万元、江西33.8618亿元、河北13.6185亿元、北京4.0524亿。这17个省份总计达165亿元左右。

很显然,吴有水得到的这个数字并不准确,实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远不止165亿!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从浙江省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分析报告中发现,2009年浙江收取社会抚养费8.94亿元,增幅约13%,收费规模首次超过工商。而在安徽省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的报告中,社会抚养费收入为8.45亿元,增幅达61%。

考虑到作为征收基数的人均收入年度增长,若以9亿元为2011年内地各省市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平均数,全国31个内陆省市总征收规模高达279亿元。这就是说,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至少在200亿以上!

巨额社会抚养费用于何处这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按说应该完全用于独生子女家庭或数百万失独家庭,或者是用于救助城乡孤寡老人以及充实社保养老基金,而不应该年收年支任意挥霍或成为各地计生部门的敛财工具。奇怪的是如此巨额资金最终的流向以及开支情况,从上到下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说得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准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因而社会抚养费并无统一的征收标准,有些地方高达40万,有些地方只需要几万甚至数千。2006年4月28日的里安新闻网报导:里安市一对夫妇“因未领取结婚证和生殖健康服务证而违法生育第一胎”,被征收高达4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北京、上海几个大城市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财政,计生委的工作经费与社会抚养费完全脱钩。在内地省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委托给了乡镇、街道,虽然是收支两条线,但30%到40%返给了乡镇,剩馀部分成为计生委的工作经费,许多县级政府甚至规定80%~90%的社会抚养费归当地计生部门使用。

国家审计署特派员驻西安办事处处长王小军曾在审计署网站上撰文透露,县级计生部门集中征收抚养费存在着大量少报、漏报违法生育人口的情况;而在委托乡镇代征抚养费的地方,由于乡镇一级分成较多,积极性很高,存在扣减资金不上缴财政、侵占挪用社会抚养费等问题。

2013年8月2日,有媒体刊发了《一个百强县的财政“敛财术”》 一文,称“驻马店西平县所有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超生子女的干部职工,均需再次缴纳高达数万元的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总额高达5亿元”。

据《第四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共计508713人,其中公务员104753人。《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显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是812.85亿元。

从人口学上来说,下一代的人口数量要与上一代保持不变,平均每对夫妇要生2.1个孩子,也就是说: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不能算什么超生。通常来说,人的一生中创造的价值大于他消费的价值,也就是说,超生婴儿长大后,一样为国家、为社会贡献税收。所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出生婴儿都有补贴,中国征收社会抚养费却把婴儿的奶粉钱也抢走了!对超生者进行罚款或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在世界各国中都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说也是中国的畸形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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