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4、19”城管暴力执法伤人引发群众“围殴”案,再一次叩问:中共体制有无法制?
众所周知,中共体制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政治流氓团伙,其控制的舆论与其维护体制的理论简直就是邪恶说教,自它建政至今,它从根本上就没有建立实质的法 制。它发动的迫害法轮功运动,在其自己制定的法律中都找不到法律依据,它却能坚持迫害法轮功学员达15年之久,其谎言与暴力运用的邪恶程度古今至极,任何邪教都无法与之可比。
然而,受中共体制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所有的中国民众都是受害者。当人们质问中共:“为何无法无天?”它却摆出来一大堆法律,名头、种类繁多,有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等等等,它真是拿出来一大堆所谓的“法律”,可是,它真的按照这些所谓的“法律”执行吗?它从来就没有这样做过。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对访民、冤民、网民、异议人士都不讲法律,现在更上升为对职业律师也不讲法律了。甚至,中共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强竟敢在公开的场合,完全否定夏俊峰案受害人的自卫权。其法盲、流氓地位非比一般,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超出寻常。一般的法盲、流氓它只能害及个体,祸及一方。而周强这种如同江泽民、罗干、曾庆红、周永康之流的国家级大法盲、大流氓祸及的是全国,是祸国殃民!
苍南事件在当地是天下大乱了,在全国民众的眼里也喷出了怒火,人们就看着你周强做何回应,国际社会就看着你中共体制怎样解释你的依法治国?
法律为谁而存在?这是所有法盲和流氓都不懂的道理,周强和所有中共体制中人可能都没有正面思考这个问题。古今中外的法学家都知道:法律是为了限制强权,维护弱势群体而存在。换一句话讲:强权即违法!自卫权是为了弱者而存在,法律永远站在维护弱者一边。
城管打小贩,谁是强者?谁在违法?一看便知。民众抗暴,谁是自卫?法律站在那一边才能达到公平?一看便知。中共体制中人为什么就装糊涂呢?因为它们需要强权更强,民如犬儒。
在法制的基点上看,执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为了弱者捍卫尊严!城市的尊严当然需要城市管理执法来捍卫的,但是,城市尊严的根本就,是市民的尊严。小贩与其他市民有同样的尊严,城市的整洁与安全和人们的尊严同在,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就是捍卫这种尊严的。这是世界上所有城市管理的同样目的。
而中国大陆的城市管理者们大多却根本不是这样的目的,它们是城市的垄断经营者,是穿着官衣欺行霸市的市井地痞流氓,所谓的执法是为了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它们一方面私下里垄断市场摊位的出租价格、擅自规定高昂的管理费,另一方面又“清理”街头所谓私设摊位,逼迫本来就生计困难的小贩高价租它们手里垄断的摊位、缴纳高昂的管理费。这就是中国大陆城管暴力执法的真相。
苍南5城管人员因暴力攻击黄先生被民众“围殴”事件,在法律标准上怎么看?政府雇用“临时工”执法的本身就是违法了,这些“临时工”又以城管执法 者的身份聚众暴力伤人,更是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故意,这些暴徒被民众“围殴”当然是他们咎由自取。如果没有民众这种群体性行使集体自卫权,单个民众谁有能力制止这种聚众暴力伤人的犯罪行为呢?夏俊峰是单个行使自卫权成功者,但是,周强操纵的法律却帮助罪犯杀死了这个制止暴力犯罪的勇士。黄先生没有夏俊峰那样的自卫能力,但是,民众集体自卫为他讨回了公道。如果中国大陆民众都能这样见义勇为,那么中国大陆就一定会恢复真正的社会秩序。
官不执法,民亦无法可守!
中国大陆的天下大乱,这实质是中共体制的原因造成的,是执法者不执法造成的,并不是民众不守法。苍南事件与沈阳小贩事件的案例,足以让中国民众认 识到中共体制的邪恶程度,人们的怒火在社会各个层面上,都早已经超过了苍南民众表现出来的义愤,只是人们还没有被相应的事件激怒。如果周强代表的中共体制 在苍南事件上再支持城管暴力执法,那么全体中国大陆民众的愤怒就可能再无法抑制,各地民众都会向苍南民众那样做。把民众当傻子的家伙一定是白痴!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众所周知,中共体制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政治流氓团伙,其控制的舆论与其维护体制的理论简直就是邪恶说教,自它建政至今,它从根本上就没有建立实质的法 制。它发动的迫害法轮功运动,在其自己制定的法律中都找不到法律依据,它却能坚持迫害法轮功学员达15年之久,其谎言与暴力运用的邪恶程度古今至极,任何邪教都无法与之可比。
然而,受中共体制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所有的中国民众都是受害者。当人们质问中共:“为何无法无天?”它却摆出来一大堆法律,名头、种类繁多,有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等等等,它真是拿出来一大堆所谓的“法律”,可是,它真的按照这些所谓的“法律”执行吗?它从来就没有这样做过。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对访民、冤民、网民、异议人士都不讲法律,现在更上升为对职业律师也不讲法律了。甚至,中共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强竟敢在公开的场合,完全否定夏俊峰案受害人的自卫权。其法盲、流氓地位非比一般,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超出寻常。一般的法盲、流氓它只能害及个体,祸及一方。而周强这种如同江泽民、罗干、曾庆红、周永康之流的国家级大法盲、大流氓祸及的是全国,是祸国殃民!
苍南事件在当地是天下大乱了,在全国民众的眼里也喷出了怒火,人们就看着你周强做何回应,国际社会就看着你中共体制怎样解释你的依法治国?
法律为谁而存在?这是所有法盲和流氓都不懂的道理,周强和所有中共体制中人可能都没有正面思考这个问题。古今中外的法学家都知道:法律是为了限制强权,维护弱势群体而存在。换一句话讲:强权即违法!自卫权是为了弱者而存在,法律永远站在维护弱者一边。
城管打小贩,谁是强者?谁在违法?一看便知。民众抗暴,谁是自卫?法律站在那一边才能达到公平?一看便知。中共体制中人为什么就装糊涂呢?因为它们需要强权更强,民如犬儒。
在法制的基点上看,执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为了弱者捍卫尊严!城市的尊严当然需要城市管理执法来捍卫的,但是,城市尊严的根本就,是市民的尊严。小贩与其他市民有同样的尊严,城市的整洁与安全和人们的尊严同在,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就是捍卫这种尊严的。这是世界上所有城市管理的同样目的。
而中国大陆的城市管理者们大多却根本不是这样的目的,它们是城市的垄断经营者,是穿着官衣欺行霸市的市井地痞流氓,所谓的执法是为了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它们一方面私下里垄断市场摊位的出租价格、擅自规定高昂的管理费,另一方面又“清理”街头所谓私设摊位,逼迫本来就生计困难的小贩高价租它们手里垄断的摊位、缴纳高昂的管理费。这就是中国大陆城管暴力执法的真相。
苍南5城管人员因暴力攻击黄先生被民众“围殴”事件,在法律标准上怎么看?政府雇用“临时工”执法的本身就是违法了,这些“临时工”又以城管执法 者的身份聚众暴力伤人,更是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故意,这些暴徒被民众“围殴”当然是他们咎由自取。如果没有民众这种群体性行使集体自卫权,单个民众谁有能力制止这种聚众暴力伤人的犯罪行为呢?夏俊峰是单个行使自卫权成功者,但是,周强操纵的法律却帮助罪犯杀死了这个制止暴力犯罪的勇士。黄先生没有夏俊峰那样的自卫能力,但是,民众集体自卫为他讨回了公道。如果中国大陆民众都能这样见义勇为,那么中国大陆就一定会恢复真正的社会秩序。
官不执法,民亦无法可守!
中国大陆的天下大乱,这实质是中共体制的原因造成的,是执法者不执法造成的,并不是民众不守法。苍南事件与沈阳小贩事件的案例,足以让中国民众认 识到中共体制的邪恶程度,人们的怒火在社会各个层面上,都早已经超过了苍南民众表现出来的义愤,只是人们还没有被相应的事件激怒。如果周强代表的中共体制 在苍南事件上再支持城管暴力执法,那么全体中国大陆民众的愤怒就可能再无法抑制,各地民众都会向苍南民众那样做。把民众当傻子的家伙一定是白痴!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