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愿:暴虐成性 杀人如麻——中共十恶之一

2014年05月26日评论
追根溯源,宇宙中一切邪恶和不好的东西其实最终都来源于“我”与“私”,而“我”与“私”在人世间膨胀到极点的代表正是共产党——尽管共产党一向标榜自己“大公无私”,但那不过是它惯用的伪善画皮而已。

世上的人无疑都有执着“我”与“私”的一面,但与众不同的是,共产党不仅执着“我”与“私”,而且将对“我”与“私”的执着膨胀到了最大的极限。由此铸成了它特有的本性:唯我独尊,以私为本,以我划线,否定一切,狂妄自大,无法无天,逆天行道,为所欲为,诸善不做,诸恶奉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但决心与一切传统原则决裂,与一切妨碍自己的力量为敌,而且为了自己所谓的理想,不惜用暴力砸烂整个世界,消灭一切异己。正因为如此,共产党非但既恶又邪,而且邪恶至极,堪称是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集中代表。而在共产党阵营中,中共又是特别邪恶的一个。

正如《九评共产党》所说,共产党的统治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也最荒谬的一页。“纵观八十多年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其所到之处永远伴随着谎言、战乱、饥荒、独裁、屠杀和恐惧;传统的信仰和价值观被共产党强力破坏;原有的伦理观念和社会体系被强制解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和谐被扭曲成斗争与仇恨;对天地自然的敬畏与珍惜变成妄自尊大的“战天斗地”,由此带来的社会道德体系和生态体系的全面崩溃,将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拖向深重的危机。”

中国人形容一个人坏到极点时常称之为“ 十恶俱全”、“十恶不赦”,而中共就是“ 十恶俱全”、“十恶不赦”最名副其实的典型。以下仅是作者依个人所见归纳出的中共十大邪恶,这首当其冲的便是暴虐成性,杀人如麻。

共产党人唯我独尊,崇尚斗争,漠视生命,以征服他人为乐,这就决定了它必然要把暴力作为实现其目地的主要手段。早在共产主义理论的奠基之作《共产党宣言》中,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恩格斯就公开宣布,“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可见,共产党对暴力的崇拜与生俱来,而且毫不掩饰。

中共更是暴虐成性,历来主张“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毛泽东的名言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

暴力的极至是杀人。像所有共产党一样,中共不仅暴虐成性,而且杀人如麻,是人类历史上典型的嗜血一族。在中共的笔下,国民党和所谓的“反动派”一向被描绘成凶残的“杀人狂”,其实中共杀起人来远比国民党要厉害得多,它才是真正的“杀人狂”!

依靠暴力杀人,推翻原有的统治者,是中共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仅在1927年到1936年所谓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中共盘踞的江西一地人口就从二千多万下降到一千多万,他们中许多人便是中共的刀下鬼。当年,中共广东“农运大王”彭湃曾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张献忠发布“七杀令”,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海陆丰暴动后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

如果说,在夺取政权的战争中暴力无可避免,那么世界上从来没有像共产党这样在和平时期仍然酷爱暴力杀人,进行大规模群体灭绝的政权。中共更是这样一个残暴血腥的典型。“建政后,它采取‘杀地主’的办法解决农村的生产关系;‘杀资产阶级’完成工商改造,解决城市的生产关系。这两个阶级杀完,经济基础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上层建筑的问题也要靠杀人来解决,包括镇压‘胡风反党集团’和‘反右’以整肃知识份子;‘杀会道门’解决宗教问题;‘文革杀人’解决文化上和政治上党的绝对领导权问题;‘六四’杀人逃避政治危机,解决民主诉求问题;‘迫害法轮功’解决信仰和健身运动的问题等等。”据专家估算,从1949年至今,被中共迫害致死的国人在6千万至8千万人左右,差不多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大大超过了之前近三十年的战争时期,也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是希特勒纳粹所屠杀的犹太人总数的13倍。

1951年,刚上台不久的中共就挥舞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如火如荼的所谓“镇压反革命分子”(史称“镇反”)运动。毛泽东明确指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使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说被杀的人是不是罪当至死,则完全不是中共要考虑的问题。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分子条例》中甚至规定,连“传播谣言”都能“斩立决”。

与如火如荼的“镇反”运动同时并举的,是同样如火如荼的以“消灭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土改运动”。“土改”中,杀地主是无须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说你“有罪”,你没罪也就有了罪。你田多几亩,钱多一点,生活比别人过得好一些……都是“罪”。一旦上了斗争台,口号一喊,反正不让你讲话,没有你分辩的馀地,说你啥就是啥。当时,杀人大权掌握在区委书记手中,他想杀谁,就可以杀谁,不要讲任何理由,不要经过任何手续,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如果碰到嗜杀的区委书记,朱笔不留情,兴之所致,在名单上一个一个勾画下去,那一方的地主便遭殃了

据中共自己公布的资料,到1952年底,全国共消灭“反革命分子”达240余万人,实则遇害的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最少在500万人以上。

如果说“镇反”和“土改”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基层的话,接下来的“三反五反”就是城市中的屠杀运动。据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四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公布的资料,在“三反五反”中,有32万3千1百馀人被逮捕,280馀人自杀或失踪;在1955年“反胡风运动”中,有5千馀人被牵连,5百馀人被逮捕,60馀人自杀身亡,12人非正常死亡;在随后的“肃反”运动中,有2万1千3百馀人被判死刑,4千3百馀人自杀或失踪。

文革时期是中国“左倾”最疯狂的时期,此时的杀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种展示“革命性”的表演,其野蛮和疯狂可以说到了极至。根据中共自己公布的调查资料,文革期间全国共有172万8千余人非正常死亡,13万5千馀人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武斗中死亡23万7千馀人。而专家根据中国县志记载的统计,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者至少达773万人。如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基层民兵屠杀“湘江风雷”组织成员及黑五类,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2778户,共4519人。全地区10个县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坏”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在1968年初内蒙古清查“内人党”,制造了35万馀人被杀的血案。1968年在广西,有数万人参与了对“四•二二”群众团体的武装大屠杀,死人11万。

文革结束后,中共搞起了“改革开放”,善良的中国民众以为中共再不也会象以前那样泛杀无辜了。谁知1989年的“六四”血案中,中共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使用国际上禁用的开花弹射杀爱国学生和市民,并用坦克将他们中的一些人压成了肉酱,创下了掌权以来公开杀人的新纪录。

十年之后,江泽民又一次大开杀戒,把屠刀挥向了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仅到2002年年底,大陆的内部消息即指有超过7000名法轮功学员在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杀7个人。

不但杀敌人和民众心狠手辣,虐待和屠杀自己人来中共也毫不手软。早在上世纪初,中共就在它统治下的“苏区”狂杀所谓的AB团,最后杀得自己的队伍几乎没有多少会打仗的。

夏曦是留苏的所谓“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之一,对1930年代苏联的“肃反”有亲身体验,相当倾慕史达林掌控的克格勃。1931年4月,中共中央领袖王明派他去领导“湘鄂西边区”。这位“钦差大臣”到达苏区之后,立即效仿苏联建立“政治保卫局”,并亲自主持工作,特别强调党内斗争和审查干部。为了确立党的控制,大规模杀戮潜在的反对派,许多干部都在“莫须有”的罪名下处死。夏曦后来到了洪湖,与地方党领袖发生争执,他立即组织“肃反委员会”,审查全体党员,大抓“反革命分子”。贺龙后来回忆说,夏曦杀了几个月,一共杀死一万多人,洪湖的县、区干部,差不多都杀光了;红军也被杀掉一万左右,杀了几十个红军连长。这位表面文质彬彬的白面书生,“残酷打击、无情斗争”,下手之狠毒,绝不留情。他看着柳直荀被拖到斗争台上乱棍暴打得喊救命,这时,只要他站出来说一句话,柳便可得救。但他却闭着嘴一言不发,眼睁睁地地看着一同参加革命的老同学被活活打死。

此后,从四十年代的延安整风,到建政之后收拾高岗、饶漱石、彭德怀,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共对自己人的这种暴虐和屠杀始终持续不断。

文革中原中共二号人物刘少奇的残死就是这种屠杀的典型。在刘70岁生日那天,毛泽东和周恩来特意嘱咐汪东兴带给他一个生日礼物──收音机,目的是让他亲耳听八届十二中全会的公报:把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当时,刘少奇一下子就从精神上被击垮了,他的病情急剧恶化。由于他长期被固定捆绑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他的颈部、背部、臀部、脚后跟都是流脓水的褥疮,疼痛难忍。因为他疼起来时一旦抓住衣物或他人手臂就不撒手,看管人员干脆就在他每只手中塞一个硬塑胶瓶子。结果到他临去世时,两个硬塑胶瓶子都被握成了葫芦形。

到1969年10月,刘少奇已经浑身糜烂腥臭,骨瘦如柴,气息奄奄。中央特派员既不让他洗澡,也不准他翻身换衣服,而是把他扒个精光,包在一床被子中用飞机从北京空运到开封,监禁在一个坚固的碉堡地下室里。在他发高烧时不但不给用药,还把医护人员全部调走.临死时,刘少奇已经没有人形,蓬乱的白发有二尺长。死后两天,刘的尸体按烈性传染病被处理火化,死亡卡片上写着:姓名:刘卫黄;职业:无业;死因:病死。

试想,对自己的领导人都如此残忍,中共杀人如麻到了何等地步!

中共不仅在本国杀人,而且输出革命,扶植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杀人。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中共全力扶植起来的柬埔寨红色高棉,竟在夺取政权后屠杀了柬埔寨全国四分之一的人口,包括该国的大多数华裔和华侨。中共至今阻拦国际社会对红色高棉的公开审判,其目的就是为了继续遮掩自己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和所扮演的恶劣角色。此外,世界上大多数最残暴的共产党割据武装和政权,也无一不与中共有着密切关系。除了红色高棉之外,印尼共产党,菲共、马共、越共、缅共、寮共、尼泊尔共产党等等,也都是中共一手支持建立,其中党的领袖许多都是华人,有些现今仍然躲藏在中国。

中共不但暴虐成性,杀人如麻,而且施暴和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法轮功修炼者的遭遇就是最近的一个典型。

为了迫使修炼者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不惜使用各种骇人听闻的酷刑对他们进行折磨,而且常常持续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

毒打是虐待法轮功学员最经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牢头直接打学员,也唆使犯人毒打学员。有的学员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齿被打断、打掉。头骨、脊椎、胸骨、锁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断和截肢的。还有用劲狠捏男学员的,狠踢女学员阴部。学员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被打得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的人,还要被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时用塑胶袋套住被打者的头,试图让后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电刑也是中国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员警用电棍电学员的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乳房、臀部、大腿、脚底,有的到处乱电,用多根电棍电,直至有烧焦烧糊,糊味到处能闻到,伤处紫黑。有时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警察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像火烧一样,又像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

用烟头烧手、脸、脚底、胸、背、乳头等,用打火机烧手,烧阴毛,将铁条在电炉上烧红后,压在双腿上烙烫,用烧红的煤烙学员的脸,把备受酷刑折磨后还有呼吸心跳的学员活活烧死,对外称其为“自焚”。

专门毒打女学员的前胸及乳房、下身;“强奸”,“轮奸”,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用打火机烧乳头,用电棍插入。将4把牙刷捆绑一起,插入女学员用手搓转。用火钩钩女学员的阴部。女学员被双手反铐,用电线把其两个乳头穿一起过电。把女学员剥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任男性犯人污辱。

将“恐怖约束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功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还有将学员浸泡在污水或粪水中,谓之“水牢”。其他折磨还包括竹签钉指甲,住天棚、地板和墙上长满红、绿、黄、白等长毛的房间,用狼狗、毒蛇和蝎子咬,注射摧毁神经的药物,以及其他种种千奇百怪的折磨。

有人不解,中共为何如此酷爱暴力、杀人如麻?其实原因并不复杂,除了以此来满足其大权在握、生杀予夺的变态快感和缓解其内心的恐惧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为了通过杀人来制造恐怖,让人民不敢反抗,在颤栗中对自己俯首称臣。

今天,恐怖主义已成为文明和自由世界的头号敌人,全世界人民和各个国家都在反对恐怖主义,中共也乘机扯起了反恐大旗,妄想以此招摇撞骗。其实,当今最大的恐怖主义并非拉登之流,而恰恰是以中共为主体的各国共产党政权,因为与其他恐怖主义势力相比,共产党的暴力恐怖主义以国家为载体,规模更为巨大,持续时间更为长久,为祸也更为酷烈。

综上所述,中共八十多年的历史堪称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暴力杀人史。尽管在不同时期,中共杀人的多少不同,杀人的力度有所变化,但它的杀人本性从未改变过,也决不会改变。如果说中共的政权过去是靠暴力杀人来夺取和巩固的,那么今天的中共为了维系这个日薄西山的政权仍在一如既往的杀人,只不过杀人的手段要比以前变得狡猾和隐蔽罢了。不仅如此,而且可以断定,为了维护一己的私利中共明天仍然会继续杀人。只要这个邪恶存在一天,中国人民头上每天都会悬着一把屠刀,大家随时都可能成为中共的刀下鬼。(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