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即使中国古代,在非战争和非饥荒年代也极少有吃人的事情。而在中共建政后没有内战外战的文革时代,居然出现如此惨剧,吃的又都是毫无罪行,仅仅因为出身成分不好的所谓阶级敌人,实在令人发指。可以说,历朝历代没有过先例,又是一个吉尼斯世界记录。赞美和留恋中共政权的人们,你们好好看看这一幕吧!
还是在许多年前,一次与刘宾雁同车南下,我同他谈起广西文革的大屠杀及人吃人惨剧。文革时,我在广西便对此略有耳闻,但恍若天方夜谭,叫人难以相信。
王副书记为我们打开绿灯
一九八四年,在北京改《老井》,一位广西作家曾向我痛陈大屠杀及人吃人的种种惨境,言之凿凿,我不能不信。我问宾雁兄知否?知道。问宾雁兄打算写否?不,不想写,太丑恶了!好,我写!从那一刻起,我便背上了这沉重无比的十字架。——知我者,晓明矣!你知道这是我无法推却的历史使命,便和我一起扛起这十字架,走向广西。为此,我终生感激你。广西的十万冤魂也会永远感激你。
自成都赴南宁,一路马不停蹄。南宁给我们的印象是淳朴美好的。一下车,便请一三轮车工人拉我们去找旅馆。要价很低,态度极佳。见第一处咱们未选中,便又殷情迎上来,要带我们去另一处。以为他想再挣我们钱,便婉言谢绝,在附近徒步找寻。那汉子并不走远,不时过来给咱们参谋。看来,他并非看中了咱们几个小钱,而确实是放心不下。咱俩感慨不已。这便是咱们遇见的第一个南宁人。南宁的公共汽车上下车秩序亦使人感叹:人们彬彬如君子,一个窄窄的车门,居然可以分成左右,一排上,一排下。我敢说,在全国各大城市,上下车如此谦让有序的,只有南宁。雨天,各处停放的自行车,皆披着主人脱下的雨衣,花花绿绿一片。民风淳厚古朴,使人觉得彷彿误入桃花源那一刻,我几乎怀疑起大屠杀、人食人的惨剧。我简直希望那一切只不过是误传。
马上开始工作。通过关系,我找到广西自治区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某,出示介绍信并按照咱俩事先商量好的口径说明来意:收集资料,研究文革中的反常心理,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文革对人民的毒害。王副书记态度尚好,接谈半小时,承认广西文革期间曾屠杀九余万人(据不完全统计)。这个数字,与我在民间多次听说的相去不远,估计出入不过百分之五十。他在我的介绍信后签上意见:请区处遗办接洽。盖上大印。我辞谢出来,感到旗开得胜:在最高主管部门能了解到这些情况,已属不易了。更重要的是:绿灯已经打开。
副师长在宾阳亲自主持杀人现场会
根据各界朋友们给咱们提供的线索,次日我到自治区“处遗办”(“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办公室”。这是一个从省到县甚至到乡的办案系统。因为各级党、政及公检法部门在文革中都不干净,只好设立了这一临时机构以打开局面),请他们加盖公章,在介绍信上签署意见,批转南宁地区、梧州地区、柳州地区接待。
宾阳是南宁附近的交通枢纽,人口稠密的商业中心。这里杀人数目全区之冠。县处遗办的领导纪委副书记老李,一股脑向我倾诉了大屠杀的全过程:驻军某师长兼任县革委主任,觉得无组织的乱斗乱打死人气派还不够大,阶级斗争的台风刮得还不够猛,便亲自布置,召来各公社民兵、武装部干部,在县城卢墟的闹市区开“杀人现场会”。一次数十人拖上来,颈挂地富反坏右黑牌,宣布“罪状”:“某某地主,剥削劳动人民;某某右派,攻击社会主义;某某现行反革命,破坏文化大革命……”每人寥寥一、二语。然后高声问围观群众:“毛主席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对这些死不悔改的阶级敌人,大家说,怎么办?”疯狂而渴望嗜血的人群发出一声吼叫:“杀!”便一拥而上有人提起事先准备好的棍棒,有人拾起路边的砖瓦石块,一阵毒打,不到十数分钟,跪作一排的“阶级敌人”全部毙命。“杀人现场会”后,布置民兵干部回各公社照此办理。而副师长则坐镇县革委,每日催各公社电话报杀人数字。开始人们下不了手,于是将杀人数字较低的公社全县通报批评:“阶级斗争盖子尚未揭开!”在该首长的电话、会议督战下,在他亲临杀人现场指导检查下,宾阳县在短短二十天内,便屠杀三千馀人!该首长亦深知如此乱杀下去后果严重,便一面声称要制止乱杀,一面却开干部会,公然号召抓紧时间,突击杀人:“现在还可以,到时候就不能再杀了”云云;还亲自规定:不准开枪,要用刺刀,用棍棒……
一时间里,全县一片“红色恐怖”,连县城卢墟城的闹市也死尸遍地。这个几乎位于广西正中的交通枢纽,顿时交通断绝。无人敢收殓掩埋的尸体堵塞了道路。尸体和血泊上洒满石灰。血Xing味和尸臭弥漫在县城的街市。每日天未黑尽,街道上已杳无人迹……。十几年来,许多当年的刽子手都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而这位宾阳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却在军队保护下荣升为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并以此衔光荣离休,在广州的深宅大院里悠闲养老。县处遗办主任李副书记愤怒地递给我一份以该县名义上报的控诉书,坚决要求将该副师长绳之以法。
上林——南宁附近一山区小县,人口少,但杀人按比例全区第一。记不清是何原因总之未能查阅案卷。幸好手中有朋友托朋友的名单,文化界的朋友们盛情款待,杀鸡摆宴。席间谈起上林文革杀人情况,一阵“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来,人们便开始乱抓乱打乱杀。一时间杀人如麻(数字不在手边),县城电线杆上皆挂满人头。问及吃人,满座皆称上林吃人不多,远远比不上武宣等县。人们记得的案例是:某将人活活剖腹取肝后得意洋洋提回家吃。半途见一人,问:被杀者同意你吃他肝了吗?答曰没问。不行不行,他若不答应,你吃他的肝没用。(本地迷信,吃甚补甚。)某将肝丢弃,又去抓了一个“阶级敌人”,用种种酷刑,逼迫被害者同意被食,遂活剖取肝而食。采访之馀老莫还向我谈了他死里逃生的经历:一日晨,被专政的“牛鬼蛇神”们正在田里劳改,忽一队武装民兵来押人去开批斗会。老莫见难友们都被押走,却无人叫他,便恭敬地问一民兵。那民兵考虑一番,说:“只叫我来带自己村的人,你去不去我不管。”老莫遂未去会场。而那日参加批斗会的人,全被打死,无一幸免……。
杀孩子斩草除根
马不停蹄地紧张采访。我的采访本上记载了越来越多的血色文字。……
某村大杀牛鬼蛇神,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先杀其父母,后用绳索往孩子们脖子上一套,拖上就走。有稍大的孩子,认得是常来家打牌喝酒的熟人,叫道,XX伯伯,你莫开玩笑……。话音未落,已被套住喉咙。案卷上凶手们的供词:“我们套上就跑,背后大路上就练扬。……”没到地方,孩子们大多已被勒死、拖死,连哭都没哭一声。把孩子们扔进一废弃的防空壕,再抱起大石往里砸……。一家夫妇,男人有出身问题,女人却是百分之百的贫下中农。女人抱着即将被杀害的三个,孩子哭成一团。她的要求不高:“给我留下一个最小的也好啊!”但民兵们毫无人性地连她怀中正吃奶的孩子也一起套走。〔二访广西,在游花山崖画时,几位广西诗人也给咱们讲了类似细节:母亲忍泪给将死的孩子换上新衣,说叔叔们要带他去外婆家。天真的孩子怎知这是他幼小生命的末日,欢天喜地而去……〕——杀孩子斩草除根,这中华民族的封建国粹,在我查阅的案卷中多有记载。最“人道”的是行刑前鉴别男女性别,杀男留女。一案卷中载:一凶手抱起孩子一摸,说是女的,又一凶手上前复查;组织者仍不放心,又亲自检查,小女婴方得幸免。据多人向我提供:桂北融安县便有一条“寡妇街”。一条街的男人和男婴均被屠戮殆尽,唯存女性。
杀完人,便杀被害者的猪鸡鸭鹅,贱价拍卖家产,买酒“庆功”,行同盗匪,无耻之尤!这个去县城仅二华里左右的村庄(其它村也杀),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一晚,巡逻民兵无聊,想进某家坐坐。拍门声惊得主人喃喃自语:“该我了,该我了……”马上悬梁自尽。民兵们听到响声,砸开门将他救活。(此人文革后任生产队长。)滥杀无辜、人人自危之状,可见一斑。
晚上,我通过县处遗办邀请的一位中年农民如约而至。此人声音低沈,少语寡言。但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在一本秘密日记上逐日记录了该村的大屠杀。我问他要日记,可惜(日记)在清查处理案件时交给了工作组,大约已作为证据而归入某级档案。他低沈地向我追述了种种惨无人道的事件和细节。最后我才发现:正是他后来出于深深的同情娶了那位连吃奶孩子都未能保住的女人。那女人又生了几个孩子,都已上学了。……八三年后“处遗”时,凶手们要上门赔罪,女人拒不接受。后来在有关人员“说服动员”下,勉强同意。于是凶手们带上几斤点心,几斤肉,跪下赔罪。女人在有关政策的“教育”下,接受了凶手们的赔罪,将血海深仇一笔勾销,还含泪给凶手们倒茶。
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几人称几姐
钟山县某村,武斗民兵远赴贺县围攻四.二二派的据点(某矿)时死一人,遂在俘虏中任意抓了三人返村祭坟。其中二人系国内外知名的工程师夫妇;只要是经该工程师签名认可的矿砂,国外一律免检。矿区被围时,夫妇二人未能及时逃脱,于是被视为俘虏。在埋葬武斗烈士的祭坟仪式上,主持者宣布罪状;某,工程师,帮助设计武斗工事;每月工资高达一百多元!工程师请求发言,大约他想辩解未曾参与武斗及工事之设计建造,他不是建筑工程师;他肯定还要说他妻子直到今天还是全国人大代表,不经全国人大,公安局都不能逮捕……。主持者禁止他发言。一声枪响,几位姑娘率先冲上来,抡起马刀就砍。三人刹时间便倒卧血泊。然后将受难者尸体抛入坟坑,再于他们尸体之上安置享祭者的棺木。(令人不解的是,人们往往煽动、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过几人便尊称几姐,新修的文革史志材料上称:三姐四姐、五姐等颇多,最多有九姐十姐!)请乡政府官员带我去杀人现场,皆面作难色,称“忘了”。我知道这是托词,坚持请求。他们陪我驱车至该村,连询几人皆称“忘了”。当年那么大的杀人场面,十来年就忘了?终于抓到一村干部,只好带我去。村后二里许的一块平坦草坡上,有一处荒草掩盖的墓穴,民兵将棺木迁葬了,几位无辜者的在八三年处遗后被亲人带走了,工程师夫妇在北京工作的儿子洗净双亲的遗骨,用麻纸一块块包裹起背走了。头骨上深深的刀痕清晰可辨。……那村依一座拔地而起的石灰岩山而建,景色如画萋萋芳草,掩盖了昔日的罪行。牧归时分,牛群驮着横坐的孩子们缓缓行过……
上林县某村,采访一位杀人而食的支部书记。案子他早已供认不讳,案情亦不复杂,普通得我至今已无任何印象。但这位食人者的形象却牢牢刻在我记忆中。谈起往事,他如同谈一件与己无关的闲事,谈笑自若。我早就将相机准备好,大光圈,慢速度(屋里一般较暗),开始谈话时便选择好座位,似乎漫不经心地随手摆弄相机,根据目测估计距离,估计取景。趁他不注意相机时轻轻揿动快门。这些未遭惩办(最多开除党籍)的凶手们不喜欢拍照。现在他们没有多大压力,完全会断然拒 绝。谈及吃人,他兴致勃勃谈到在游击队时就吃过敌人,彷彿这是他历史中最光荣的一部份。见他谈起人肝的种种吃法,我突发一异想天开的问题:“人肝怎么做最好吃?”他答道:“烤着吃最好吃,香。煮的有腥味。
”
在该村,乡干部带我寻访另一位杀人而食的主犯,可惜他外出未归。天色已晚,只好登车返县。
一日,我要去寻访一着名案例中的首犯。人们说要走许多路,劝我不去。我执意要去,走多少路都要去。我想在面对面的接触中增加感性认识。
在一座残破待修的木桥前,小车停下。我们步行到某村。在一座低矮阴暗的农舍里我终于见到了苍老的凶手。案情我早已背熟:解放时,该村一地主上山为匪,剿匪时,将地主及其两儿枪毙;一起上山的小儿年尚幼小,释放回村,已无立锥之地,便到邻村认一户贫下中农为父母,老实勤勉地耕种收获。不料文革突至,村里要搞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手头竟无人可杀。忽忆起地主之幼子尚在邻村,便命民兵去抓。谁知邻村早已动手,将他关起来。从窗里,他看见旧村民兵至,自忖死期已至。为了少受点罪,立即上吊自杀。民兵们冲上楼去,将他放下救活,五花大绑押解回村。半途,他任打死也不肯再挪动一步。于是塞进竹编的猪笼,抬回村去。在村中将他绑在电线杆上打得死去活来还不解恨,便用烧红的锅铲一点点烙。死去活来,活来死去。趁他昏死过去时,拖到小河边一块倾斜着伸入水中的岩石上,几人 用树枝按住他四肢,凶手易晚生动手剖腹……。
——这就是易晚生啦?瘦小而干瘪的老头儿。我们进去时,他正和几个老头在玩纸牌消遣。也是该颐养天年的年纪了。可你为何要动手杀人取肝?老人的开场白极为英勇无畏:“对,甚么我都承认。我已经八十六岁了,不怕坐牢。反正活不了几天了!”〔公安机关未捕他的理由正是年事已高,“抓不抓没意思,一抓起来肯定死在监狱里……”〕说罢,老人挑战似地昂首望着我。但我并未应战,只是与他侃侃而谈。“——为甚么要杀他?他父亲上山当土匪,弄得全村不安,我那阵儿是民兵,每天晚上站岗巡逻,几十天时间,枪托子把衣裳都磨烂了。……他父亲有甚么罪恶?把村里准备烧砖瓦的一垛草放火烧了!害得大家没东西烧砖瓦!……是我杀了他。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毛主席说: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你死我活,阶级斗争!……我犯了错误:应该由政府来杀,不该由我们来杀。……是我动的手。头一把刀割不动,扔了。第二把刀才切开。……伸手去掏心肝,血热得烫手。只好从河里戽水冲,冲凉了我把心肝掏出来,一人切一块,全村人拿回家吃了。……”
我给老人和他的老石磨、烂家俱拍了照。又是几年过去了,老人大约已不在人世。那么,那几张照片将是他的遗照了。
上林三里公社大血案血泊没脚
在钟山县,类似杀人分食的案例不少,但如此活活折磨的却不多。如另一案中,受害者刚被殴倒在地,人们便蜂拥而上执刀割肉。未能拥进里围的指挥者(记得好像是支书)大呼:“不许抢!生殖器(记不清当地土语了)是我的!”受害者苦苦哀求:“行行好,让我快点死吧!”一人大发“善心”,狠狠一棒将其击昏。受害者名字我尚记:甘大作。
上林县三里公社曾发生一起大屠杀,一次杀害一百六十馀人。起因于一起“国会纵火案”:在军队支持下,一派成立革委会后,加紧打击另一派。几人密谋,半夜用一小炸药包在自己的公社革委墙上爆破了一直径不超过一米的窟窿。天未明,广播喇叭就公布这是对立派破坏新生红色政权的罪行,号召以战斗来保卫。随即开始大肆逮捕,将对立派骨干及“牛鬼蛇神”一百六十馀人押解到河边,一声令下,用刺刀、枪托、大棒驱赶到河中。桥上的民兵打靶似地射杀未淹死的人。一水性好的人潜泳顺水逃遁,人们沿岸追了二里,终将其击毙。一百六十馀人无一幸免。那天到过现场的人们都扔掉了鞋:血泊没脚,鞋全泡透了。
还是在该县,我访问了一位被害者遗属。在一间极其简陋的土房内,我见到了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父亲被民兵在村外暗杀,将尸体扔进山洞。他母亲因做稻草人误用了有伟大领袖的报纸,被批斗死。他的两个哥哥也被打死。亲戚带上这颗独苗子逃到三里,恰逢三里血案,吓得他们又逃往他方。那时节,他不过六、七岁,不懂事,天天哭喊着要回家。他哪里知道一家人早已死绝,欲斩草除根的凶手们正到处找他!小伙子平静地诉说着往事,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他克制着,硬是没让它掉下来。
陪同我的干部,随口讲起某村的一桩惨事,以此证明这孩子亲人之死尚非惨绝人寰:一中学生正在犁田(耙田?),忽来人通知带上语录和绳子立即到公社开会。刚到公社便被用他自带的绳索将其绑缚,毒打致死。老父老母已六十来岁,闻讯拉着架子车去收尸。血迹斑斑的尸首拉回来却无处掩埋:集体地是不许埋,自留地是不许埋,山坡上也不让埋!——如此死无葬身之地,有何弥天大罪吗?不,他仅仅是一个对立派(四.二二派)!老两口万般无奈,只好怎怎跄将儿子尸体背上荒山,回家取来煤油和几斤黄豆(有黄豆易将尸体烧尽),架起一堆火烧尸。老父一边烧一边哭喊:“天哪!谁听说过人世上有这种惨事啊!哪有自己动手烧自己儿子的啊!”灰飞烟灭。一个年轻的生命转瞬之间消失得无踪无影。而那水牛,还拖着犁耙伫立在水田里等候小主人归来……
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吗?悲惨是不能比较,尤其是不能容许旁观者比较的。我只能说还有类似的惨剧。记不确是哪县了,反正是钟山、蒙山二县。案卷里凶手们描述了如下场面:
深夜,一行武装民兵押解一男一女到村外活埋。男的是刚成年的儿子,女的是母亲。她毕业于清华(北大?),因丈夫解放时去了台湾,便成为凭空捏造的“反共救国军”的当然成员。在活埋坑里,母亲问儿子:“咱们就这么死了吗?”儿子答母亲:“不承认是死,承认也是死,反正不免一死了!”凶手们令他们躺下,开始填土。忽然儿子翻身坐起,说:这么死太难受了!”凶手遂一梭标刺穿胸膛,往回一拽,梭标头上带出一块肺,血如涌泉……——我翻阅案卷时,身旁一位处遗办工作人员介绍道:凶手们的供述中隐瞒了一个重要情节:他们猥亵地强迫儿子趴在母亲身上活埋的。哦,记起来了,这正是那个闻名全广西的丑恶无比的案例!
割下地主女儿的头颅当篮球掷
如此丑恶的案例尚有若干:有强迫孙子背年迈无力的老祖父赴刑场的;有强迫儿子捧起刚被打死的父亲的血涂在“烈士墓碑”上让亡灵享血祭的;有教师想吃“美人心”而将自己漂亮的女学生打死挖心的。〔此案曾落实,但凶手后翻供,说他举铁锹去挖心时铲不动。女学生死时背着小弟弟(妹妹?)胸前交叉的布背带很结实。我追询最初的案卷,处遗人员称怎么也找不到了!〕
着名语言学家、北大教授王力家乡博白县尚有一案:一浪荡贫下中农子弟趁乱欲强奸一地富女儿,女不从,便将女杀死。又到公社革委领导处要求入党、表扬:我对阶级敌人斗争多坚决!领导说:光我们知道还不行,得让大家都了解你的事迹……。该无赖将被害者头颅割下,到公社中学,趁放学之际在篮球场上以人头作球,蹦来跳去,“投篮”不休,引得人山人海围观,人人自愧弗如。于是大会表扬,光荣入党……。——我因时间不够,未亲赴博白县落实此案,但此类传闻,其实可靠性十有。文革中,我曾听说一人肩扛一条人腿回家去吃,大白天招摇过市,那腿上还穿着裤子。此事颇不可信。但十年之后此行广西,我居然在某县又听目击者几乎一字不差地讲述了一遍,连那脚上的裤子亦千真万确,绝非杜撰!
专吃男人生殖器的女革委副主任
通过民间渠道采访受害者遗属,采访老办案人员、公检法干部,我摸清了一些案件。
某案,小派(四.二二派)在大派(联指派)数县武装力量的围攻下溃败而逃。某头头被擒,被剖腹挖肝,分食殆尽。后将他被剔得只剩副骨架子的残骸挂在闹市示众,逼他妻子跪地请罪。一凶手执匕首在她背上划了一刀,惋惜道:瘦了点,不好吃!然后逼问:这是你男人吗?是。你男人是反革命吗?是。女人已身怀六甲,血汗如雨。折磨够了,最后说:你不是爱你男人吗?你就抱着他人头睡觉!于是将早已砍落的人头塞给她,硬逼女人抱头睡觉。在这种毫无人性的折磨下,女人精神分裂。
某案,一青年码头工人,因是小派成员,便藉口他曾倒卖过甚么东西(反正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记不清了),将其游斗打倒在地,然后头着地拖到江边。至少有一百级左右的石阶已将他磕得血肉模糊,昏死过去。凶手执刀开膛取心肝,一刀拉下去,他竟长嘘一口气,双手将凶手抱住,吓得凶手魂飞魄散……。我到他哥哥家采访,一家人几乎是麻木地回忆了往事,没有控诉,没有愤怒,只有心如死灰的淡默。妻子携孩子早已远嫁他乡。我给他年近半百的哥哥照了相。这个虚肿的中年汉子早已成为一具丧失表情的木乃伊。
某案,村支书将对立派某人妻子奸污,怕日后报仇雪恨,遂煽动村人将其全村同姓人家不分老幼悉数捉拿,并威胁利诱村人押解这些无辜者乘船渡过黔江,在县城墟亭附近的闹市区批斗致死,割食殆尽。这便是武宣独有的一例“灭族”案。
某案,一女民兵因参与杀人坚定勇敢,且专吃男人生殖器而声名远播,并因此入党做官,官至武宣县革委副主任。处遗时期中共中央书记处一天一个电话催问处理结果并严厉责问:像这样的人,为何还不赶快开除党籍?但该女革委副主任拒不承认专吃生殖器,只承认一起吃过人。最后的处理是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现已调离武宣县。处遗办人员谈此案时,称:她当年还未出嫁,还是个姑娘,估计也干不出那种事……
桐岭中学黄校长被学生分食案
可与上案轰动效应“媲美”的,是桐岭中学黄(家凭?)校长被学生分食案。这是一个极其完整的故事。我尽可能凭记忆将这悲惨的故事叙述得较为完整:
黄某出生于武宣山区一富豪人家。青年时代接受了马列主义,向往革命后成为游击队支队长。老父亦同情革命,他家便成为最可靠的联络点。重要会议,许多都在他家秘密举行。解放后,黄某任苍梧县副县长(县长?)。大约在五十年代中期的一次政治运动中,查出他曾有变节行为,遭到政治打击。事情是这样的:一次国民党军队将他及村人包围在一山洞中,喊话要他出来缴枪。本来山洞中有足够的粮食,饮水和弹药,完全可以长期坚持,但为了洞内外大批群众的安全,黄某只好出来缴枪。村民遂得以平安,黄某也并未受到处置。没过几天,他又上山拉起了队伍,转战于桂东山区,并坚持到最后胜利。大约是六二年,他的冤案得到平反。长期调查核实:他并未出卖同志、出卖机密。缴枪不仅事出有因,而且很快又拉起队伍,为革命事业立下许多功劳。但他留了个小小的尾巴:革命不坚决,在困难时期产生动摇。留尾巴就留尾巴吧。县政府的位置早已蹲满,已不可能官复原职,于是给了他个级别大致相当的重点中学校长。又五、六年过去,当初给他留下的那个“小尾巴”终于要了他的性命。
文革中,“抓叛徒”成了权力斗争的一大法宝。学生们不知怎么知道了校长的“小尾巴”,便把他打成叛徒,大小会批斗。一晚批斗会结束,几个学生押他回宿舍。为首者说,看守太麻烦,干脆打死。于是在黑暗中一棍子击在头部,他很快便停止了呼吸次日清晨,便有学生执刀割肉,以示与之划清界限,斗争到底。割肉很快形成风潮,整个桐岭中学校园内,到处是两块砖架上一块瓦的小灶,炊烟袅袅。收尸的“牛鬼蛇神”教师后来追述,黄校长被割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用两个挑土的竹簸箕一装便挑去埋了。
第一个割肉者谁?竟是校长大儿子的女友!此人原来狂热追求校长公子,此时为摆脱关系,竟恶狠狠第一个操刀割肉而食!
晓明,你一定还记得咱们二访广西时,一天晚上到咱们住的旅馆来长谈的那小伙子吧。那就是黄校长的二儿子,在广西民族出版社当编辑,名叫黄×周。第二个字忘记了,第三个字记住了,因以姓为名极罕见。当时他逃亡在外,家里写信叫他千万不可回来;只要他在外,村人便不敢杀害母亲及年幼的弟妹。后来各级革委的保证下,他终于回村了。凶手们早已埋伏在村外,准备先将他暗杀,然后再收拾他母亲及弟妹。回村半途他到一亲戚家住了一夜。凶手们未等到,以为情报有误,收兵回村。次日他才得以安全到家。小住几日,立即感到肃杀之气逼人,便又出逃。
经过在武宣的紧张采访,我终于可以权威地概述广西文革的吃人场面了。根据情绪逻辑,我将其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广西吃人狂潮的三阶段
一、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那牡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次日晨,唤同伙来吃剩下?;怕人们不敢吃,诡称是牛肝牛心。待吃完后才得意洋洋宣布吃的是某某的心肝……
二、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馀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有的村庄则别具特色:将人肉与猪肉切作大小相同的块儿煮熟将大锅置于视线之上,村人每人过来一块。当我的惊骇与愤怒已被大量丑恶所麻木后,发现这是一个饶有情趣的心理学现象。出于“阶级仇恨”、“立场坚定”、“划清界限”等等集体疯狂,人们的表层心理是决心吃人;然而不可能完全泯灭的被压制于深层的良心却又在顽强反抗。这时候,折中的思路便是:参与吃掉这个人,但最好自己又没吃到这个人。于是,人肉猪肉混煮,盲目夹一块吃的方案便满足了互为矛盾的两方面心理要求,使兽性与人性达到了高度的自欺欺人的和谐,使集体疯狂与个体良心并行不悖。自然这不是广西人的发明:土改时候全国各地的一人一石砸死、一人一棒打死、一人一刀杀死等“群众斗争”场面,其心理特点与集体吃人并无二致。只不过群众性吃人把心理矛盾激化到顶点,因而产生出最富戏剧性的奇特形式。
三、群众性疯狂阶段: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一人告我一生动细节:某老太太抢割了一叶人肝,高高兴兴拎回家去。其时正下微雨,人血和着雨水从肝上流下来,在老太太的身后留下长长一条淡红色的血痕。还有一老太太听说吃眼睛可补眼,她眼神儿已不好,便成天到处转悠见有“批斗会”,便挤进人丛作好准备。被害者一被打翻在地,她便从篮子里摸出尖刀剜去眼睛掉头便走。有几位老头子则专吃人脑。砸碎颅骨取脑颇不易,便摸索出经验:每人携一精细适中之钢管,一头在砂轮上磨成利刃,当人们割完人肉后,他们才慢悠悠挤过去——反正没人与他们抢人脑——每人在人脑上砸进一根钢管,趴下就着钢管吸食如几个人合伙以麦管吸食一瓶酸奶!有妇女背着孩子来,见人肉已割尽(有时连脚底板的肉全割净,只剩一副剔得干干净净的骨架),万分失悔:孩子体弱多病,想给孩子吃点人肉补补身子。——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那残存的一点罪恶感与人性已被“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得一干二净。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忏悔吧,我的骄傲的从不忏悔的民族!
忏悔吧,我的苦难深重却又罪孽深重的民族!
我愿为我们起草第一份忏悔辞。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还是在许多年前,一次与刘宾雁同车南下,我同他谈起广西文革的大屠杀及人吃人惨剧。文革时,我在广西便对此略有耳闻,但恍若天方夜谭,叫人难以相信。
王副书记为我们打开绿灯
一九八四年,在北京改《老井》,一位广西作家曾向我痛陈大屠杀及人吃人的种种惨境,言之凿凿,我不能不信。我问宾雁兄知否?知道。问宾雁兄打算写否?不,不想写,太丑恶了!好,我写!从那一刻起,我便背上了这沉重无比的十字架。——知我者,晓明矣!你知道这是我无法推却的历史使命,便和我一起扛起这十字架,走向广西。为此,我终生感激你。广西的十万冤魂也会永远感激你。
自成都赴南宁,一路马不停蹄。南宁给我们的印象是淳朴美好的。一下车,便请一三轮车工人拉我们去找旅馆。要价很低,态度极佳。见第一处咱们未选中,便又殷情迎上来,要带我们去另一处。以为他想再挣我们钱,便婉言谢绝,在附近徒步找寻。那汉子并不走远,不时过来给咱们参谋。看来,他并非看中了咱们几个小钱,而确实是放心不下。咱俩感慨不已。这便是咱们遇见的第一个南宁人。南宁的公共汽车上下车秩序亦使人感叹:人们彬彬如君子,一个窄窄的车门,居然可以分成左右,一排上,一排下。我敢说,在全国各大城市,上下车如此谦让有序的,只有南宁。雨天,各处停放的自行车,皆披着主人脱下的雨衣,花花绿绿一片。民风淳厚古朴,使人觉得彷彿误入桃花源那一刻,我几乎怀疑起大屠杀、人食人的惨剧。我简直希望那一切只不过是误传。
马上开始工作。通过关系,我找到广西自治区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某,出示介绍信并按照咱俩事先商量好的口径说明来意:收集资料,研究文革中的反常心理,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文革对人民的毒害。王副书记态度尚好,接谈半小时,承认广西文革期间曾屠杀九余万人(据不完全统计)。这个数字,与我在民间多次听说的相去不远,估计出入不过百分之五十。他在我的介绍信后签上意见:请区处遗办接洽。盖上大印。我辞谢出来,感到旗开得胜:在最高主管部门能了解到这些情况,已属不易了。更重要的是:绿灯已经打开。
副师长在宾阳亲自主持杀人现场会
根据各界朋友们给咱们提供的线索,次日我到自治区“处遗办”(“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办公室”。这是一个从省到县甚至到乡的办案系统。因为各级党、政及公检法部门在文革中都不干净,只好设立了这一临时机构以打开局面),请他们加盖公章,在介绍信上签署意见,批转南宁地区、梧州地区、柳州地区接待。
宾阳是南宁附近的交通枢纽,人口稠密的商业中心。这里杀人数目全区之冠。县处遗办的领导纪委副书记老李,一股脑向我倾诉了大屠杀的全过程:驻军某师长兼任县革委主任,觉得无组织的乱斗乱打死人气派还不够大,阶级斗争的台风刮得还不够猛,便亲自布置,召来各公社民兵、武装部干部,在县城卢墟的闹市区开“杀人现场会”。一次数十人拖上来,颈挂地富反坏右黑牌,宣布“罪状”:“某某地主,剥削劳动人民;某某右派,攻击社会主义;某某现行反革命,破坏文化大革命……”每人寥寥一、二语。然后高声问围观群众:“毛主席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对这些死不悔改的阶级敌人,大家说,怎么办?”疯狂而渴望嗜血的人群发出一声吼叫:“杀!”便一拥而上有人提起事先准备好的棍棒,有人拾起路边的砖瓦石块,一阵毒打,不到十数分钟,跪作一排的“阶级敌人”全部毙命。“杀人现场会”后,布置民兵干部回各公社照此办理。而副师长则坐镇县革委,每日催各公社电话报杀人数字。开始人们下不了手,于是将杀人数字较低的公社全县通报批评:“阶级斗争盖子尚未揭开!”在该首长的电话、会议督战下,在他亲临杀人现场指导检查下,宾阳县在短短二十天内,便屠杀三千馀人!该首长亦深知如此乱杀下去后果严重,便一面声称要制止乱杀,一面却开干部会,公然号召抓紧时间,突击杀人:“现在还可以,到时候就不能再杀了”云云;还亲自规定:不准开枪,要用刺刀,用棍棒……
一时间里,全县一片“红色恐怖”,连县城卢墟城的闹市也死尸遍地。这个几乎位于广西正中的交通枢纽,顿时交通断绝。无人敢收殓掩埋的尸体堵塞了道路。尸体和血泊上洒满石灰。血Xing味和尸臭弥漫在县城的街市。每日天未黑尽,街道上已杳无人迹……。十几年来,许多当年的刽子手都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而这位宾阳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却在军队保护下荣升为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并以此衔光荣离休,在广州的深宅大院里悠闲养老。县处遗办主任李副书记愤怒地递给我一份以该县名义上报的控诉书,坚决要求将该副师长绳之以法。
上林——南宁附近一山区小县,人口少,但杀人按比例全区第一。记不清是何原因总之未能查阅案卷。幸好手中有朋友托朋友的名单,文化界的朋友们盛情款待,杀鸡摆宴。席间谈起上林文革杀人情况,一阵“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来,人们便开始乱抓乱打乱杀。一时间杀人如麻(数字不在手边),县城电线杆上皆挂满人头。问及吃人,满座皆称上林吃人不多,远远比不上武宣等县。人们记得的案例是:某将人活活剖腹取肝后得意洋洋提回家吃。半途见一人,问:被杀者同意你吃他肝了吗?答曰没问。不行不行,他若不答应,你吃他的肝没用。(本地迷信,吃甚补甚。)某将肝丢弃,又去抓了一个“阶级敌人”,用种种酷刑,逼迫被害者同意被食,遂活剖取肝而食。采访之馀老莫还向我谈了他死里逃生的经历:一日晨,被专政的“牛鬼蛇神”们正在田里劳改,忽一队武装民兵来押人去开批斗会。老莫见难友们都被押走,却无人叫他,便恭敬地问一民兵。那民兵考虑一番,说:“只叫我来带自己村的人,你去不去我不管。”老莫遂未去会场。而那日参加批斗会的人,全被打死,无一幸免……。
杀孩子斩草除根
马不停蹄地紧张采访。我的采访本上记载了越来越多的血色文字。……
某村大杀牛鬼蛇神,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先杀其父母,后用绳索往孩子们脖子上一套,拖上就走。有稍大的孩子,认得是常来家打牌喝酒的熟人,叫道,XX伯伯,你莫开玩笑……。话音未落,已被套住喉咙。案卷上凶手们的供词:“我们套上就跑,背后大路上就练扬。……”没到地方,孩子们大多已被勒死、拖死,连哭都没哭一声。把孩子们扔进一废弃的防空壕,再抱起大石往里砸……。一家夫妇,男人有出身问题,女人却是百分之百的贫下中农。女人抱着即将被杀害的三个,孩子哭成一团。她的要求不高:“给我留下一个最小的也好啊!”但民兵们毫无人性地连她怀中正吃奶的孩子也一起套走。〔二访广西,在游花山崖画时,几位广西诗人也给咱们讲了类似细节:母亲忍泪给将死的孩子换上新衣,说叔叔们要带他去外婆家。天真的孩子怎知这是他幼小生命的末日,欢天喜地而去……〕——杀孩子斩草除根,这中华民族的封建国粹,在我查阅的案卷中多有记载。最“人道”的是行刑前鉴别男女性别,杀男留女。一案卷中载:一凶手抱起孩子一摸,说是女的,又一凶手上前复查;组织者仍不放心,又亲自检查,小女婴方得幸免。据多人向我提供:桂北融安县便有一条“寡妇街”。一条街的男人和男婴均被屠戮殆尽,唯存女性。
杀完人,便杀被害者的猪鸡鸭鹅,贱价拍卖家产,买酒“庆功”,行同盗匪,无耻之尤!这个去县城仅二华里左右的村庄(其它村也杀),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一晚,巡逻民兵无聊,想进某家坐坐。拍门声惊得主人喃喃自语:“该我了,该我了……”马上悬梁自尽。民兵们听到响声,砸开门将他救活。(此人文革后任生产队长。)滥杀无辜、人人自危之状,可见一斑。
晚上,我通过县处遗办邀请的一位中年农民如约而至。此人声音低沈,少语寡言。但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在一本秘密日记上逐日记录了该村的大屠杀。我问他要日记,可惜(日记)在清查处理案件时交给了工作组,大约已作为证据而归入某级档案。他低沈地向我追述了种种惨无人道的事件和细节。最后我才发现:正是他后来出于深深的同情娶了那位连吃奶孩子都未能保住的女人。那女人又生了几个孩子,都已上学了。……八三年后“处遗”时,凶手们要上门赔罪,女人拒不接受。后来在有关人员“说服动员”下,勉强同意。于是凶手们带上几斤点心,几斤肉,跪下赔罪。女人在有关政策的“教育”下,接受了凶手们的赔罪,将血海深仇一笔勾销,还含泪给凶手们倒茶。
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几人称几姐
钟山县某村,武斗民兵远赴贺县围攻四.二二派的据点(某矿)时死一人,遂在俘虏中任意抓了三人返村祭坟。其中二人系国内外知名的工程师夫妇;只要是经该工程师签名认可的矿砂,国外一律免检。矿区被围时,夫妇二人未能及时逃脱,于是被视为俘虏。在埋葬武斗烈士的祭坟仪式上,主持者宣布罪状;某,工程师,帮助设计武斗工事;每月工资高达一百多元!工程师请求发言,大约他想辩解未曾参与武斗及工事之设计建造,他不是建筑工程师;他肯定还要说他妻子直到今天还是全国人大代表,不经全国人大,公安局都不能逮捕……。主持者禁止他发言。一声枪响,几位姑娘率先冲上来,抡起马刀就砍。三人刹时间便倒卧血泊。然后将受难者尸体抛入坟坑,再于他们尸体之上安置享祭者的棺木。(令人不解的是,人们往往煽动、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过几人便尊称几姐,新修的文革史志材料上称:三姐四姐、五姐等颇多,最多有九姐十姐!)请乡政府官员带我去杀人现场,皆面作难色,称“忘了”。我知道这是托词,坚持请求。他们陪我驱车至该村,连询几人皆称“忘了”。当年那么大的杀人场面,十来年就忘了?终于抓到一村干部,只好带我去。村后二里许的一块平坦草坡上,有一处荒草掩盖的墓穴,民兵将棺木迁葬了,几位无辜者的在八三年处遗后被亲人带走了,工程师夫妇在北京工作的儿子洗净双亲的遗骨,用麻纸一块块包裹起背走了。头骨上深深的刀痕清晰可辨。……那村依一座拔地而起的石灰岩山而建,景色如画萋萋芳草,掩盖了昔日的罪行。牧归时分,牛群驮着横坐的孩子们缓缓行过……
上林县某村,采访一位杀人而食的支部书记。案子他早已供认不讳,案情亦不复杂,普通得我至今已无任何印象。但这位食人者的形象却牢牢刻在我记忆中。谈起往事,他如同谈一件与己无关的闲事,谈笑自若。我早就将相机准备好,大光圈,慢速度(屋里一般较暗),开始谈话时便选择好座位,似乎漫不经心地随手摆弄相机,根据目测估计距离,估计取景。趁他不注意相机时轻轻揿动快门。这些未遭惩办(最多开除党籍)的凶手们不喜欢拍照。现在他们没有多大压力,完全会断然拒 绝。谈及吃人,他兴致勃勃谈到在游击队时就吃过敌人,彷彿这是他历史中最光荣的一部份。见他谈起人肝的种种吃法,我突发一异想天开的问题:“人肝怎么做最好吃?”他答道:“烤着吃最好吃,香。煮的有腥味。
”
在该村,乡干部带我寻访另一位杀人而食的主犯,可惜他外出未归。天色已晚,只好登车返县。
一日,我要去寻访一着名案例中的首犯。人们说要走许多路,劝我不去。我执意要去,走多少路都要去。我想在面对面的接触中增加感性认识。
在一座残破待修的木桥前,小车停下。我们步行到某村。在一座低矮阴暗的农舍里我终于见到了苍老的凶手。案情我早已背熟:解放时,该村一地主上山为匪,剿匪时,将地主及其两儿枪毙;一起上山的小儿年尚幼小,释放回村,已无立锥之地,便到邻村认一户贫下中农为父母,老实勤勉地耕种收获。不料文革突至,村里要搞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手头竟无人可杀。忽忆起地主之幼子尚在邻村,便命民兵去抓。谁知邻村早已动手,将他关起来。从窗里,他看见旧村民兵至,自忖死期已至。为了少受点罪,立即上吊自杀。民兵们冲上楼去,将他放下救活,五花大绑押解回村。半途,他任打死也不肯再挪动一步。于是塞进竹编的猪笼,抬回村去。在村中将他绑在电线杆上打得死去活来还不解恨,便用烧红的锅铲一点点烙。死去活来,活来死去。趁他昏死过去时,拖到小河边一块倾斜着伸入水中的岩石上,几人 用树枝按住他四肢,凶手易晚生动手剖腹……。
——这就是易晚生啦?瘦小而干瘪的老头儿。我们进去时,他正和几个老头在玩纸牌消遣。也是该颐养天年的年纪了。可你为何要动手杀人取肝?老人的开场白极为英勇无畏:“对,甚么我都承认。我已经八十六岁了,不怕坐牢。反正活不了几天了!”〔公安机关未捕他的理由正是年事已高,“抓不抓没意思,一抓起来肯定死在监狱里……”〕说罢,老人挑战似地昂首望着我。但我并未应战,只是与他侃侃而谈。“——为甚么要杀他?他父亲上山当土匪,弄得全村不安,我那阵儿是民兵,每天晚上站岗巡逻,几十天时间,枪托子把衣裳都磨烂了。……他父亲有甚么罪恶?把村里准备烧砖瓦的一垛草放火烧了!害得大家没东西烧砖瓦!……是我杀了他。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毛主席说: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你死我活,阶级斗争!……我犯了错误:应该由政府来杀,不该由我们来杀。……是我动的手。头一把刀割不动,扔了。第二把刀才切开。……伸手去掏心肝,血热得烫手。只好从河里戽水冲,冲凉了我把心肝掏出来,一人切一块,全村人拿回家吃了。……”
我给老人和他的老石磨、烂家俱拍了照。又是几年过去了,老人大约已不在人世。那么,那几张照片将是他的遗照了。
上林三里公社大血案血泊没脚
在钟山县,类似杀人分食的案例不少,但如此活活折磨的却不多。如另一案中,受害者刚被殴倒在地,人们便蜂拥而上执刀割肉。未能拥进里围的指挥者(记得好像是支书)大呼:“不许抢!生殖器(记不清当地土语了)是我的!”受害者苦苦哀求:“行行好,让我快点死吧!”一人大发“善心”,狠狠一棒将其击昏。受害者名字我尚记:甘大作。
上林县三里公社曾发生一起大屠杀,一次杀害一百六十馀人。起因于一起“国会纵火案”:在军队支持下,一派成立革委会后,加紧打击另一派。几人密谋,半夜用一小炸药包在自己的公社革委墙上爆破了一直径不超过一米的窟窿。天未明,广播喇叭就公布这是对立派破坏新生红色政权的罪行,号召以战斗来保卫。随即开始大肆逮捕,将对立派骨干及“牛鬼蛇神”一百六十馀人押解到河边,一声令下,用刺刀、枪托、大棒驱赶到河中。桥上的民兵打靶似地射杀未淹死的人。一水性好的人潜泳顺水逃遁,人们沿岸追了二里,终将其击毙。一百六十馀人无一幸免。那天到过现场的人们都扔掉了鞋:血泊没脚,鞋全泡透了。
还是在该县,我访问了一位被害者遗属。在一间极其简陋的土房内,我见到了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父亲被民兵在村外暗杀,将尸体扔进山洞。他母亲因做稻草人误用了有伟大领袖的报纸,被批斗死。他的两个哥哥也被打死。亲戚带上这颗独苗子逃到三里,恰逢三里血案,吓得他们又逃往他方。那时节,他不过六、七岁,不懂事,天天哭喊着要回家。他哪里知道一家人早已死绝,欲斩草除根的凶手们正到处找他!小伙子平静地诉说着往事,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他克制着,硬是没让它掉下来。
陪同我的干部,随口讲起某村的一桩惨事,以此证明这孩子亲人之死尚非惨绝人寰:一中学生正在犁田(耙田?),忽来人通知带上语录和绳子立即到公社开会。刚到公社便被用他自带的绳索将其绑缚,毒打致死。老父老母已六十来岁,闻讯拉着架子车去收尸。血迹斑斑的尸首拉回来却无处掩埋:集体地是不许埋,自留地是不许埋,山坡上也不让埋!——如此死无葬身之地,有何弥天大罪吗?不,他仅仅是一个对立派(四.二二派)!老两口万般无奈,只好怎怎跄将儿子尸体背上荒山,回家取来煤油和几斤黄豆(有黄豆易将尸体烧尽),架起一堆火烧尸。老父一边烧一边哭喊:“天哪!谁听说过人世上有这种惨事啊!哪有自己动手烧自己儿子的啊!”灰飞烟灭。一个年轻的生命转瞬之间消失得无踪无影。而那水牛,还拖着犁耙伫立在水田里等候小主人归来……
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吗?悲惨是不能比较,尤其是不能容许旁观者比较的。我只能说还有类似的惨剧。记不确是哪县了,反正是钟山、蒙山二县。案卷里凶手们描述了如下场面:
深夜,一行武装民兵押解一男一女到村外活埋。男的是刚成年的儿子,女的是母亲。她毕业于清华(北大?),因丈夫解放时去了台湾,便成为凭空捏造的“反共救国军”的当然成员。在活埋坑里,母亲问儿子:“咱们就这么死了吗?”儿子答母亲:“不承认是死,承认也是死,反正不免一死了!”凶手们令他们躺下,开始填土。忽然儿子翻身坐起,说:这么死太难受了!”凶手遂一梭标刺穿胸膛,往回一拽,梭标头上带出一块肺,血如涌泉……——我翻阅案卷时,身旁一位处遗办工作人员介绍道:凶手们的供述中隐瞒了一个重要情节:他们猥亵地强迫儿子趴在母亲身上活埋的。哦,记起来了,这正是那个闻名全广西的丑恶无比的案例!
割下地主女儿的头颅当篮球掷
如此丑恶的案例尚有若干:有强迫孙子背年迈无力的老祖父赴刑场的;有强迫儿子捧起刚被打死的父亲的血涂在“烈士墓碑”上让亡灵享血祭的;有教师想吃“美人心”而将自己漂亮的女学生打死挖心的。〔此案曾落实,但凶手后翻供,说他举铁锹去挖心时铲不动。女学生死时背着小弟弟(妹妹?)胸前交叉的布背带很结实。我追询最初的案卷,处遗人员称怎么也找不到了!〕
着名语言学家、北大教授王力家乡博白县尚有一案:一浪荡贫下中农子弟趁乱欲强奸一地富女儿,女不从,便将女杀死。又到公社革委领导处要求入党、表扬:我对阶级敌人斗争多坚决!领导说:光我们知道还不行,得让大家都了解你的事迹……。该无赖将被害者头颅割下,到公社中学,趁放学之际在篮球场上以人头作球,蹦来跳去,“投篮”不休,引得人山人海围观,人人自愧弗如。于是大会表扬,光荣入党……。——我因时间不够,未亲赴博白县落实此案,但此类传闻,其实可靠性十有。文革中,我曾听说一人肩扛一条人腿回家去吃,大白天招摇过市,那腿上还穿着裤子。此事颇不可信。但十年之后此行广西,我居然在某县又听目击者几乎一字不差地讲述了一遍,连那脚上的裤子亦千真万确,绝非杜撰!
专吃男人生殖器的女革委副主任
通过民间渠道采访受害者遗属,采访老办案人员、公检法干部,我摸清了一些案件。
某案,小派(四.二二派)在大派(联指派)数县武装力量的围攻下溃败而逃。某头头被擒,被剖腹挖肝,分食殆尽。后将他被剔得只剩副骨架子的残骸挂在闹市示众,逼他妻子跪地请罪。一凶手执匕首在她背上划了一刀,惋惜道:瘦了点,不好吃!然后逼问:这是你男人吗?是。你男人是反革命吗?是。女人已身怀六甲,血汗如雨。折磨够了,最后说:你不是爱你男人吗?你就抱着他人头睡觉!于是将早已砍落的人头塞给她,硬逼女人抱头睡觉。在这种毫无人性的折磨下,女人精神分裂。
某案,一青年码头工人,因是小派成员,便藉口他曾倒卖过甚么东西(反正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记不清了),将其游斗打倒在地,然后头着地拖到江边。至少有一百级左右的石阶已将他磕得血肉模糊,昏死过去。凶手执刀开膛取心肝,一刀拉下去,他竟长嘘一口气,双手将凶手抱住,吓得凶手魂飞魄散……。我到他哥哥家采访,一家人几乎是麻木地回忆了往事,没有控诉,没有愤怒,只有心如死灰的淡默。妻子携孩子早已远嫁他乡。我给他年近半百的哥哥照了相。这个虚肿的中年汉子早已成为一具丧失表情的木乃伊。
某案,村支书将对立派某人妻子奸污,怕日后报仇雪恨,遂煽动村人将其全村同姓人家不分老幼悉数捉拿,并威胁利诱村人押解这些无辜者乘船渡过黔江,在县城墟亭附近的闹市区批斗致死,割食殆尽。这便是武宣独有的一例“灭族”案。
某案,一女民兵因参与杀人坚定勇敢,且专吃男人生殖器而声名远播,并因此入党做官,官至武宣县革委副主任。处遗时期中共中央书记处一天一个电话催问处理结果并严厉责问:像这样的人,为何还不赶快开除党籍?但该女革委副主任拒不承认专吃生殖器,只承认一起吃过人。最后的处理是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现已调离武宣县。处遗办人员谈此案时,称:她当年还未出嫁,还是个姑娘,估计也干不出那种事……
桐岭中学黄校长被学生分食案
可与上案轰动效应“媲美”的,是桐岭中学黄(家凭?)校长被学生分食案。这是一个极其完整的故事。我尽可能凭记忆将这悲惨的故事叙述得较为完整:
黄某出生于武宣山区一富豪人家。青年时代接受了马列主义,向往革命后成为游击队支队长。老父亦同情革命,他家便成为最可靠的联络点。重要会议,许多都在他家秘密举行。解放后,黄某任苍梧县副县长(县长?)。大约在五十年代中期的一次政治运动中,查出他曾有变节行为,遭到政治打击。事情是这样的:一次国民党军队将他及村人包围在一山洞中,喊话要他出来缴枪。本来山洞中有足够的粮食,饮水和弹药,完全可以长期坚持,但为了洞内外大批群众的安全,黄某只好出来缴枪。村民遂得以平安,黄某也并未受到处置。没过几天,他又上山拉起了队伍,转战于桂东山区,并坚持到最后胜利。大约是六二年,他的冤案得到平反。长期调查核实:他并未出卖同志、出卖机密。缴枪不仅事出有因,而且很快又拉起队伍,为革命事业立下许多功劳。但他留了个小小的尾巴:革命不坚决,在困难时期产生动摇。留尾巴就留尾巴吧。县政府的位置早已蹲满,已不可能官复原职,于是给了他个级别大致相当的重点中学校长。又五、六年过去,当初给他留下的那个“小尾巴”终于要了他的性命。
文革中,“抓叛徒”成了权力斗争的一大法宝。学生们不知怎么知道了校长的“小尾巴”,便把他打成叛徒,大小会批斗。一晚批斗会结束,几个学生押他回宿舍。为首者说,看守太麻烦,干脆打死。于是在黑暗中一棍子击在头部,他很快便停止了呼吸次日清晨,便有学生执刀割肉,以示与之划清界限,斗争到底。割肉很快形成风潮,整个桐岭中学校园内,到处是两块砖架上一块瓦的小灶,炊烟袅袅。收尸的“牛鬼蛇神”教师后来追述,黄校长被割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用两个挑土的竹簸箕一装便挑去埋了。
第一个割肉者谁?竟是校长大儿子的女友!此人原来狂热追求校长公子,此时为摆脱关系,竟恶狠狠第一个操刀割肉而食!
晓明,你一定还记得咱们二访广西时,一天晚上到咱们住的旅馆来长谈的那小伙子吧。那就是黄校长的二儿子,在广西民族出版社当编辑,名叫黄×周。第二个字忘记了,第三个字记住了,因以姓为名极罕见。当时他逃亡在外,家里写信叫他千万不可回来;只要他在外,村人便不敢杀害母亲及年幼的弟妹。后来各级革委的保证下,他终于回村了。凶手们早已埋伏在村外,准备先将他暗杀,然后再收拾他母亲及弟妹。回村半途他到一亲戚家住了一夜。凶手们未等到,以为情报有误,收兵回村。次日他才得以安全到家。小住几日,立即感到肃杀之气逼人,便又出逃。
经过在武宣的紧张采访,我终于可以权威地概述广西文革的吃人场面了。根据情绪逻辑,我将其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广西吃人狂潮的三阶段
一、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那牡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次日晨,唤同伙来吃剩下?;怕人们不敢吃,诡称是牛肝牛心。待吃完后才得意洋洋宣布吃的是某某的心肝……
二、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馀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有的村庄则别具特色:将人肉与猪肉切作大小相同的块儿煮熟将大锅置于视线之上,村人每人过来一块。当我的惊骇与愤怒已被大量丑恶所麻木后,发现这是一个饶有情趣的心理学现象。出于“阶级仇恨”、“立场坚定”、“划清界限”等等集体疯狂,人们的表层心理是决心吃人;然而不可能完全泯灭的被压制于深层的良心却又在顽强反抗。这时候,折中的思路便是:参与吃掉这个人,但最好自己又没吃到这个人。于是,人肉猪肉混煮,盲目夹一块吃的方案便满足了互为矛盾的两方面心理要求,使兽性与人性达到了高度的自欺欺人的和谐,使集体疯狂与个体良心并行不悖。自然这不是广西人的发明:土改时候全国各地的一人一石砸死、一人一棒打死、一人一刀杀死等“群众斗争”场面,其心理特点与集体吃人并无二致。只不过群众性吃人把心理矛盾激化到顶点,因而产生出最富戏剧性的奇特形式。
三、群众性疯狂阶段: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一人告我一生动细节:某老太太抢割了一叶人肝,高高兴兴拎回家去。其时正下微雨,人血和着雨水从肝上流下来,在老太太的身后留下长长一条淡红色的血痕。还有一老太太听说吃眼睛可补眼,她眼神儿已不好,便成天到处转悠见有“批斗会”,便挤进人丛作好准备。被害者一被打翻在地,她便从篮子里摸出尖刀剜去眼睛掉头便走。有几位老头子则专吃人脑。砸碎颅骨取脑颇不易,便摸索出经验:每人携一精细适中之钢管,一头在砂轮上磨成利刃,当人们割完人肉后,他们才慢悠悠挤过去——反正没人与他们抢人脑——每人在人脑上砸进一根钢管,趴下就着钢管吸食如几个人合伙以麦管吸食一瓶酸奶!有妇女背着孩子来,见人肉已割尽(有时连脚底板的肉全割净,只剩一副剔得干干净净的骨架),万分失悔:孩子体弱多病,想给孩子吃点人肉补补身子。——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那残存的一点罪恶感与人性已被“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得一干二净。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忏悔吧,我的骄傲的从不忏悔的民族!
忏悔吧,我的苦难深重却又罪孽深重的民族!
我愿为我们起草第一份忏悔辞。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