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目睹颠倒黑白、颠倒是非而不开口,比让我立死都难受。那种对心灵的煎迫、痛苦憋屈,绝不比遭囚禁时好受,这与什么高尚、勇气绝无交涉。这是人性中固有的东西,至少是个性中我无力遏抑的东西。
——高智晟
关于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高律师说过两句十分精辟的话。一句是——“我们不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我们已经历和见证了世间任何民族都不堪经历和见证的苦难”,还有一句是——这是一个“‘避席畏谈文字狱,着书都为稻梁谋’的时代”,一个“大部分同胞已习惯了、甚至是适应了黑暗及虚假的时代”。
显然,在这样一个时代,远不只是高律师一个人“经历和见证了世间任何民族都不堪经历和见证的苦难”,但为何当“大部分同胞已习惯了、甚至是适应了黑暗及虚假”时,高律师却独独不但不曾习惯,更没有适应这种“黑暗及虚假”,反而还要坚持公开站出来揭露、挑战和反抗它呢?借用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律师为高律师所着《神与我们并肩作战》写的序中的话说,为什么“今日法轮功和其学员在大陆被完全孤立和异化,普通人民虽目睹法轮功的悲剧和厄运,无人敢仗义执言,因恐惧受其牵连而避之则吉”,“但高智晟却以无比的勇气和热情为社会最底层的‘贱民’‘公敌’申张正义,维护权益”呢?
或许有人会天真的以为,高律师之所以面对黑暗拒绝沉默是因为他对眼前的危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但事实上,他不但不缺乏这种认识,而且其实比谁都认识的更清楚更深刻。
他说过:“我的律师事务所及全家正在经历的严酷事态表明,在今天的中国,坚持说出真相者是要付出代价的,国家以持续的公开的恐怖手法警告人们,欲了解真相、说出真相是十分危险的。”
他还说过:“中国和法制国家不一样,每一个小小的案件,最终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问题。它真实的存在而且非常沈重,但你永远不知道在什么环节上去改变它。实际上当你有改变它的愿望的时候,你已经很危险了。”
或许还有人会以为,高律师之所以面对黑暗拒绝沉默是因为他拥有很多的支持者,有很多的同盟军。但实际上他很孤独,几乎没什么人支持他。
他曾举例说,当年他打算为法轮功学员公开致信时任中共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前,“我接到国内所有的电话的内容,都是认为我不应当给全国人大及吴邦国写公开信,清一色地认为这样做非常危险。在同一天里,包括处在生命最后阶段的母亲在内的家人共打了四个电话给我,无不表达对我这种行为的担心。我的母亲告诉我:‘社会上公开存在的不公平全国人都知道,那么多当大官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不清楚的,没有一个敢去讲,为什么就非得你一个平头百姓去讲’!我要说自己不孤独,肯定也没有人相信。”
可见,高律师并不是不知道山中有虎,他完全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且是只身进山。所以,他在致胡锦涛温家宝的第三封公开信里才会如是说:“在这封信里,我将不会回避任何我看到的真实存在的问题,那怕这封信的公开之日即是我的入狱之时。”
即便坐牢,也不会在黑暗面前沉默,也要说出自己知道的真相,这就是高律师最令人敬佩的地方。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之所以敢以一己之力挑战中共的暴政,我认为首先是因为他有着远远超乎一般人的鲜明的良知!
正是这种良知让高律师拥有了一颗特别柔软的心,对世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敏感,别人漠视的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别人能感受到的他则比他们感受的更强烈。
所以他说:“执业七年,司法黑暗和扭曲及其对公民及文明社会的残害以百万字亦无法道尽其一二”,“作为诉讼律师,我的执业生涯就是痛苦的昨天、痛苦的今天及注定要痛苦的明天。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不可思议的存在,说司法过程就是对文明社会的犯罪决不是我的简单认识,因为我切身了解中国的司法现状。我的个性,面对这种不人不鬼的司法现状,这些存在对我而言,痛苦的持续性及沈重性是可以想像的,但我们更大的痛苦在于我们至今看不到任何改变的迹象。”
“近来一段时期,作为律师,我多次收到各地有涉法轮功人员被刑罚及劳动教养处罚遭遇的申诉及求助信函。12月26日,我及另一位律师同行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决定对被劳教处罚的黄伟以法律援助代理形式予说明。具体介入案件后,在与行政及司法机关的接触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系列令现代人不可思议的现象,这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存在于立法的和司法的两个方面。作为律师的公民,作为身处人类这个时代者,面对这种不可思议的存在,我感到异常的沈重及悲哀—–令人窒息般的沈重及悲哀”。
也正是这种良知赋予了高律师一种爱恨分明疾恶如仇的是非观,不但对世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敏感,而且对这一切特别痛恨。
所以他说:“我们窒息般地听取了一个个在这场迫害中死里逃生,有的是多次从死里逃生的受害同胞口述真相的过程,其情其景,纵使魔鬼亦会为之动容。旷古、旷世的血腥场面,凶残的人性,惨绝人寰的折磨手段。面对一个个平静述说他(她)们被野蛮迫害过程的同胞,我们不禁要质问:那些头顶国徽,身着制服的人,在六年里,在近六十年里,你们究竟见证并掩盖了多少起这样的灭绝人性的真实?我们的制度,为什么竟能培育出这样一群对居住在自己周围的、并且是养活了自己的、同样具有自己的父母、妻儿、子女、兄弟姊妹的同胞如此凶残、如此缺乏人情、缺乏道德的公职人员!那些同胞的悲惨经历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一群具有公职身份者,长期地是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惘顾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共识,持续地以完全远离人类道德及人性的方式,干着几乎是彻底摧毁人性,摧毁基本道德、摧毁人类善良及良知的肮脏勾当。含胡、温二位在内的所有同胞必须承认,至少是我们任何人都无法否认,我们的制度在持续的,以积极的行为制造着这种令文明社会不耻的存在,同时它又持续地昭示着我们制度的彻底的不道德性。”
同样还是这种良知让高律师无时无刻不保持着一种强烈的正义感,不但对世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敏感和特别痛恨,而且强烈的想要改变他痛恨的这一切。所谓路见不平,必要拔刀相助也。
所以他才会决绝的说:“办理黄伟被劳教案,我发现以下与现代社会文明及全社会宣导、实践及追求的法治目标格格不入的存在,这些存在,更多严重的是司法方面的问题,问题的严重至令人恐惧及绝望的境地。作为律师,作为中国人,我无法选择沉默!”
所以他才会呐喊般的写道:“此时此刻,我用颤抖着的心、颤抖着的笔记述着那些被迫害者六年来的惨烈境遇,在这次令人难以置信的野蛮迫害真相中,在政府针对自己的人民毫无人性的残暴记录中,其最持久地震荡着我的灵魂的不道德行为记录,即是‘610’人员及警察的、完全程式化的几无例外地针对我们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击的下流行径!几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过程中都遭到了极其下流的攻击,几乎所有的被迫害者,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语言、文字的功能都无法复述清或者再现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我们还尚存一丝体热的民族成员谁还有条件在这样的真实面前沉默下去!?”
除了自身的良知,高律师所接触过的那些法轮功学员在人格上对他的深刻影响也是促使他在黑暗面前拒绝沉默的一个重要原因。谈及这点时他说,“十几天与法轮功信仰者的再次近距离经历,是十几天的灵魂的震撼经历,我和焦国标教授24小时不间断地与一群群在灭绝人性的迫害过程中获得永生的法轮功信仰者吃住在一起,焦教授说:‘我彷彿感觉到我们是在和一群鬼在打交道,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死过好几回了。’我说:我们是在和一些圣贤打交道,她们的不屈的精神,高贵的人格及对施暴者的宽恕襟怀是我们今天中国的希望所依,也是我们坚强下去的理由所在!”
最后,支撑高律师勇往直前的则是来自神和信仰的力量。用他的话说:“今天我要是败了,就再没人会相信天理了!所以掌握天理的人他不会袖手旁观!所以神在和我们并肩作战!”
他并明确表示:“我非常清楚,我的道路不同于追求权力和金钱的道路那样无风险,更不会有像权贵献媚那样全无阻拦。我的道路注定充满了陷阱和荆棘,充满了我的前行者的鲜血和泪水。在这块千万人正在受苦的土地上,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舒舒服服地去生活,苦难从这一百天才刚刚开始,但这一百天里,我认信了基督,因此我已不再孤独,圣经上说‘神若帮助了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痛苦吗?是逼迫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靠着爱我们的主,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至,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去在中国大地上用我们的苦难和忍耐来寻找我们光明的道,寻找那荣耀及彰显天理的道。”(待续)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高智晟
关于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高律师说过两句十分精辟的话。一句是——“我们不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我们已经历和见证了世间任何民族都不堪经历和见证的苦难”,还有一句是——这是一个“‘避席畏谈文字狱,着书都为稻梁谋’的时代”,一个“大部分同胞已习惯了、甚至是适应了黑暗及虚假的时代”。
显然,在这样一个时代,远不只是高律师一个人“经历和见证了世间任何民族都不堪经历和见证的苦难”,但为何当“大部分同胞已习惯了、甚至是适应了黑暗及虚假”时,高律师却独独不但不曾习惯,更没有适应这种“黑暗及虚假”,反而还要坚持公开站出来揭露、挑战和反抗它呢?借用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律师为高律师所着《神与我们并肩作战》写的序中的话说,为什么“今日法轮功和其学员在大陆被完全孤立和异化,普通人民虽目睹法轮功的悲剧和厄运,无人敢仗义执言,因恐惧受其牵连而避之则吉”,“但高智晟却以无比的勇气和热情为社会最底层的‘贱民’‘公敌’申张正义,维护权益”呢?
或许有人会天真的以为,高律师之所以面对黑暗拒绝沉默是因为他对眼前的危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但事实上,他不但不缺乏这种认识,而且其实比谁都认识的更清楚更深刻。
他说过:“我的律师事务所及全家正在经历的严酷事态表明,在今天的中国,坚持说出真相者是要付出代价的,国家以持续的公开的恐怖手法警告人们,欲了解真相、说出真相是十分危险的。”
他还说过:“中国和法制国家不一样,每一个小小的案件,最终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问题。它真实的存在而且非常沈重,但你永远不知道在什么环节上去改变它。实际上当你有改变它的愿望的时候,你已经很危险了。”
或许还有人会以为,高律师之所以面对黑暗拒绝沉默是因为他拥有很多的支持者,有很多的同盟军。但实际上他很孤独,几乎没什么人支持他。
他曾举例说,当年他打算为法轮功学员公开致信时任中共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前,“我接到国内所有的电话的内容,都是认为我不应当给全国人大及吴邦国写公开信,清一色地认为这样做非常危险。在同一天里,包括处在生命最后阶段的母亲在内的家人共打了四个电话给我,无不表达对我这种行为的担心。我的母亲告诉我:‘社会上公开存在的不公平全国人都知道,那么多当大官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不清楚的,没有一个敢去讲,为什么就非得你一个平头百姓去讲’!我要说自己不孤独,肯定也没有人相信。”
可见,高律师并不是不知道山中有虎,他完全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且是只身进山。所以,他在致胡锦涛温家宝的第三封公开信里才会如是说:“在这封信里,我将不会回避任何我看到的真实存在的问题,那怕这封信的公开之日即是我的入狱之时。”
即便坐牢,也不会在黑暗面前沉默,也要说出自己知道的真相,这就是高律师最令人敬佩的地方。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之所以敢以一己之力挑战中共的暴政,我认为首先是因为他有着远远超乎一般人的鲜明的良知!
正是这种良知让高律师拥有了一颗特别柔软的心,对世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敏感,别人漠视的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别人能感受到的他则比他们感受的更强烈。
所以他说:“执业七年,司法黑暗和扭曲及其对公民及文明社会的残害以百万字亦无法道尽其一二”,“作为诉讼律师,我的执业生涯就是痛苦的昨天、痛苦的今天及注定要痛苦的明天。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不可思议的存在,说司法过程就是对文明社会的犯罪决不是我的简单认识,因为我切身了解中国的司法现状。我的个性,面对这种不人不鬼的司法现状,这些存在对我而言,痛苦的持续性及沈重性是可以想像的,但我们更大的痛苦在于我们至今看不到任何改变的迹象。”
“近来一段时期,作为律师,我多次收到各地有涉法轮功人员被刑罚及劳动教养处罚遭遇的申诉及求助信函。12月26日,我及另一位律师同行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决定对被劳教处罚的黄伟以法律援助代理形式予说明。具体介入案件后,在与行政及司法机关的接触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系列令现代人不可思议的现象,这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存在于立法的和司法的两个方面。作为律师的公民,作为身处人类这个时代者,面对这种不可思议的存在,我感到异常的沈重及悲哀—–令人窒息般的沈重及悲哀”。
也正是这种良知赋予了高律师一种爱恨分明疾恶如仇的是非观,不但对世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敏感,而且对这一切特别痛恨。
所以他说:“我们窒息般地听取了一个个在这场迫害中死里逃生,有的是多次从死里逃生的受害同胞口述真相的过程,其情其景,纵使魔鬼亦会为之动容。旷古、旷世的血腥场面,凶残的人性,惨绝人寰的折磨手段。面对一个个平静述说他(她)们被野蛮迫害过程的同胞,我们不禁要质问:那些头顶国徽,身着制服的人,在六年里,在近六十年里,你们究竟见证并掩盖了多少起这样的灭绝人性的真实?我们的制度,为什么竟能培育出这样一群对居住在自己周围的、并且是养活了自己的、同样具有自己的父母、妻儿、子女、兄弟姊妹的同胞如此凶残、如此缺乏人情、缺乏道德的公职人员!那些同胞的悲惨经历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一群具有公职身份者,长期地是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惘顾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共识,持续地以完全远离人类道德及人性的方式,干着几乎是彻底摧毁人性,摧毁基本道德、摧毁人类善良及良知的肮脏勾当。含胡、温二位在内的所有同胞必须承认,至少是我们任何人都无法否认,我们的制度在持续的,以积极的行为制造着这种令文明社会不耻的存在,同时它又持续地昭示着我们制度的彻底的不道德性。”
同样还是这种良知让高律师无时无刻不保持着一种强烈的正义感,不但对世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敏感和特别痛恨,而且强烈的想要改变他痛恨的这一切。所谓路见不平,必要拔刀相助也。
所以他才会决绝的说:“办理黄伟被劳教案,我发现以下与现代社会文明及全社会宣导、实践及追求的法治目标格格不入的存在,这些存在,更多严重的是司法方面的问题,问题的严重至令人恐惧及绝望的境地。作为律师,作为中国人,我无法选择沉默!”
所以他才会呐喊般的写道:“此时此刻,我用颤抖着的心、颤抖着的笔记述着那些被迫害者六年来的惨烈境遇,在这次令人难以置信的野蛮迫害真相中,在政府针对自己的人民毫无人性的残暴记录中,其最持久地震荡着我的灵魂的不道德行为记录,即是‘610’人员及警察的、完全程式化的几无例外地针对我们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击的下流行径!几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过程中都遭到了极其下流的攻击,几乎所有的被迫害者,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语言、文字的功能都无法复述清或者再现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我们还尚存一丝体热的民族成员谁还有条件在这样的真实面前沉默下去!?”
除了自身的良知,高律师所接触过的那些法轮功学员在人格上对他的深刻影响也是促使他在黑暗面前拒绝沉默的一个重要原因。谈及这点时他说,“十几天与法轮功信仰者的再次近距离经历,是十几天的灵魂的震撼经历,我和焦国标教授24小时不间断地与一群群在灭绝人性的迫害过程中获得永生的法轮功信仰者吃住在一起,焦教授说:‘我彷彿感觉到我们是在和一群鬼在打交道,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死过好几回了。’我说:我们是在和一些圣贤打交道,她们的不屈的精神,高贵的人格及对施暴者的宽恕襟怀是我们今天中国的希望所依,也是我们坚强下去的理由所在!”
最后,支撑高律师勇往直前的则是来自神和信仰的力量。用他的话说:“今天我要是败了,就再没人会相信天理了!所以掌握天理的人他不会袖手旁观!所以神在和我们并肩作战!”
他并明确表示:“我非常清楚,我的道路不同于追求权力和金钱的道路那样无风险,更不会有像权贵献媚那样全无阻拦。我的道路注定充满了陷阱和荆棘,充满了我的前行者的鲜血和泪水。在这块千万人正在受苦的土地上,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舒舒服服地去生活,苦难从这一百天才刚刚开始,但这一百天里,我认信了基督,因此我已不再孤独,圣经上说‘神若帮助了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痛苦吗?是逼迫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靠着爱我们的主,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至,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去在中国大地上用我们的苦难和忍耐来寻找我们光明的道,寻找那荣耀及彰显天理的道。”(待续)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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