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8日訊】
作者:觀耘閒人
周永康力阻司法反腐
近期以來,中國法院系統迭爆醜聞。除了在北京官場產生轟動效應的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被雙規案之外,還發生了湖南益陽的中院副院長李勝林在雙規期間潛逃事件。此前,廣東一男子因對法院系統不滿情緒久積,忿而斧砸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於此醜聞,廣東媒體以「砸中院的男子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為詞,掩飾過去。
高層消息表明:五月二十二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三條例之後,在「研究其他事項」時,書記處提請討論法院系統腐敗問題,被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所阻攔。周稱:「目前,敵對勢力活動猖獗,極力挑戰我國現行司法制度。如果年內掀起法院系統反腐風暴,等於助長了敵對勢力的氣焰。」結果,法院惡腐行為再置政法委的保護傘之下,社會還要繼續承擔相應成本。
人大代表高度不滿
二○○九年的全國兩會,兩高報告再次成為人大代表的指責重點。相較而言,最高檢察院的報告遭人大代表反對和棄權率為百分之二十三,而最高法院的報告則為百分之二十七。較之上年,最高檢獲支持率下降了近百分之一,而最高法則下降了百分之三。
有些省級人大代表對本地法院的不滿遠比全國人大投票的狀況要激烈。因為在省級,一般情況下是省委書記兼人大主任,人大代表對法院不滿反映到人大主任那裡,他要權衡自己的主要助手之一、政法委書記的感受,而政法委書記的主要功用就是以「協調公檢法工作關係,協調黨的機關與審判檢察機關關係」的名義,來保護法院的諸種惡行。另外,紀委要查處法院幹部必須與政法委「協調 」,而等「協調」得差不多了,法院方面早已銷毀了重要證據。有鑒於此種情況,胡錦濤只好以強化紀委職能的方式來制約政法委,比如五月上半月開辦了七百八十個縣的縣級紀委書記集中北京的培訓活動。這種培訓還將繼續下去。而此舉釋放的一個重要信號就是:將縣級紀委書記在常委的排名中往前提,尤其放在政法委書記之前。
胡的迂迴戰術究竟能有多大收效,公眾並不樂觀。甘肅省玉門市一位自稱與胡溫兩人「都因工作關係見過面」的人大代表,四月初曾給胡溫寫信說:原來百姓私傳 「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我還不太認同,但金塔枉法事件發生後,我不但理解了「反動信號」,而且還認為法院的惡腐不治,必將導致黨國雙亡。
要多黑就有多黑
甘肅玉門資深人大代表所說的金塔事件,是指該市下轄的金塔縣崔姓法官枉法裁判致離婚案女方服毒並自焚身亡的惡性行為。崔某不僅收過該自殺女性的一千元賄賂,更收了男方三千元賄賂,因此裁判男方以欠條的方式表明應劃分給女方的共同財產。該女多次持欠條到法院要求崔某負責兌現,遭拒後憤而自殺。
「四千塊錢,要一條人命,比黑社會還黑!共產黨不亡,蒼天瞎了眼!」百姓對此事氣忿無比,表達了比玉門人大代表更深的憤怒。
比金塔事件更具震撼力的事件發生在寧夏銀川,一位叫丁玉海的商人把寧夏高院、銀川與石嘴山兩家中院共計二十五名法官捲入了他的醜聞。此外,捲入該醜聞的還有十三名黨政幹部。丁玉海多次無理起訴,把外界認為不可能打贏的官司打贏,讓眾多法官如同自己僕人一樣跑前忙後地為他賣命。該案由於寧夏自治區五名人大代表、六名政協常委多次聯名向中紀委舉報,經過近三年的時間才得落實。其中涉及的醜聞太多,以至於媒體不敢詳盡公開,不過寧夏紀委錄製的警示教育片披露了一個細節:寧夏高院的一位副院長在被中紀委辦案人員約談後,撲通跪下,請求寬恕。
人民最大的敵對勢力
法院的腐敗行為其實早就存在,民眾也以順口溜「大沿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來表達不滿。但法院真正進入惡腐狀態,是周永康實質取代羅干的二○○五年。彼時,周以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公安部長等要職兼任中央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已經兩年,為後來能順利進常委、主掌中央政法委打下根基。周除了打江系鐵桿背景硬牌之外,還大力縱容法院腐敗以便換取法院系統的支持。二○○七年發生在深圳的五法官(並捲入十律師)窩案是一個有力證明。
深圳窩案本質上是檢察系統不滿法院系統囂張而採取的報復行為,儘管前者對外聲稱「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雲雲。但是,更多的法院惡腐行為激化了官民矛盾,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下轄的通河縣四十八戶農民土地被黑惡勢力侵佔,法院枉法裁判,導致四十八戶農民長期上訪並圍堵通河法院。通河法院在縣政法委的支持與協調下,與公安部門配合,屢次抓捕、關押該四十八戶訪民。
中國法院系統已經成為人民的「最大敵對勢力」,一位長期研究中國底層社會政治行為的民間學者如是說。他的說法,從一定程度上也印證了甘肅玉門那位資深人大代表的「雙亡」之論。同時,深圳發生的「操字訴狀」醜聞把法院系統的惡腐予以民粹化、戲劇化詮釋:一名男子不滿判決,在上訴狀上只寫了一個「操」字;法院以此舉涉嫌污辱為由,拘留該男子十五天;該男子獲釋後又重寫 「操字訴狀」,並以漢語大辭典對「操」字釋義無污辱性含義向社會證明自己無錯誤。
「法比黨大」詭異悖論
中共政治有兩大難題:一個是「黨指揮槍」的原則是否真實,另一個是「法比黨大」的原則有無可能。第一個難題,在敏感年度,胡錦濤一定要解決。現在他發出明確信號,在軍內掀起反腐風暴,以保證黨魁對軍隊的絕對控制。
第二個難題,近乎無解。「法比黨大」正在變成法院凌駕於黨之上的情狀,最後成為亡黨的最大動力。可靠消息證明:在中紀委加強對法院的監督之後,中共組織系統也悄悄動手,地方黨委組織部委託政府審計部門對離任法院院長進行審計。但是,面對大量的法官尤其院長的貪腐行為,組織系統也無可奈何。因為一方面,涉及金額太大、牽涉面太廣,地方紀委接手後也一籌莫展;另一方面,確實沒法向媒體曝光,一旦曝光對黨的形象影響太壞。後一種情況,印證了周永康在五月二十二日政治局會議上的表態是有「先見之明」的!
據悉,全國至少有一千個縣的法院院長之離任審計報告被地方紀委與組織部「暫不公佈」,涉及腐敗金額上百億,這還未涉及市級中院、省級高院。「黃松有到處有!」一位縣級法院的副庭長在狀告離任前院長失敗後,十分喪氣地如是說。
──原載《動向雜誌》
作者:觀耘閒人
周永康力阻司法反腐
近期以來,中國法院系統迭爆醜聞。除了在北京官場產生轟動效應的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被雙規案之外,還發生了湖南益陽的中院副院長李勝林在雙規期間潛逃事件。此前,廣東一男子因對法院系統不滿情緒久積,忿而斧砸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於此醜聞,廣東媒體以「砸中院的男子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為詞,掩飾過去。
高層消息表明:五月二十二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三條例之後,在「研究其他事項」時,書記處提請討論法院系統腐敗問題,被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所阻攔。周稱:「目前,敵對勢力活動猖獗,極力挑戰我國現行司法制度。如果年內掀起法院系統反腐風暴,等於助長了敵對勢力的氣焰。」結果,法院惡腐行為再置政法委的保護傘之下,社會還要繼續承擔相應成本。
人大代表高度不滿
二○○九年的全國兩會,兩高報告再次成為人大代表的指責重點。相較而言,最高檢察院的報告遭人大代表反對和棄權率為百分之二十三,而最高法院的報告則為百分之二十七。較之上年,最高檢獲支持率下降了近百分之一,而最高法則下降了百分之三。
有些省級人大代表對本地法院的不滿遠比全國人大投票的狀況要激烈。因為在省級,一般情況下是省委書記兼人大主任,人大代表對法院不滿反映到人大主任那裡,他要權衡自己的主要助手之一、政法委書記的感受,而政法委書記的主要功用就是以「協調公檢法工作關係,協調黨的機關與審判檢察機關關係」的名義,來保護法院的諸種惡行。另外,紀委要查處法院幹部必須與政法委「協調 」,而等「協調」得差不多了,法院方面早已銷毀了重要證據。有鑒於此種情況,胡錦濤只好以強化紀委職能的方式來制約政法委,比如五月上半月開辦了七百八十個縣的縣級紀委書記集中北京的培訓活動。這種培訓還將繼續下去。而此舉釋放的一個重要信號就是:將縣級紀委書記在常委的排名中往前提,尤其放在政法委書記之前。
胡的迂迴戰術究竟能有多大收效,公眾並不樂觀。甘肅省玉門市一位自稱與胡溫兩人「都因工作關係見過面」的人大代表,四月初曾給胡溫寫信說:原來百姓私傳 「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我還不太認同,但金塔枉法事件發生後,我不但理解了「反動信號」,而且還認為法院的惡腐不治,必將導致黨國雙亡。
要多黑就有多黑
甘肅玉門資深人大代表所說的金塔事件,是指該市下轄的金塔縣崔姓法官枉法裁判致離婚案女方服毒並自焚身亡的惡性行為。崔某不僅收過該自殺女性的一千元賄賂,更收了男方三千元賄賂,因此裁判男方以欠條的方式表明應劃分給女方的共同財產。該女多次持欠條到法院要求崔某負責兌現,遭拒後憤而自殺。
「四千塊錢,要一條人命,比黑社會還黑!共產黨不亡,蒼天瞎了眼!」百姓對此事氣忿無比,表達了比玉門人大代表更深的憤怒。
比金塔事件更具震撼力的事件發生在寧夏銀川,一位叫丁玉海的商人把寧夏高院、銀川與石嘴山兩家中院共計二十五名法官捲入了他的醜聞。此外,捲入該醜聞的還有十三名黨政幹部。丁玉海多次無理起訴,把外界認為不可能打贏的官司打贏,讓眾多法官如同自己僕人一樣跑前忙後地為他賣命。該案由於寧夏自治區五名人大代表、六名政協常委多次聯名向中紀委舉報,經過近三年的時間才得落實。其中涉及的醜聞太多,以至於媒體不敢詳盡公開,不過寧夏紀委錄製的警示教育片披露了一個細節:寧夏高院的一位副院長在被中紀委辦案人員約談後,撲通跪下,請求寬恕。
人民最大的敵對勢力
法院的腐敗行為其實早就存在,民眾也以順口溜「大沿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來表達不滿。但法院真正進入惡腐狀態,是周永康實質取代羅干的二○○五年。彼時,周以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公安部長等要職兼任中央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已經兩年,為後來能順利進常委、主掌中央政法委打下根基。周除了打江系鐵桿背景硬牌之外,還大力縱容法院腐敗以便換取法院系統的支持。二○○七年發生在深圳的五法官(並捲入十律師)窩案是一個有力證明。
深圳窩案本質上是檢察系統不滿法院系統囂張而採取的報復行為,儘管前者對外聲稱「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雲雲。但是,更多的法院惡腐行為激化了官民矛盾,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下轄的通河縣四十八戶農民土地被黑惡勢力侵佔,法院枉法裁判,導致四十八戶農民長期上訪並圍堵通河法院。通河法院在縣政法委的支持與協調下,與公安部門配合,屢次抓捕、關押該四十八戶訪民。
中國法院系統已經成為人民的「最大敵對勢力」,一位長期研究中國底層社會政治行為的民間學者如是說。他的說法,從一定程度上也印證了甘肅玉門那位資深人大代表的「雙亡」之論。同時,深圳發生的「操字訴狀」醜聞把法院系統的惡腐予以民粹化、戲劇化詮釋:一名男子不滿判決,在上訴狀上只寫了一個「操」字;法院以此舉涉嫌污辱為由,拘留該男子十五天;該男子獲釋後又重寫 「操字訴狀」,並以漢語大辭典對「操」字釋義無污辱性含義向社會證明自己無錯誤。
「法比黨大」詭異悖論
中共政治有兩大難題:一個是「黨指揮槍」的原則是否真實,另一個是「法比黨大」的原則有無可能。第一個難題,在敏感年度,胡錦濤一定要解決。現在他發出明確信號,在軍內掀起反腐風暴,以保證黨魁對軍隊的絕對控制。
第二個難題,近乎無解。「法比黨大」正在變成法院凌駕於黨之上的情狀,最後成為亡黨的最大動力。可靠消息證明:在中紀委加強對法院的監督之後,中共組織系統也悄悄動手,地方黨委組織部委託政府審計部門對離任法院院長進行審計。但是,面對大量的法官尤其院長的貪腐行為,組織系統也無可奈何。因為一方面,涉及金額太大、牽涉面太廣,地方紀委接手後也一籌莫展;另一方面,確實沒法向媒體曝光,一旦曝光對黨的形象影響太壞。後一種情況,印證了周永康在五月二十二日政治局會議上的表態是有「先見之明」的!
據悉,全國至少有一千個縣的法院院長之離任審計報告被地方紀委與組織部「暫不公佈」,涉及腐敗金額上百億,這還未涉及市級中院、省級高院。「黃松有到處有!」一位縣級法院的副庭長在狀告離任前院長失敗後,十分喪氣地如是說。
──原載《動向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