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7日訊】很久前曾經聽到過這麼一個笑話:一個美國人和一個蘇聯人吹牛。美國人說:“美國人最牛,因為我們可以在首都華盛頓隨便罵美國總統”。蘇聯人聽了不屑一顧地說:“這有什麼?我們蘇聯人甚至可以在克裡姆林宮罵你們美國總統,所以我們蘇聯人比你們更牛”。
也許我和那個蘇聯人有些類似:不敢找中國警察的碴,所以只能想方設法拿德國警察出氣。當然,也不可能無緣無故地去找他們麻煩,你總得找點什麼理由或抓他們什麼把柄。
遺憾的是在德國多年,儘管時刻睜大眼睛觀察,但一直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反而是經常碰見德國警察熱心服務。記得一次去慕尼克附近的一個小鎮旅遊,由於是一個人獨行,從景點回來後找不到預訂的旅館了。正迷茫的時候看見一輛警車經過,我立即招手,警車在我身邊停下來。我本來只是想打聽一下路線。車上有一男一女兩個聯邦警察,他們詳細向我解釋一番:在哪條路向左轉,在哪條路向右轉,然後又左轉。我聽得有點暈。警察看我一臉的茫然,乾脆說:“上車吧,我們帶您過去”。警車轉了幾個彎後到了我的旅館。下車後只能說感謝,再找茬就有點不好意思了。
常言道: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有機會找一回德國警察的茬了。一次,我帶國內某城市政府代表團去德國訪問,剛從飛機機艙出來就看見兩個德國警察堵在門口。這有點不尋常,因為一般沒有這道程式。從飛機出來進海關,通常過完邊防警察的例行檢查就算完事了。但這次警察卻要求旅客出示護照檢查(這意味著必須出示兩次護照)。我注意到德國警察只是檢查黃種人,讓白種人從旁邊走過去。這下總算逮著機會了。我立即走上前,高聲對警察說:“我要對你們的行為提出抗議!你們只檢查中國人的做法是種族歧視!”德國警察看我氣勢洶洶的樣子,竟然平靜地解釋:“對不起,我們接到消息,這個飛機裡可能有偷渡的中國人,所以我們才奉命檢查”。聽了這話我就有些洩氣,原來是中國人用腳投票:在祖國不好混,只能偷渡到歐洲投靠資本主義了。
既然德國警察有理有據,而且也是本國同胞的原因才如此,我的火氣就基本下去了。但我不想丟面子,所以還是不依不饒:“不管您有什麼理由,這樣的行為依然是種族歧視!”警察聽了我這話,認真的回答:“抗議是您擁有的權利,如果您不同意我們的做法,您可以到法蘭克福機場警察局申訴。他們的電話是XXXX”。我記下了電話,假裝一副非抗議不可的樣子,其實我自己已經心虛了。抗議什麼?人家得到了偷渡情報才這樣做的。
估計警察認為我這樣敢於抗議而會說德語的人不可能是偷渡人員,所以就放過了我,沒有檢查我的護照,於是我就大搖大擺地從警察身邊走過去。
如果說這次抗議還有點合理性的話,另外一次就是無理取鬧了。有一年我邀請岳母去德國。我在萊比錫移民局辦了一個訪問邀請。萊比錫移民局在訪問邀請的批准檔上寫:從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為期6個月。我沒有仔細看,以為是停留日期(其實是在這段時間可以隨時入境德國)。岳母在德國待滿6各月後我送她回國。在機場送別的時候德國員警看了岳母的護照後對我說:“您岳母在德國多非法居留了3個月,您作為邀請人要負法律責任”。聽了這話,我知道大事不好,起碼要被罰鉅款。為了免於處罰,我必須趕緊找理由。於是我告訴德國警察:一、我雖然邀請岳母過來,但並不是我讓她在這裡住6個月的。二、我岳母不懂德文,她怎麼知道非法居留了?三、你們的邀請批准也有問題:為什麼不是通常的三個月而是6個月呢?這會讓人產生歧義。四、你們這麼盤查一個70多歲的老人,讓老人受到驚嚇。嚇唬老人就是侵犯人權!
聽了我的解釋,警察看了看我,無奈地說:好吧,我們將您的意見轉達給黑森州警察署,讓他們來決定。
3個月後黑森州警察署的頭親自給我寫了一封信,告訴我:“您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我們決定不再追究這件事情”。這封郵件我一直捨不得刪除,估計在郵箱中還在保存,如果郵箱沒有自動清除的話。
從此之後就沒有和德國警察有像樣的交道,也不想再當憤青找德國警察的麻煩了。不過,我從這些交道中還是總結了一些經驗出來:1、如果有充足的理由,只管理直氣壯!2、只要有一點道理,你就有權向警察提出抗議。3、如果沒有道理,趕緊想辦法找理由,多找幾條,可能其中一條會有用。4、如果你不是使用暴力,而只是停留在言論的範疇,德國警察拿你沒有辦法。5、無論是警察還是其他德國官員,他們讓你說道理,你有說話的地方和途徑。六、你不必害怕警察,因為他們只是服務人員,不是欺負人民的惡犬。
──轉自《博客中國》
也許我和那個蘇聯人有些類似:不敢找中國警察的碴,所以只能想方設法拿德國警察出氣。當然,也不可能無緣無故地去找他們麻煩,你總得找點什麼理由或抓他們什麼把柄。
遺憾的是在德國多年,儘管時刻睜大眼睛觀察,但一直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反而是經常碰見德國警察熱心服務。記得一次去慕尼克附近的一個小鎮旅遊,由於是一個人獨行,從景點回來後找不到預訂的旅館了。正迷茫的時候看見一輛警車經過,我立即招手,警車在我身邊停下來。我本來只是想打聽一下路線。車上有一男一女兩個聯邦警察,他們詳細向我解釋一番:在哪條路向左轉,在哪條路向右轉,然後又左轉。我聽得有點暈。警察看我一臉的茫然,乾脆說:“上車吧,我們帶您過去”。警車轉了幾個彎後到了我的旅館。下車後只能說感謝,再找茬就有點不好意思了。
常言道: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有機會找一回德國警察的茬了。一次,我帶國內某城市政府代表團去德國訪問,剛從飛機機艙出來就看見兩個德國警察堵在門口。這有點不尋常,因為一般沒有這道程式。從飛機出來進海關,通常過完邊防警察的例行檢查就算完事了。但這次警察卻要求旅客出示護照檢查(這意味著必須出示兩次護照)。我注意到德國警察只是檢查黃種人,讓白種人從旁邊走過去。這下總算逮著機會了。我立即走上前,高聲對警察說:“我要對你們的行為提出抗議!你們只檢查中國人的做法是種族歧視!”德國警察看我氣勢洶洶的樣子,竟然平靜地解釋:“對不起,我們接到消息,這個飛機裡可能有偷渡的中國人,所以我們才奉命檢查”。聽了這話我就有些洩氣,原來是中國人用腳投票:在祖國不好混,只能偷渡到歐洲投靠資本主義了。
既然德國警察有理有據,而且也是本國同胞的原因才如此,我的火氣就基本下去了。但我不想丟面子,所以還是不依不饒:“不管您有什麼理由,這樣的行為依然是種族歧視!”警察聽了我這話,認真的回答:“抗議是您擁有的權利,如果您不同意我們的做法,您可以到法蘭克福機場警察局申訴。他們的電話是XXXX”。我記下了電話,假裝一副非抗議不可的樣子,其實我自己已經心虛了。抗議什麼?人家得到了偷渡情報才這樣做的。
估計警察認為我這樣敢於抗議而會說德語的人不可能是偷渡人員,所以就放過了我,沒有檢查我的護照,於是我就大搖大擺地從警察身邊走過去。
如果說這次抗議還有點合理性的話,另外一次就是無理取鬧了。有一年我邀請岳母去德國。我在萊比錫移民局辦了一個訪問邀請。萊比錫移民局在訪問邀請的批准檔上寫:從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為期6個月。我沒有仔細看,以為是停留日期(其實是在這段時間可以隨時入境德國)。岳母在德國待滿6各月後我送她回國。在機場送別的時候德國員警看了岳母的護照後對我說:“您岳母在德國多非法居留了3個月,您作為邀請人要負法律責任”。聽了這話,我知道大事不好,起碼要被罰鉅款。為了免於處罰,我必須趕緊找理由。於是我告訴德國警察:一、我雖然邀請岳母過來,但並不是我讓她在這裡住6個月的。二、我岳母不懂德文,她怎麼知道非法居留了?三、你們的邀請批准也有問題:為什麼不是通常的三個月而是6個月呢?這會讓人產生歧義。四、你們這麼盤查一個70多歲的老人,讓老人受到驚嚇。嚇唬老人就是侵犯人權!
聽了我的解釋,警察看了看我,無奈地說:好吧,我們將您的意見轉達給黑森州警察署,讓他們來決定。
3個月後黑森州警察署的頭親自給我寫了一封信,告訴我:“您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我們決定不再追究這件事情”。這封郵件我一直捨不得刪除,估計在郵箱中還在保存,如果郵箱沒有自動清除的話。
從此之後就沒有和德國警察有像樣的交道,也不想再當憤青找德國警察的麻煩了。不過,我從這些交道中還是總結了一些經驗出來:1、如果有充足的理由,只管理直氣壯!2、只要有一點道理,你就有權向警察提出抗議。3、如果沒有道理,趕緊想辦法找理由,多找幾條,可能其中一條會有用。4、如果你不是使用暴力,而只是停留在言論的範疇,德國警察拿你沒有辦法。5、無論是警察還是其他德國官員,他們讓你說道理,你有說話的地方和途徑。六、你不必害怕警察,因為他們只是服務人員,不是欺負人民的惡犬。
──轉自《博客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