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用說真話來壯大公民力量

2011年08月30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8月30日訊】在上海工作的網友高國龍因發帖批評江蘇睢寧法院被跨省追捕。睢寧法院以誹謗他人為由,對其處以15日拘留並罰款1萬元。對於拘留高國龍,睢寧縣委一負責人稱,這是為了「引導人民說實話」。(8月26日《濟南日報》)

最近幾年,因為互聯網在中國的普及和民眾維權意識的增強,通過互聯網對官員和政府機構進行批評的言論不一而足。按說,這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之內的事情,但是,因為此類言論而遭跨省追捕的網民卻接二連三。

中國的《憲法》明文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權,顯然,公民可以批評官員和政府機構也屬於此規定的應有之義。但是,不難發現,即使是非常善意、合理的批評,在不少官員看來,都會成為所謂的違法犯罪事實。

從王帥案到吳保全案,一件件網民被抓的事情都掀起過軒然大波。在那些典型案例發生後,很多人斷言,王帥也好,吳保全也好,都不會是最後一個因言獲罪者。果不其然,類似的案例依然層出不窮。扣到被抓網民頭上的罪名千奇百怪,有誹謗、造謠、敲詐勒索等。

當然,上述這些網民還算是幸運的,因為他們的遭遇可以走入公眾視野,供中國媒體自由報道和網民自由談論。而那些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或者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帽子的網民則被邊緣化,他們的遭遇只能由海外自由媒體報道,知道他們的國內民眾非常有限。

網友高國龍只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和對國家機關的監督權,他會因言獲罪大概是他自己始料未及的。他的遭遇看似偶然,其實,在這樣一個權力主導一切的體制下卻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毫無疑問,和其它以言治罪的案例一樣,高國龍一案也同樣屬於經不起推敲的冤案。

可能很多人會問:為何這類冤案無窮無盡?究竟是司法機關的從業者法律素質太低還是在故意以權濫法?顯然,只要不是弱智者,都不難看出這類案件中網民被定罪理由的脆弱。但是,因為你在中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是這個國家的特色,只要官員嫉恨你了,你即便是一身正氣,毫無違法行為,照樣可以鋃鐺入獄。

在以往,不管是王帥還是吳保全,自從其遭遇為國內媒體報道和引發網民熱議之後,當事的政府機構負責人都會低頭認錯,為他們的行為表示歉意。但是,此次高國龍案發生後,睢寧縣委一負責人卻恬不知恥地稱拘留他是為了「引導人民說實話」,枉法舉動被其披上了冠冕堂皇的道德外衣。

這位負責人的說辭顯然是在挑戰公眾的理解能力和侮辱公眾的智商,在他們看來,似乎不拘留高國龍這樣的人民眾就不會說實話,如果真的如此,那中國人也太賤了。顯然,這位負責人並非真的就是法盲和不通情理,而是在故意為法院的濫權行為尋找合理性。那些主張拘留高國龍的法官同樣也是知法犯法,根本目的是為了報復諸如高國龍這樣大膽敢言的網民。

另外,這位負責人的話中其實隱藏著一個可怕的邏輯,那就是,只要你的言論是批評官員或政府機構的,不管是真話還是假話,都屬於違法的誹謗言論。言論自由屬於天賦人權,在沒有任何約束的情況下,人都喜歡實話實說,只是因為有了很多約束,人才會講假話、套話。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治國度,民眾很多時候是想說真話,但不得不說假話,而官員則是屁股決定腦袋,為了權力的穩固或上升,所以便人格分裂,謊話連篇。如果說需要拘留才能促使誰說真話,那麼,官員們無疑是最應該被拘留的。

這幾年,中國的官員可謂雷語迭出,上述官員的言論顯然也屬於雷語,該雷語讓人大跌眼鏡和莫名驚詫的同時,不免還要讓很多人多幾分恐懼,因為今天高國龍因為批評法院獲罪了,明天因言獲罪的或許就是自己。

誠實守信是一個公民應該恪守的道德底線,有時候還是法律底線,但在假大空之風盛行的當下,以官員為首的中國人卻往往以說謊為榮,以誠實為恥。不過,在互聯網日益普及的今天,我們看到社會正氣正在回升,敢於直面現實和批評官員、官方機構的民眾日益增多。

說真話其實也是公民運動的一部分,只要敢於講真話的民眾足夠多,官員和媒體的謊言才會失去市場,才不至於愚弄民眾。也只有這樣,加之一些其它公民行動,才能讓社會實現民主與和諧,才能營造出一個說真話的環境,讓真話和思想有自由馳騁的空間。

2011年8月27日

文章來源:《議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