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冠亨判6年 家屬嫌太輕

2012年11月0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9日電)「葉少爺」葉冠亨涉酒駕致人於死案一審判6年,死者家屬今天都嫌判太輕,難以彌補痛失至親的遺憾,並希望全案速審速決。

葉冠亨4月25日涉嫌酒後駕車載友人陳岡逸在高雄市區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及陳岡逸死亡,李婦丈夫隨後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的許姓孤女。葉冠亨遭檢方起訴求處7年徒刑,一審判6年。

陳岡逸父親陳大儒說,依法論法,葉冠亨一審雖可算是重判,但對他而言卻「永遠不夠重」,希望全案能速審速決,儘快定讞,讓葉冠亨早日坐牢,接受法律制裁。

陳大儒說,他尚未與葉家和解;是否提起上訴,還要跟律師研究一下。他並對現行酒駕肇事刑責太輕,大表無奈。

照顧許姓孤女的姑姑則說,法律無論判葉冠亨幾千年,賠償再多的錢,也難以彌補家屬對失去至親的遺憾與傷痛,也換不回姪女的父母。

她又說,探討現行酒駕刑責法律公平與否,對她無異是「傷口撒鹽巴」,總是再度勾起弟弟一家的慘劇,令她難以平復。

她指出,值得欣慰的是,姪女經此車禍打擊仍很堅強,成績也始終保持名列前茅。姪女在她與親屬輪流照顧下,也很懂事,不會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