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訊】崗位就能證明是自己的貢獻嗎?
今天一位事業單位的朋友灰心喪氣地對我說,‘今年又是為領導們白幹的’;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就說咋的啦;他說他單位今年的年終獎又是按照崗位的等級排,所以領導永遠是比老百姓的貢獻大。他問我‘難道崗位真的就是個人的貢獻嗎’?我說‘那是不可能是,因為崗位的貢獻還取之於本人的知識、技術能力、經驗與應變能力;所以同崗位因為人不同而能得到大相徑庭的結果’。他就問我,‘為什麼我們社會永遠就是按照崗位的等級分配呢,難道一個傻瓜在這個崗位上也是一樣的貢獻嗎’?我說這就是我早年就提出的中國社會才有傻瓜企業家的概念,因為傻瓜企業家在市場化的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我們是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所以傻瓜企業只有我們社會才會有。
有人不明白,為何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與真正的市場化有什麼不同;原來真正的市場化是在價格這個條件下公平競爭,所以經營就需要決策資源、人才、競爭力等全方位的要素;而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卻是資源是國家的,而決策者最大的功能就是決策內部的分配與人事;更為重要的是企業競爭失敗了是國家買單,而經營成功了這效益卻是歸自己。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提出了‘傻瓜企業家’的概念;因為一個傻瓜在中國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崗位上同樣是成績斐然,而且他還比腐敗分子當負責人的損失要少。這就是中國特色的功能,因為這樣的功能沒有個人的貢獻存在;所以我們現在任何單位對領導的貢獻全部是將單位的成績統一歸結為領導個人的貢獻,因而所有的分配全部是按照崗位的等級進行;因為我們根本無法確定任何人的個人貢獻。
為什麼我們社會的崗位不能證明個人的能力呢?說到底還是我們社會依然還是大鍋飯的機制;也就是說我們社會的資源全部是壟斷的,而分配也是壟斷的;最後只能用崗位分配制度來證明不是大鍋飯,實際這崗位任何一個人都一樣;因為崗位與能力、知識等個性化的東西無關。因為我們的崗位責任制實際就是將崗位下面的成績收斂,最後所有崗位權力管轄的成績都是這崗位個人的;如我們有個知名的國有企業,其負責人長期在國外幹與經營無關的事;最後企業效益顯著,卻還是兌現該負責人。相反一個企業負責人長期在一線辛苦工作,最後因為企業出了安全事故而免職。這是什麼狀況,就是說責任與個人的貢獻無關;全部是運氣的體現。
其實在我們管理學範疇,崗位責任制實際是能體現個人能力的;但為何我們社會現在的崗位實際卻與個人能力無關呢?這就是中國特色,因為我們是一個以上級領導意志為中心的社會;所以任何崗位上的人實際並不是對崗位負責,實際卻是對自己的上級領導負責。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的崗位責任制基本上是形式主義;也就是說除了假、大、空的指標外,剩下的就是將崗位責任權力覆蓋的範圍成績上交;成為這崗位責任制的成績。如我們現在任何單位負責人,其單位的所有成績都是這負責人的;於是上行下效,所有崗位就都是這個原則。從而這成為中國社會的特色,因為所有崗位責任制基本是坐車指標;也就是我們崗位責任制理論上的與個人能力無關的指標。在這個指標體系下,個人貢獻可能沒有;但個人造成的損失卻是有目共睹的。因為單位成績是個人的榮譽,而單位的損失卻是全民買單;這就是我們社會直到今天還是這樣的崗位責任制。
按照這樣的崗位責任制理論,我們的分配基本就按照崗位進行;因而我們任何單位全部是權力最大的崗位,其收入與獎勵也就是最高。按照這個分配原則,我們社會上下全部按照權力的大小進行對應等級的收入。也就是說即使你的貢獻最大,但因為你崗位的權力最小;最後你所得到的只能是最少,這就是我們今天的分配。正因為如此,我們任何單位負責人的工資肯定最高;而獎金同樣還是最高。最後即使這年終獎,自然還是他(她)最高。也就是說我們社會並不是按照貢獻大小來兌現年終獎;充其量只是按照權力的大小來兌現年終獎;這不是管理學的激勵機制,它只是我們社會‘官本位’的再現而已。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今天一位事業單位的朋友灰心喪氣地對我說,‘今年又是為領導們白幹的’;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就說咋的啦;他說他單位今年的年終獎又是按照崗位的等級排,所以領導永遠是比老百姓的貢獻大。他問我‘難道崗位真的就是個人的貢獻嗎’?我說‘那是不可能是,因為崗位的貢獻還取之於本人的知識、技術能力、經驗與應變能力;所以同崗位因為人不同而能得到大相徑庭的結果’。他就問我,‘為什麼我們社會永遠就是按照崗位的等級分配呢,難道一個傻瓜在這個崗位上也是一樣的貢獻嗎’?我說這就是我早年就提出的中國社會才有傻瓜企業家的概念,因為傻瓜企業家在市場化的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我們是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所以傻瓜企業只有我們社會才會有。
有人不明白,為何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與真正的市場化有什麼不同;原來真正的市場化是在價格這個條件下公平競爭,所以經營就需要決策資源、人才、競爭力等全方位的要素;而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卻是資源是國家的,而決策者最大的功能就是決策內部的分配與人事;更為重要的是企業競爭失敗了是國家買單,而經營成功了這效益卻是歸自己。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提出了‘傻瓜企業家’的概念;因為一個傻瓜在中國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崗位上同樣是成績斐然,而且他還比腐敗分子當負責人的損失要少。這就是中國特色的功能,因為這樣的功能沒有個人的貢獻存在;所以我們現在任何單位對領導的貢獻全部是將單位的成績統一歸結為領導個人的貢獻,因而所有的分配全部是按照崗位的等級進行;因為我們根本無法確定任何人的個人貢獻。
為什麼我們社會的崗位不能證明個人的能力呢?說到底還是我們社會依然還是大鍋飯的機制;也就是說我們社會的資源全部是壟斷的,而分配也是壟斷的;最後只能用崗位分配制度來證明不是大鍋飯,實際這崗位任何一個人都一樣;因為崗位與能力、知識等個性化的東西無關。因為我們的崗位責任制實際就是將崗位下面的成績收斂,最後所有崗位權力管轄的成績都是這崗位個人的;如我們有個知名的國有企業,其負責人長期在國外幹與經營無關的事;最後企業效益顯著,卻還是兌現該負責人。相反一個企業負責人長期在一線辛苦工作,最後因為企業出了安全事故而免職。這是什麼狀況,就是說責任與個人的貢獻無關;全部是運氣的體現。
其實在我們管理學範疇,崗位責任制實際是能體現個人能力的;但為何我們社會現在的崗位實際卻與個人能力無關呢?這就是中國特色,因為我們是一個以上級領導意志為中心的社會;所以任何崗位上的人實際並不是對崗位負責,實際卻是對自己的上級領導負責。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的崗位責任制基本上是形式主義;也就是說除了假、大、空的指標外,剩下的就是將崗位責任權力覆蓋的範圍成績上交;成為這崗位責任制的成績。如我們現在任何單位負責人,其單位的所有成績都是這負責人的;於是上行下效,所有崗位就都是這個原則。從而這成為中國社會的特色,因為所有崗位責任制基本是坐車指標;也就是我們崗位責任制理論上的與個人能力無關的指標。在這個指標體系下,個人貢獻可能沒有;但個人造成的損失卻是有目共睹的。因為單位成績是個人的榮譽,而單位的損失卻是全民買單;這就是我們社會直到今天還是這樣的崗位責任制。
按照這樣的崗位責任制理論,我們的分配基本就按照崗位進行;因而我們任何單位全部是權力最大的崗位,其收入與獎勵也就是最高。按照這個分配原則,我們社會上下全部按照權力的大小進行對應等級的收入。也就是說即使你的貢獻最大,但因為你崗位的權力最小;最後你所得到的只能是最少,這就是我們今天的分配。正因為如此,我們任何單位負責人的工資肯定最高;而獎金同樣還是最高。最後即使這年終獎,自然還是他(她)最高。也就是說我們社會並不是按照貢獻大小來兌現年終獎;充其量只是按照權力的大小來兌現年終獎;這不是管理學的激勵機制,它只是我們社會‘官本位’的再現而已。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