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罰蜂炮 胡志強:合情合理

2013年01月28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8日電)台南蜂炮到台中示範施放遭罰。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說,據自治條例規定,開罰合情合理,沒有例外,蜂炮條款修法要議會通過。

台南市政府與台中市觀光局溝通連繫,26日晚間在中市清水區推出台南蜂炮炸射活動,數十萬支蜂炮傾巢炸射,吸引民眾體驗。主辦單位事後遭消防局依違反地方自治條例的「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開罰,百年蜂炮民俗活動遭開罰,引各界討論。

「消防局的做法是對的」胡志強今天回應表示,根據中市自治條例規定,鞭炮不能朝人潮施放,在活動協調時,消防局就提出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同意,也答應會做好安全防備。

胡志強說,不能說蜂炮「不對人射」就不好玩,活動當場施放情形未如規定,消防局只能依法開罰。他將考慮修法,民俗活動是否要特許,但須議會同意。

至於台中無法辦蜂炮相關活動,胡志強說,蜂炮活動來不來沒關係,若議會不同意修法,類似的活動就不能來台中辦,這是現實,一定要尊重法令,嚴格執行。

消防局長廖明川指出,鹽水蜂炮活動使用的沖天炮與一般鞭炮不同,在台南有特殊的除外規定及有特准空間,但台中市沒有此規定。

廖明川說,蜂炮施放是危險的行為,台中市執法沒有空間,消防局不能顧慮人情,而不顧市民安全及法令規定,執行人員依職權開罰,並未事先向市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