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互助會名義吸金千萬 男遭訴

2013年04月22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22日電)王男利用互助會方式,向會員保證期滿還本外,還可獲取高額獲利,違法吸金1800餘萬元。檢方偵查後,依銀行法起訴王男。

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47歲的王男,涉嫌未經設立登記,與42歲的李女共同成立「康勝聯誼會」,並對外佯稱加入互助會,除保證期滿可還本外,還能獲取高額利潤。

檢方指出,兩人為招募會員,除規劃共9種方式讓會員選擇,並宣稱期滿後,會員可從中獲利新台幣15萬元到69萬元不等。

檢方表示,王男還涉嫌成立公司,依投資的單位數將會員區分為鑽石、翡翠、黃金和白金會員,並訂定如果會員招攬他人入會,除個人可配發推薦獎金外,另有組織獎金和輔導獎金等福利。

檢方查出,王男從民國100年5月起,1年內共吸金新台幣1800萬餘元,受害人數達40人;檢方偵查後,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王男和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