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遺產稅或相當於入室搶劫

2013年09月30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10月1日訊】遺產稅被曝80萬起徵點,這引起各種議論。遺產稅採取累計稅率,最高稅率達到50%。按照這個稅率,3000萬遺產繳1034萬。遺產超過一千萬的部分,繼承人將和國家進行五五分成。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不捨得花錢,就是希望留點積蓄給後代,讓他們過得好一些。如果自己勤儉節約下來的錢,留給後代之前,卻要先交給政府,這是什麼樣的感想?正如黎永剛所說:「家中有長輩去世,左鄰右裡都會過來哀悼,慰問親屬。如果這時候有一群官員不請自來,對著家中的孤兒寡婦說:由於你們先生的生前財產達到徵收遺產稅的標準,所以我現在宣佈這間房屋的一半產權已收歸政府所有。這應該如何形容這種無恥的行為?」

只要個人財產是合法得來,就應該得到保護。人家辛苦賺到一筆錢,他可以花掉,也可以留給自己的後代,這都是他的自由。人家合法的財產,憑什麼留給自己的後代就要交稅?親人去世,還處於悲痛之中,就跑到人家搶錢,這是何等的無恥?

遺產稅本質上就是對私產的侵犯,這本來就是人家的財產,有什麼義務分一半給你?人沒了,錢還沒花完,本來就是一種悲哀,但是考慮到這些錢能夠給自己後代,也就有一種安慰。如今,人沒了,錢卻給和自己無關的人花了。

說實話,遺產稅的開徵,對整個社會都沒有好處。中國開徵遺產稅,很多富人就跑到別的國家,這對政府一點好處都沒有。如果不能移民到別的國家的富人,也會增加他們揮霍財富的概率。他們會這樣想,既然到時給政府拿走,還不如現在花掉。遺產稅不利於社會財的富積累,反而導致人們的行為短期化。

要富裕起來,就要不斷積累財富,但是遺產稅鼓勵人們有錢趕緊花掉。同時,人們還會用腳投票,趕緊離開中國。以前,香港實行遺產稅,結果導致大量資產的外流,從而取消了遺產稅。楓林仙說道:「鼓吹收遺產稅的最好徵收美貌稅,因為美貌更是遺傳的,而且在現在這個時代,美貌是可以掙錢的。或者立個法,規定凡是太美貌的,一律毀容。大家意下如何?」

有一些觀點認為富人的錢財來源不合法,所以要通過遺產稅來解決這個問題。其實,要是發現富人的財產是非法的,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甚至可以沒收,但是沒有權力通過遺產稅來解決。

如果這個社會不講究法治,腦海都想搶劫富人的財產,那麼最終也會窮人受害。遺產稅還打擊人們向富人奮鬥動力,搞得大家都不想奮鬥了。30多年前,開始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政府也是打著劫富濟貧的旗號,結果導致劫貧濟權。如果窮人們現在支持遺產稅,到頭上當還是自己。

可以說,遺產稅相當於入室搶劫。人們還處於喪失親人痛苦,有一群官員就要到人家分家產了。這種做法,不是入室搶劫是什麼呢?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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