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濤:4個死在2016的年輕人

2016年08月29日評論
每天都有人死去。

2016年8月21日,山東臨沂,18歲的姑娘徐玉玉,死在了醫院裡。本來,9月1日,她將到南京郵電大學報導,成為一名大學生。

她的死因比較特殊。

徐玉玉的家境比較貧寒,拿到大學通知書後,8000元的學費成了家裡的一個巨大負擔。8月18日,在向親戚借了一部分之後,父親徐連彬終於湊夠了1萬元,並打到了學校指定的銀行卡,等著學校劃轉學費。

第二天,騙子的電話打來了。不設防的徐玉玉,按騙子的‌‌「指示‌‌」將9900元轉到了指定賬戶。就這樣,好不容湊來的學費瞬間丟了。她先是大哭,然後拉著父親去派出所報了案。

走出派出所,坐上父親的三輪車幾分鐘後,她被父親發現‌‌「身體發軟‌‌」了。然後,她被送到了醫院,然後,21日那天死在了醫院。

22日,徐玉玉已經收拾好的去大學報到的行囊,陪著她一起被帶到了火葬場。

每個人,距離火葬場都只有一步之遙,但徐玉玉的離去讓人太難以接受。貧家的孩子,努力學習,即將進入大學,開始改變命運的人生旅途,卻因為不小心丟掉了這場旅途的‌‌「車票‌‌」而被這個世界‌‌「淘汰‌‌」,這無法讓人不同情。

貧窮從來不值得美化。一個悲傷的事情,往往會引發一個更悲傷的事情。假如徐玉玉家不是生在貧窮到令人悲傷的家庭,失去9900元就不是一個多麼悲傷的事情,也就不會引發因為‌‌「丟了錢‌‌」而又‌‌「丟了命‌‌」的悲劇。

當此之際,很多人在譴責騙子喪盡天良。但我覺得這樣的譴責意義不大,騙子在決定騙人的那一刻,就不再考慮‌‌「良知‌‌」。倒是,徐玉玉的資訊能夠被精準地掌握,說明騙局的背後一定有一個精密的鏈條。鏈條上,一系列的幫凶,聯手編織了這個社會兇險的一面。即便抓到鏈條上的所有人,也不會有一個人為徐玉玉‌‌「償命‌‌」——似乎,怪只怪,18歲的孩子,對社會的兇險太不了解。

一個孩子長大的過程,就是面對一系列兇險的過程。

相對於徐玉玉,魏則西遭遇兇險的時間略晚一些。他遭遇不幸的時候,已經是一個大學生。

魏則西死於2016年4月12日,在此之前,他患上了一種絕症。通過網路搜索,他進入了一家醫院,並發現這家醫院曾經被央視‌‌「正面報導‌‌」。醫生稱有來自斯坦福的先進技術可以治癒魏則西的病,然後,魏家在這家醫院花費了20多萬元。

後來的結果我們都知道了。魏則西沒有被治癒,他在知乎上表達了他體會到了‌‌「人性最大的惡‌‌」。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一個癌症患者,在死亡之前,被莆田系醫院‌‌「補上一刀‌‌」,也是一個悲劇引發另一個悲劇的故事。

魏則西比徐玉玉大4歲,他比徐玉玉多過了幾年大學時光。他的大學時光,儘管伴隨著病痛,但他還是應該比徐玉玉曾經多了一些夢想。

如果沒有患病,今年夏天,魏則西應該已經大學畢業,開始獨自闖蕩社會。

魏則西沒機會闖蕩的社會,雷洋替他闖蕩了。雷洋比徐玉玉和魏則西都幸運,看他的履歷,幾乎可以看作是一個底層孩子的完美奮鬥歷程。

2005年,雷洋考上了中國人民大學,那一年他18歲,是徐玉玉今年的年齡。他沒有遭遇騙子,順利地在中國人民大學讀了7年。

2012年,也就是魏則西考上大學的那一年,雷洋這個來自湖南澧縣的年輕人從中國人民大學拿到了碩士學位。在家人眼裡,在親朋眼裡,他一定是一個值得驕傲的孩子,也一定是一個‌‌「成功者‌‌」。

他一切順利,留在北京,有一份體面的工作,他幾乎已經就要攀登到精英階層了。但如今看來,這所謂的成功的人生攀登,像是一個夢幻。

2016年5月7日晚,雷洋的‌‌「攀登‌‌」戛然而止。29歲的他,意外地遭遇了一場兇險,以一種令人震驚的方式死在了北京。他的死引發了輿論巨大的關注,但你知道,無論多麼大的輿論,都會被新的輿論覆蓋和沖淡。

2016年8月14日,32歲的劉伶利不幸因病去世,也掀起了一波輿論。這個32歲的年輕人,出身於貧寒之家,之前也是通過讀書改變了‌‌「命運‌‌」,成了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的一名教師。

但癌症讓她與魏則西一樣,體會到了‌‌「人性最大的惡‌‌」。她不僅沒有得到學校應有的關懷,反而因為生病‌‌「曠工‌‌」,被學校開除。儘管法院認定開除無效,要求學校恢復劉伶利的勞動關係,但學校拒不執行。

簽發‌‌「開除決定‌‌」的蘭州交大博文學院的院長陳玲,當然也暴露出了‌‌「人性最大的惡‌‌」。對她的口誅筆伐,自然是紛至遝來。在輿論的壓力而不是法律的威懾之下,學校與已經死去的劉伶利恢復了勞動關係,並表達了‌‌「誠摯的歉意‌‌」。

儘管已有人把‌‌「教育家‌‌」陳玲的真面目挖掘清楚,但我還是不願意把這個故事的癥結歸結於她是一個惡人。人性的惡,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身體裡和潛意識裡。一旦有機會作惡,很多人可能都把持不住,關鍵要看作惡的成本又多大。陳玲之前一定相信,做一個惡人的收益更大,所以不僅藐視劉伶利,而且藐視法律。

如果法院已經判了恢復勞動關係,學校拒不執行也不受什麼懲罰,談人性有多麼惡,不如談法律有多麼兒戲;在法律是廢紙的時候,我願意‌‌「原諒‌‌」陳玲的惡劣。如果醫院騙絕症患者的錢在這個社會上一路綠燈,你去譴責醫院良心大大地壞其實就是扯淡;在‌‌「在位者‌‌」對這一切熟視無睹的時候,我願意‌‌「原諒‌‌」莆田系。如果一個人被認為嫖娼就可以任意地毆打,那麼給我這樣惡權力我估計也把持不住作惡;當暴力不被有效約束的時候,我只能試著‌‌「理解‌‌」暴力。

總之,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在‌‌「這麼個情況‌‌」下,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悲劇,幾乎是順理成章的。既然如此,譴責人性的惡幾乎等同於什麼也沒有譴責。

每天都有人死去,明天也不會例外。

2016年,有4個年輕人的死被輿論關注並終將被輿論遺忘。他們分別死在18歲,22歲,29歲,32歲,兩男兩女,他們互不相干,又有著某種隱祕的關聯。

顯然,我應該留一個‌‌「光明‌‌」的結尾:此刻,能夠靜靜地讀這4個年輕人的故事,說明你還是‌‌「倖存者‌‌」——你應該為此慶幸,並自我安慰這就是幸福,從而把每一天當成‌‌「美好的一天‌‌」認真對待。

──轉自《微信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