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高壓反腐為何腐敗依然氾濫

2016年10月16日評論
被列為廣東省重點工程項目的白雲機場改擴建工程,被曝存在圍標、違法轉包、以巨額現金轉標等嚴重違法違規情節。7月25日,《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以《白雲機場2.4億工程轉標黑幕:本田商務車運鈔票1天取3200萬現金交易》為題對此予以報導,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日前,《華夏時報》記者跟蹤調查發現,廣州還有兩項重點工程疑涉類似黑色操作,兩個項目案值約12億元,操縱招投標、轉標的特殊人士獲得黑色利益過億。據瞭解,這兩個項目分別是廣州市「北部水廠一期工程——廠區(含原水管、河湧改造)勘察、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簡稱北部水廠項目)、廣州市「石井淨水廠工程土建施工」項目(簡稱石井淨水廠項目),前者最終中標價為8.1114億元,後者中標價為3.6952億元。

上述項目中標方均為廣州市自來水工程公司。業主方分別為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和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操縱招投標者及轉標的臺面上人員,與此前被曝光的操縱白雲機場改擴建工程項目的人員重合,而買標者,疑似為同一人。

據記者此前調查,被曝光的白雲機場2.4億元項目,為社會人員楊某文借用廣東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名義中標獲得,後將此標轉賣給黃某榮、邱某鵬承包,後者為此向楊支付了4500萬元轉標費。因為買標人黃某榮、邱某鵬合作出現問題,上述違法違規操作細節被舉報而曝光。

多份書面材料及錄音證據顯示,邱、黃二人向主導招投標活動的楊某文支付了4500萬元轉標費。而楊因為擔心轉賬留下痕跡,要求轉標費全部以現金支付。上述知情人士指稱,楊某文利用關係獲得中標工程後,轉手以中標額15%到20%不等的價格轉賣給他人承包。「北部水廠項目和石井淨水廠項目中標總額為11.7億,轉標收的黑錢至少1億以上。」

此事發生在轟轟烈烈的高壓反腐之後,說明反腐的威懾力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厲害,腐敗依然在氾濫,甚至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層面每一個角落,廣州曝光的政府工程轉標黑幕只不過是冰山一角!還有許許多多的政府工程民生項目存在著明目張膽的貪腐行為,腐敗絕不是極個別案例,而是一個普遍現象,查與不查牽掛到誰?才決定腐敗的最終走向。

那個神通廣大的「楊某文」毫無疑問是人們所熟知的「白手套」,這樣的「白手套」在大大小小的政府工程背後比比皆是,當年靠著鐵道部長劉志軍起家的大姐丁書苗就是這樣的「白手套」,短短幾年從國家鐵路重點工程項目中拿走了40多億回扣和傭金!類似丁書苗、「楊某文」這樣的「白手套」,在轟轟烈烈的高壓反腐之下並未收斂,只是變得更隱蔽更貪婪更無恥!

凡是熟稔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業內人士都很清楚,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各類形象工程各類採購招標,其腐敗尋租成本一般都在20%以上甚至更高。自金融危機以來,中央政府主導的4萬億投資項目以及各級地方政府和銀行配套的數十萬億投資項目中,至少有10萬億通過或明或暗的不同管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貪官以及各類形形色色的「白手套」私囊之中。

如今中央財政赤字和地方債務屢創新高,實際上跟官員的切身利益關係很大,錢多債多可以隨心所慾大搞建設大搞形象工程創造政績,可以通過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瘋狂斂財甚至公開掠奪,至於沉重的債務包袱扔給下一任政府下一任官員,很多地方在舉債時根本就沒考慮如何償還債務。

為了GDP,可以拆掉剛建的大樓,可以重複修建同一條馬路,可以拆掉剛建的大橋,可以重複修建同一個廣場……目的就是編項目編故事把錢花出去,不管這錢值不值得花!於是,百年大計在中國經濟建設中已成為一個笑話,如果一幢樓可以使用百年,如果一座橋可以使用百年,如果一條路可以使用百年,一茬又一茬的官員拿甚麼搏政績?又靠甚麼來中飽私囊?

十八大以來,己有近二百位省部級高官乃至將軍因貪腐問題落馬,被查處的廳局級官員和縣處級官員更是數不勝數,這些官員不管是效忠誰,在位掌權時,都有一個共通特徵:幾乎都會不擇手段瘋狂斂財,也幾乎都把巨額財富和妻兒親屬轉移到了西方資本主義老巢。

從已經曝光的案例來看,這些貪官斂財的手段也千奇百怪,其攫取的財富早己超出世人的想像,也超過中國歷史上任何貪腐朝代!掠奪斂財數千萬、數億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絕不是謠傳,更不是杜撰!這些盤距在黨政軍內的大小貪官為甚麼一路陞遷?現在還有多少依然在掠奪斂財?這才是值得人們深刻反思的問題。

在這種體制之下,誰都有可能淪為腐敗分子!不是他們有多壞,而是體制把好人變成了壞人,如今在一鍋老鼠屎中己很難見到幾粒白米,這才是最可悲最後怕的現實!因為貪婪是人的本性,一旦權力不受約束,或者說擁有了絕對的權力,誰都會淪為不折不扣的腐敗分子。

民主國家對權力的監督制約可謂無處不在,也是公開透明的,官員所享有的特權非常有限,在位是官,退位是民,更享受不到中國這樣的風光和特權!更要命的是財產一點一滴都必須公開,更不可能出現做官幾年就斂財暴富的醜聞,嚴格的制度和廣泛的監督基本杜絕了特權存在和貪腐的發生,更不必擔心踩到所謂政治底線。

要遏制腐敗氾濫的局面,最好的方式是還權於民,讓公民通過公開選舉來推選官員監督官員約束官員甚至罷免官員,全社會包括執政黨都必須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和輿論的監督,也只有強化法治強化監督,擺脫黑箱的桎梏,清廉政治和公平市場才有基本的保證。否則,只會是你方斗罷我登場,你撈我也撈,導致轟轟烈烈的反腐依然無法遏制瘋狂的腐敗和掠奪。

──轉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