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庭審已被非法關押了近九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王英茹、萬梅花、羅金玉六人。開庭前和整個庭審過程中,肥鄉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員,執法犯法,明目張膽地在法庭內外踐踏法律,在法院外綁架民眾,在法庭上阻撓律師辯護,不讓當事人說話。一位代理律師當庭遭到法警毆打。
自古以來,無論東方還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講法(律)論理的地方。然而,中共邪黨霸佔中國大陸後,所有的是非善惡都被顛倒了。尤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江澤民操控整個國家機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中國的法庭就成了違法犯罪的場所,在法庭上不斷地上演各種荒誕的鬧劇,法官、檢察官像木偶,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門組織)操縱木偶的線,無法無天。甚麼法律、天理,甚麼善惡、是非,都置若罔聞。在中共的所謂法庭上,毆打律師的惡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國許多地方都發生過。
幾千年來,人類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依賴各種規則。近代之前,無論東方還是西方,以神給予人的規則——天理與道德為基本規範,人類以道德和對神的信仰約束內心,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行為﹔近代以後,人的道德不行了,法治興起,以法律約束行為,尤其是國家權力行為,以法律約束之,法律是國家制定的,但是法律必須遵循正義的原則。在西方稱為「自然法」或「良法」。有政黨之後,在民主法治國家,當選的政黨政府會有在法律的規範之下的制定政策,但政策必須遵守法律。這是人類正常國家的常態。
但在中共霸佔中國大陸以後,整個顛覆了正統的價值觀,灌輸無神論,不讓人相信天理,不讓人相信善惡有報。無法無天,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都在中共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典型的表現就是中共侵佔大陸後前三十年的各種運動。八十年代後,改革開放,為了與國際接軌,中共也打起了法制的旗號,表面上也制定了許多法律條文,也讓法官穿上法袍,拿著法槌,在法庭上寫上公正字樣。但是中共踐踏法律的本性並沒有改變,依然是黨政不分,黨大於政,權大於法,黨的政策大於法,黨首領的話大於法。中共內部各級官員也受邪黨灌輸,把這種邪惡邏輯當成「自然」,於是,各級官員就成了邪黨的「工具」,需要作惡事時,邪黨用升級和利益誘惑之,讓這些人作惡,運動過後,為了平息民憤,又拋出他們來做替罪羊,以法律的名義殺掉這些「工具」。文革後被槍斃的那些軍警,八九年「六四」後被祕密處決的軍人,就是這種可悲的「工具」。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在壟斷國家權力之後,出於對廣受歡迎的法輪功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滅絕政策,設立了專司迫害的610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凌駕於國家之上,操控國家公、檢、法、司等機構,對法輪功學員任意拘捕、關押、酷刑折磨、判刑。各級公檢法司人員心裡都知道,這些迫害行為違法,而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所以,各地才出現「不讓律師代理」案件,很多法官穿著法官袍卻在堂堂法庭上枉法犯罪,甚至有的法官在法庭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而這些人員做惡事的膽氣,來自於邪黨一貫給他們灌輸的荒唐邏輯,上級命令、惡黨的政策大於法律,不相信天理。
然而,人永遠無法逃脫天理的規範,無論人信不信,天理永恆。近幾年來,神用讓人驚異的安排,彰顯善惡必報的天理不可抗拒。
從二零一二年王立軍事件開始,惡報像暴風驟雨般在世人面前展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周永康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級、部級高官以及各級官員紛紛落馬,被判刑的、病死的、被雙規的、自殺、暴死的比比皆是。根據二零一五年公佈的落馬官員名單和網上曝光的遭厄運的中共官員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政法系統(國安、國保、610、檢察院、法院、監獄等)至少一百一十一人遭遇落馬、判刑、自殺或意外死亡。
表面上,這些人是因為貪腐落馬,而真實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都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從而遭到了上天的懲罰,也就是報應到了!不止他們,這些年,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的政法委、610及公、檢、法、司,已有多少人為自己的惡行買單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
從當下中國的形勢看,天理在歸正人間的法律和政策。現任政府不斷頒布新的法律和政策,顯示依法治國的決心:廢除非法的勞教制度、立案制度改革(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在去年九月份分別出臺的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同時,還頒布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禁止用權力干預司法案件。提醒各級公、檢、法人員,你們要按照法律行使權力。
公、檢、法體制中的許多人已經看清了形勢,不再盲目聽從上級的命令,而是選擇善良,用法律做盾牌,不再迫害法輪功學員。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前,主審法官拒絕出庭審理。
然而,現在卻還有些610和公、檢、法人員,看不清形勢,被江澤民餘黨操控,還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這些人,真是應該好好看看清楚:你們還在執行誰的政策?還在執行誰的命令?那些制定迫害政策的人死的死、判的判,被控告的被控告。發佈迫害命令的惡首江澤民都被二十多萬國人控告,被上百萬國外正義人士舉報,你們還在執行這違法的命令,還掩耳盜鈴地以為自己會安全,豈是用愚蠢至極可以形容?你們的迫害行為違反了中國當前的政策、違犯了國家和國際的法律,更是違背了不可抗拒的天理!
那些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到今天,你們看看清楚,已經沒有任何依憑為你們的罪行脫責,政策沒有,法律沒有,天理更不允許!趕緊停止迫害吧,為了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和平安!上天在給你們得救的機會,時間越來越少了,機會轉瞬即逝,趕緊珍惜這最後的機會,將功贖罪,看清形勢,停止迫害吧,否則,你將再也無路可退。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自古以來,無論東方還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講法(律)論理的地方。然而,中共邪黨霸佔中國大陸後,所有的是非善惡都被顛倒了。尤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江澤民操控整個國家機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中國的法庭就成了違法犯罪的場所,在法庭上不斷地上演各種荒誕的鬧劇,法官、檢察官像木偶,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門組織)操縱木偶的線,無法無天。甚麼法律、天理,甚麼善惡、是非,都置若罔聞。在中共的所謂法庭上,毆打律師的惡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國許多地方都發生過。
幾千年來,人類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依賴各種規則。近代之前,無論東方還是西方,以神給予人的規則——天理與道德為基本規範,人類以道德和對神的信仰約束內心,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行為﹔近代以後,人的道德不行了,法治興起,以法律約束行為,尤其是國家權力行為,以法律約束之,法律是國家制定的,但是法律必須遵循正義的原則。在西方稱為「自然法」或「良法」。有政黨之後,在民主法治國家,當選的政黨政府會有在法律的規範之下的制定政策,但政策必須遵守法律。這是人類正常國家的常態。
但在中共霸佔中國大陸以後,整個顛覆了正統的價值觀,灌輸無神論,不讓人相信天理,不讓人相信善惡有報。無法無天,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都在中共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典型的表現就是中共侵佔大陸後前三十年的各種運動。八十年代後,改革開放,為了與國際接軌,中共也打起了法制的旗號,表面上也制定了許多法律條文,也讓法官穿上法袍,拿著法槌,在法庭上寫上公正字樣。但是中共踐踏法律的本性並沒有改變,依然是黨政不分,黨大於政,權大於法,黨的政策大於法,黨首領的話大於法。中共內部各級官員也受邪黨灌輸,把這種邪惡邏輯當成「自然」,於是,各級官員就成了邪黨的「工具」,需要作惡事時,邪黨用升級和利益誘惑之,讓這些人作惡,運動過後,為了平息民憤,又拋出他們來做替罪羊,以法律的名義殺掉這些「工具」。文革後被槍斃的那些軍警,八九年「六四」後被祕密處決的軍人,就是這種可悲的「工具」。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在壟斷國家權力之後,出於對廣受歡迎的法輪功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滅絕政策,設立了專司迫害的610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凌駕於國家之上,操控國家公、檢、法、司等機構,對法輪功學員任意拘捕、關押、酷刑折磨、判刑。各級公檢法司人員心裡都知道,這些迫害行為違法,而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所以,各地才出現「不讓律師代理」案件,很多法官穿著法官袍卻在堂堂法庭上枉法犯罪,甚至有的法官在法庭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而這些人員做惡事的膽氣,來自於邪黨一貫給他們灌輸的荒唐邏輯,上級命令、惡黨的政策大於法律,不相信天理。
然而,人永遠無法逃脫天理的規範,無論人信不信,天理永恆。近幾年來,神用讓人驚異的安排,彰顯善惡必報的天理不可抗拒。
從二零一二年王立軍事件開始,惡報像暴風驟雨般在世人面前展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周永康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級、部級高官以及各級官員紛紛落馬,被判刑的、病死的、被雙規的、自殺、暴死的比比皆是。根據二零一五年公佈的落馬官員名單和網上曝光的遭厄運的中共官員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政法系統(國安、國保、610、檢察院、法院、監獄等)至少一百一十一人遭遇落馬、判刑、自殺或意外死亡。
表面上,這些人是因為貪腐落馬,而真實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都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從而遭到了上天的懲罰,也就是報應到了!不止他們,這些年,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的政法委、610及公、檢、法、司,已有多少人為自己的惡行買單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
從當下中國的形勢看,天理在歸正人間的法律和政策。現任政府不斷頒布新的法律和政策,顯示依法治國的決心:廢除非法的勞教制度、立案制度改革(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在去年九月份分別出臺的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同時,還頒布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禁止用權力干預司法案件。提醒各級公、檢、法人員,你們要按照法律行使權力。
公、檢、法體制中的許多人已經看清了形勢,不再盲目聽從上級的命令,而是選擇善良,用法律做盾牌,不再迫害法輪功學員。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前,主審法官拒絕出庭審理。
然而,現在卻還有些610和公、檢、法人員,看不清形勢,被江澤民餘黨操控,還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這些人,真是應該好好看看清楚:你們還在執行誰的政策?還在執行誰的命令?那些制定迫害政策的人死的死、判的判,被控告的被控告。發佈迫害命令的惡首江澤民都被二十多萬國人控告,被上百萬國外正義人士舉報,你們還在執行這違法的命令,還掩耳盜鈴地以為自己會安全,豈是用愚蠢至極可以形容?你們的迫害行為違反了中國當前的政策、違犯了國家和國際的法律,更是違背了不可抗拒的天理!
那些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到今天,你們看看清楚,已經沒有任何依憑為你們的罪行脫責,政策沒有,法律沒有,天理更不允許!趕緊停止迫害吧,為了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和平安!上天在給你們得救的機會,時間越來越少了,機會轉瞬即逝,趕緊珍惜這最後的機會,將功贖罪,看清形勢,停止迫害吧,否則,你將再也無路可退。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