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革」中發動所謂的「一打三反」運動,大規模殺戮思想犯、言論犯。其中,湘西24歲女青年丁祖曉因投書、寫傳單抨擊「文革」中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運動,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為「特一號」案,丁被判處死刑。據稱,丁遇害前頭被埋進一堆生石灰,兩眼流血。
丁祖曉1946年出生於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縣,1965年高中畢業後回鄉插隊。
1966年,史無前例的文革運動爆發。中國進入瘋狂時代,名勝古蹟被稱為「四舊」,被砸得稀巴爛。專家、名人、教師、出身不好的人被誣為臭老九和狗崽子,遭受空前的侮辱和迫害,許多人被活活打死,或被迫自殺。
文革前期,中共還發起了聲勢浩大的「造神」運動,中國大江南北天天圍繞「三忠於、四無限」向毛澤東「獻忠心」,全國城鄉隨處可見「天天讀」、「早請示、晚匯報」、「像章熱」、「忠字舞」等。
丁祖曉看到,家家掛起了「忠」字匾,村村樹起了「忠」字牌;過去安放祖先神位的神龕,現在變成了「寶書台」;看到那些樸樸實實的老農和天真無邪的少年,因為識字不多,背語錄掉字錯句,就被批鬥;有的社員不慎損壞一點「光輝形象」,就被戴高帽、掛黑牌、打鑼游鄉;有的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在農村,哪怕再窮,農民也要把家中僅有的財產,豬、雞、鴨賣掉,弄點錢去「敬請」領袖像、紅寶書,敬做「忠」字旗、「忠」字牌。
丁祖曉目睹瘋狂現狀後,勇敢地站出來反對這種形式的個人崇拜。她於1969年3月17日寫信給中共自治州州委的機關報《團結報》,提出自己對這場「獻忠心」活動的意見,並要求報紙公開答覆。但信件發出去一個多月,不見回覆。
實際上,中共湖南省、大庸縣革委會正把此信作為「重大反革命」案件,一邊向上匯報,一邊組織人馬在進行祕密排查。
丁祖曉等待一個多月,見報社未曾有公開回覆,於是在1969年4月21日中共九大閉幕前夕,在她姐姐丁祖霞的幫助下又將意見寫成傳單連夜散發到大庸縣城。
丁祖曉在傳單中寫道:「誠然,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真理的忠,是寶貴的,高尚的,應該崇敬、歌頌,更應該提倡。」但「從現象上看,這『忠』字是地道的、歷史上空前罕見的個人崇拜。在人民群眾中是非搞不可、不搞不行的『法律』,並非民心、民意。」「這『忠』字更是徹頭徹尾的奴隸主義……」
傳單呼籲「一切正直的革命人們,清醒頭腦,不要受騙,不要甘於做奴隸。起來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爭取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1969年7月5日深夜,眾多全副武裝 軍人、民兵裡外三層包圍了丁宅。丁家姐妹被以所謂的「惡毒誹謗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的群眾運動」、「窮凶極惡地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罪名逮捕入獄。
丁祖曉被抓之後,她的同學、回鄉知青李啟順為聲援丁祖曉,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克服重重困難,自己起草,自己刻鋼板,自己油印了二十多份《告革命人民書》,為丁祖曉鳴冤,並稱丁祖曉是「當之無愧的革命先鋒」。1969年9月27日,這份《告革命人民書》由她妹妹李啟才趁著夜黑散發到街道,姐妹倆還將這份傳單直接寄給紅旗雜誌社。
此舉再一次轟動了大庸縣城。不久,李啟順、李啟才姐妹被逮捕入獄。中共湘西自治州當局將這兩對姊妹以及與她們有過來往的幾位年青人一起定性為「以丁祖曉、李啟順為首的反革命集團」,此案件被命名為「特一號」案件。
湘西24歲女青年丁祖曉投書、寫傳單抨擊「文革」中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運動,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為「特一號」案;丁祖曉被判處死刑,遇害前頭被埋進一堆生石灰,兩眼流血。(網絡圖片)
湘西24歲女青年丁祖曉投書、寫傳單抨擊「文革」中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運動,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為「特一號」案後慘遭殺害。(網絡圖片)
丁祖曉被捕以後,在被關押的十個月零三天中,經歷了二百四十多場審訊,丁祖曉有問必答,據理力爭,針鋒相對。面對嚴刑拷打,丁未低頭、也未曾認罪。
1969年7月13日下午的一場審訊中,有著這樣一段筆錄:
「丁祖曉,你犯沒犯罪?」
「我沒有罪!」
「你是無緣無故被拘留的嗎?」
「那我不知道。你們是軍管小組,我是回鄉知青,是農民,你們抓我,我就來坐班房!」
「『特一號案件』就是你幹的!」
「(笑)是我幹的。」
「你有沒有顧慮?」
「我沒有顧慮!」
1970年5月3日,在宣布為「最後一場」審訊中,丁祖曉依然慷慨陳詞:「我始終認為『忠』應該忠於人民,忠於祖國,忠於真理,不應該忠於哪個人。現在提倡的『忠』字,是搞個人崇拜,是奴隸主義。」
1970年5月5日,辦案人員向丁祖曉宣讀了死刑判決後,問道:「丁祖曉,聽清楚沒有?」丁祖曉高聲回答:「聽清了!」然後轉身進入牢房,「砰」地一聲把門關上,拒絕在宣判筆錄上簽名、按手印。
丁祖曉與李啟順同日遇難
1970年,中共發動了所謂的「一打三反」運動,重點打擊所謂的「現行反革命分子」。1970年5月5日,丁祖曉、李啟順被判死刑,丁祖霞被判二十年徒刑,李啟才被判十年徒刑。
1970年5月8日,丁祖曉被押到當地政府搞的公開審判大會,在對她的宣判讀完之後,丁祖曉猛地從看押她的武裝人員手中掙脫,衝到話筒跟前,當她憤怒地說出「真理」兩個字時,就被強行按倒。她的頭被埋進一堆生石灰。她緊咬著的牙關被刺刀撬開,一團棉紗被塞進她嘴裡。當丁祖曉再次站立起來的時候,人們只見她臉上粘滿石灰,從眼裡流出兩行鮮血。
在刑場上,丁祖曉拒絕下跪。她兩次被強行按下,又隨即挺身而起。第一聲槍響過後,她突然一個轉身,瞪大了的眼睛怒視著對準她胸膛的槍口。從這槍口射出的第二發子彈穿過了她的胸脯,她仰天倒下了。
丁祖曉在這個世界上,僅度過了二十四個春秋。
就在同一天,李啟順被「借」到湘西自治州的首府吉首市槍殺,死前身體被刺刀多處戮傷,時年二十三歲。
參考文獻:
1、《史無前例的年代》,紀希晨著,2006年出版。
2、《丁祖曉、李啟順:因反對個人崇拜被槍斃》,江蘇知青網。
3、《文革時期的思想解放先驅》,炎黃春秋,2009年7月號。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丁祖曉1946年出生於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縣,1965年高中畢業後回鄉插隊。
1966年,史無前例的文革運動爆發。中國進入瘋狂時代,名勝古蹟被稱為「四舊」,被砸得稀巴爛。專家、名人、教師、出身不好的人被誣為臭老九和狗崽子,遭受空前的侮辱和迫害,許多人被活活打死,或被迫自殺。
文革前期,中共還發起了聲勢浩大的「造神」運動,中國大江南北天天圍繞「三忠於、四無限」向毛澤東「獻忠心」,全國城鄉隨處可見「天天讀」、「早請示、晚匯報」、「像章熱」、「忠字舞」等。
丁祖曉看到,家家掛起了「忠」字匾,村村樹起了「忠」字牌;過去安放祖先神位的神龕,現在變成了「寶書台」;看到那些樸樸實實的老農和天真無邪的少年,因為識字不多,背語錄掉字錯句,就被批鬥;有的社員不慎損壞一點「光輝形象」,就被戴高帽、掛黑牌、打鑼游鄉;有的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在農村,哪怕再窮,農民也要把家中僅有的財產,豬、雞、鴨賣掉,弄點錢去「敬請」領袖像、紅寶書,敬做「忠」字旗、「忠」字牌。
丁祖曉目睹瘋狂現狀後,勇敢地站出來反對這種形式的個人崇拜。她於1969年3月17日寫信給中共自治州州委的機關報《團結報》,提出自己對這場「獻忠心」活動的意見,並要求報紙公開答覆。但信件發出去一個多月,不見回覆。
實際上,中共湖南省、大庸縣革委會正把此信作為「重大反革命」案件,一邊向上匯報,一邊組織人馬在進行祕密排查。
丁祖曉等待一個多月,見報社未曾有公開回覆,於是在1969年4月21日中共九大閉幕前夕,在她姐姐丁祖霞的幫助下又將意見寫成傳單連夜散發到大庸縣城。
丁祖曉在傳單中寫道:「誠然,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真理的忠,是寶貴的,高尚的,應該崇敬、歌頌,更應該提倡。」但「從現象上看,這『忠』字是地道的、歷史上空前罕見的個人崇拜。在人民群眾中是非搞不可、不搞不行的『法律』,並非民心、民意。」「這『忠』字更是徹頭徹尾的奴隸主義……」
傳單呼籲「一切正直的革命人們,清醒頭腦,不要受騙,不要甘於做奴隸。起來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爭取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1969年7月5日深夜,眾多全副武裝 軍人、民兵裡外三層包圍了丁宅。丁家姐妹被以所謂的「惡毒誹謗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的群眾運動」、「窮凶極惡地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罪名逮捕入獄。
丁祖曉被抓之後,她的同學、回鄉知青李啟順為聲援丁祖曉,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克服重重困難,自己起草,自己刻鋼板,自己油印了二十多份《告革命人民書》,為丁祖曉鳴冤,並稱丁祖曉是「當之無愧的革命先鋒」。1969年9月27日,這份《告革命人民書》由她妹妹李啟才趁著夜黑散發到街道,姐妹倆還將這份傳單直接寄給紅旗雜誌社。
此舉再一次轟動了大庸縣城。不久,李啟順、李啟才姐妹被逮捕入獄。中共湘西自治州當局將這兩對姊妹以及與她們有過來往的幾位年青人一起定性為「以丁祖曉、李啟順為首的反革命集團」,此案件被命名為「特一號」案件。
湘西24歲女青年丁祖曉投書、寫傳單抨擊「文革」中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運動,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為「特一號」案;丁祖曉被判處死刑,遇害前頭被埋進一堆生石灰,兩眼流血。(網絡圖片)
湘西24歲女青年丁祖曉投書、寫傳單抨擊「文革」中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運動,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定性為「特一號」案後慘遭殺害。(網絡圖片)
丁祖曉被捕以後,在被關押的十個月零三天中,經歷了二百四十多場審訊,丁祖曉有問必答,據理力爭,針鋒相對。面對嚴刑拷打,丁未低頭、也未曾認罪。
1969年7月13日下午的一場審訊中,有著這樣一段筆錄:
「丁祖曉,你犯沒犯罪?」
「我沒有罪!」
「你是無緣無故被拘留的嗎?」
「那我不知道。你們是軍管小組,我是回鄉知青,是農民,你們抓我,我就來坐班房!」
「『特一號案件』就是你幹的!」
「(笑)是我幹的。」
「你有沒有顧慮?」
「我沒有顧慮!」
1970年5月3日,在宣布為「最後一場」審訊中,丁祖曉依然慷慨陳詞:「我始終認為『忠』應該忠於人民,忠於祖國,忠於真理,不應該忠於哪個人。現在提倡的『忠』字,是搞個人崇拜,是奴隸主義。」
1970年5月5日,辦案人員向丁祖曉宣讀了死刑判決後,問道:「丁祖曉,聽清楚沒有?」丁祖曉高聲回答:「聽清了!」然後轉身進入牢房,「砰」地一聲把門關上,拒絕在宣判筆錄上簽名、按手印。
丁祖曉與李啟順同日遇難
1970年,中共發動了所謂的「一打三反」運動,重點打擊所謂的「現行反革命分子」。1970年5月5日,丁祖曉、李啟順被判死刑,丁祖霞被判二十年徒刑,李啟才被判十年徒刑。
1970年5月8日,丁祖曉被押到當地政府搞的公開審判大會,在對她的宣判讀完之後,丁祖曉猛地從看押她的武裝人員手中掙脫,衝到話筒跟前,當她憤怒地說出「真理」兩個字時,就被強行按倒。她的頭被埋進一堆生石灰。她緊咬著的牙關被刺刀撬開,一團棉紗被塞進她嘴裡。當丁祖曉再次站立起來的時候,人們只見她臉上粘滿石灰,從眼裡流出兩行鮮血。
在刑場上,丁祖曉拒絕下跪。她兩次被強行按下,又隨即挺身而起。第一聲槍響過後,她突然一個轉身,瞪大了的眼睛怒視著對準她胸膛的槍口。從這槍口射出的第二發子彈穿過了她的胸脯,她仰天倒下了。
丁祖曉在這個世界上,僅度過了二十四個春秋。
就在同一天,李啟順被「借」到湘西自治州的首府吉首市槍殺,死前身體被刺刀多處戮傷,時年二十三歲。
參考文獻:
1、《史無前例的年代》,紀希晨著,2006年出版。
2、《丁祖曉、李啟順:因反對個人崇拜被槍斃》,江蘇知青網。
3、《文革時期的思想解放先驅》,炎黃春秋,2009年7月號。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