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張扣扣被判死刑只會加速中共滅亡

2019年04月17日評論
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最重家庭人倫,倡導敬老愛幼,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和萬事興。作為子女,孝敬父母,天經地義。
古時候有四大不共戴天之仇:亡國、滅門、奪妻、殺父。《禮記》上有一段話:「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用大白話說就是,子夏問孔子:應如何對待殺父母之仇?孔子說:睡在草墊上,枕著盾牌,不做官,和仇人不共戴天。不論在集市或官府,遇見他就和他決鬥,兵器隨身帶,不必返家取。
唐朝烈女衛無忌報殺父之仇後,一代英君明主唐太宗不僅赦免她的罪,還嘉獎她的孝烈。據考證,唐太宗在《唐律疏義》中專門加了一條:「祖父母、父母及夫為人所殺,在法不可同天。其有忘大痛之心,捨枕戈之義,或有窺求財利,便即私和者,流二千裡。」
然而,中共不認中華民族的列祖列宗,而認西方的大鬍子馬克思為老祖宗。中共顛覆中華民國70年,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被破壞殆盡。法律不是維護人倫道德、公平正義的利器,而是中共鞏固一黨私利的工具。黨性取代人性,成為中共公、檢、法、司官員胡作非為的藉口。老百姓的父母妻兒受到邪惡傷害,八方上告無人理,法律全部成擺設。當老百姓被迫以一己之力報仇雪恨時,中共立即逞威風,一個接一個往死裡整。
最近,替母報仇的張扣扣被判死刑,就是一個典型案例。23年前,張母被鄰居王姓父子4人打死之後,王家拿他未成年的小兒子一人頂罪,事實上那狠毒致命的一棒,是王家二兒子打的。法院雖然判了王家小兒子7年,實則只服刑3年多。張家只得到1500元賠償金,連句道歉的話也沒聽到。當地法院從未啟動二審程序,信訪一直無人理睬。23年後,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持刀將鄰居王自新及其長子、三子殺死,報了殺母之仇。2月17日,潛逃的張扣扣投案自首。
今年1月8日,張扣扣一審被判死刑。筆者認為,張扣扣因為替母報仇殺了人,而且不是一個,而是三個,法院判處張扣扣刑罰,從法理上說,是應該的,但是,罪不當死。如果當初法院秉公辦理他母親被打死一案,張扣扣殺人案完全可以避免。不少網民對張扣扣的遭遇深感痛心:「母親的去世給張扣扣造成傷害,親眼看到媽媽在自己的懷裡去世,這心理的陰影終生難忘。」民間發起要求法官「刀下留人」連署活動。同時,網友在微信上發起全民投票「刀下救人」活動,截至1月9日下午5點,投票中有9118票認為判得太重,不至於死刑。但到1月10日凌晨,該投票鏈接被「因違規無法查看」。
北京連署簽名人劉京生表示,這個事之所以那麼多人關注,是因為其背後真正的原因是司法不公。「如果你當年不是那樣的判、那樣的不公,而且上訴這麼多年沒人理,這個孩子現在長大了,他清晰記得當時打死他母親的那一幕。他的仇不僅僅是當年打死他母親的人,而是後來一系列的人,這就是一個大問題。」「在現代文明被閹割後,原始正義的出現就在所難免。」「權力如果被濫用,那誰的生活都沒有保障。」
社交媒體上,網友斯野評論說:「對於張扣扣因邪法不公、邪政妄為、正義不張而為母報仇,殺死曾慘無人道殺害無辜的凶手,而被判死刑一案,我們並不意外。對一個可以『莫須有』的罪名殘害國民的專政機器,70年的罪惡史早已不用再證明它的邪惡!它們如此判,就是害怕國民以血還血,反抗它們的邪惡!」
由張扣扣案,我聯想到兩個典型案例:一是薄熙來老婆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二是民國時期為父報仇的孝女施谷蘭槍殺軍閥張傳芳案。
薄熙來是前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他曾對記者介紹說:「我的夫人谷開來是中國第一批律師。不僅法律知識,國際文化的知識也很豐富。她的知識,特別是法律知識在『打黑』中給了我很大幫助。」就是這個懂法律的知名律師谷開來,2011年11月15日,在重慶南山麗景度假酒店16棟1605房間,用氰化物毒死了英國商人海伍德。谷開來100%是故意殺人,且很可能是因為海伍德掌握了她一家人的貪腐證據而殺人滅口。然而,2012年8月20日,合肥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谷開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施谷蘭的父親施從濱是奉系軍閥張宗昌所部第二軍軍長。1925年,直奉戰爭期間,施從濱被直系軍閥孫傳芳俘虜,孫傳芳破壞了「不殺俘虜」的規矩,將施從濱砍頭,暴屍三日示眾,不准家人收屍。施谷蘭悲憤交加,發誓替父報仇。她忍痛做了手術,放開纏足,進行騎馬、射擊訓練。1935年11月13日,她終於等到報仇機會,在天津居士林佛堂開槍打死孫傳芳,然後向警方自首。1935年12月26日,天津地方法院判施谷蘭10年徒刑。二審時,河北高法改判7年徒刑。三審時,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施谷蘭案贏得社會廣泛同情,紛紛以各種方式向當局求請。1936年10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主席林森決定,特赦施谷蘭,立即釋放回家!
中華五千年孝親敬老的優良傳統,在20世紀30年代中華民國時期,從法律角度說,仍然得到很好的繼承。施谷蘭替父報仇,一審沒判她死刑。二審時,河北高法的判決書寫道:「被告痛父慘死,含冤莫伸,預立遺囑,捨身殺仇,以純孝之心理發而為壯烈之行為,核其情狀,實堪憫恕。」特將刑期減為7年。當時,社會輿論大多站在施谷蘭一邊,主張輕判或釋放。而國民政府也能體恤下情,從善如流,終於特赦施谷蘭,成就了中華民國維護天理人倫的一段佳話。
但是,中共一直秉承馬克思170年前在《共產黨宣言》中的「與傳統觀念徹底決裂」的邪說,將中華五千年孝親敬老的傳統觀念碾得粉碎。中共只關心手中的權力,只維護權貴家族的利益,法律淪為升官、發財、整人、騙人的工具,除此之外,就是一堆廢紙。喪失道德、法律底線的冤假錯案遍及全中國。谷開來本來死有餘辜,但是,就因為她的父親谷景生是中共少將,她是中共元老薄一波家的兒媳,就饒她不死。而張扣扣,就因為他是農民的兒子,沒權、沒錢、沒地位,雖是被迫替母報仇,也要置之死地而後快!
古人講: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1934年,中華民國確立了「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的地位,並重新解釋為:「禮是規規矩矩的態度,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然而,到了21世紀的今天,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中共只認權和錢。有錢能使鬼推磨,有權能使磨推鬼。在許多人命關天的重大問題上,中共官員禮義廉恥蕩然無存。
老百姓有冤無處伸,長時間信訪,不理;長時間上訪,也不理;所有合法手段全部窮盡,還是不理;一年不理,兩年不理,十年八年也不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糊弄就糊弄,能忽悠就忽悠;中共臉厚心黑的官僚對待無權無錢老百姓的一貫態度和做法是:「錯的都是別人,對的都是老子」,「我是流氓我怕誰」。
中共在迫害億萬民眾的過程中,一味地迴避矛盾、掩蓋矛盾、積累矛盾、激化矛盾,一直走到今天,已經坐在一座即將噴發的活火山口上。中共欠的血債實在太多。不判張扣扣死刑,可能會有下一個張扣扣對中共官員的不公不義,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但是,中共法官這樣判的結果,只會進一步激起民憤,加速「中國共產黨亡」的進程。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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